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特别报道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记者调查:湖北襄南监狱...
  • ››人大代表为何暴富?
  • ››浙江淳安法院暴力执法无...
  • ››快讯:大同副市长马斌雇...
  • ››温家宝总理:是人民在养...
  • ››惠州市政法委书记李达文...
  • ››晋江市委书记陈荣法北京...
  • ››廊坊市委秘书长李波命警...
  • ››【喜讯】第八届新世纪新...
  • ››中青报:辽宁阜新“退休...
  • ››中青报:辽宁阜新公安法...
  • ››山西疫苗事件鉴定结果出...
  • ››铁老大龙京被曝荒淫无度...
  • ››浙江省商务厅副厅长徐焕...
  • ››新蔡县巨贪张建军交代贪...
  • ››对“奥运期间不要骂贪官...
  • ››舆论监督66小时撂倒重庆...
  • ››山东德州:一场被中断调...
  • ››被舆论监督扳倒的临汾纪...
  • ››美国之音:朱瑞峰与警方...
  • ››美国之音:北京民间反腐...
  • ››美国之音:日花万金包养...
  • ››情妇制造中心
  • ››湖北通山县民营企业被县...
  • ››揭开山西省委纪检委委员...
  • ››山西临汾纪委书记年龄造...
  • ››朱瑞峰揭中办高官日花万...
  • ››瓮安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
  • ››汪洋誓将“三打两建”进...
  • ››女子晒干爹赠送“连体钞...
  • ››瓮安“6·28”事件流变
  • ››卫生部疾病控制局官员杨...
  • ››济源市对污染企业熟视无...
  • ››上海铁路局厅级铁老大龙...
  • ››一个不靠谱的词:兄弟
  • ››广西来宾市局长日记韩峰...
  • ››德州市行贿日记涉及的官...
  • ››德州行贿日记现身 百名官...
  • ››媒体危机:记者是谁的通...
  • ››新蔡交通局原局长涉嫌贪...
  • 相关文章
  • ››陕西蒲城公务员上班斗...
  • ››陕西蒲城城管与摊贩冲...
  • 陕西蒲城城管与摊贩冲突被掀执法车 两城管停职
    作者:佚名  来源:西部网  发布时间:2011-07-19 08:30:45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西部网讯 7月12日,蒲城的城管工作人员在巡逻途中与当地一名摊贩发生冲突,导致一辆车管执法车被掀翻。此事经网友爆料后,引起了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日前,两名城管执法人员已被停职检查。

    2011年7月14日,网友“萍踪”在西部网论坛发表了一篇帖文,文中称,自己晚7点多在街头看见当地城管与卖水果的摊贩发生纠纷并引发肢体冲突。之后,围观群众将一辆城管执法车辆掀翻,此事造成大量路人围观。网友还在帖子下方附上了多张事发当时拍到的相片。

    此帖发布后,在网上引起了广泛关注。蒲城当地城管与摊贩发生冲突的事情究竟是真是假?具体原因又是怎样的?

    帖子发布后第二天,蒲城县委在该县网站上公布了此事的详细情况。据了解,7月12日晚7时30分左右,蒲城县市容管理局尧山路中队和稽查股的六名工作人员在夜间巡查过程中,因取缔流动摊点问题与女商贩发生争执。之后,随后赶来的商贩家属与城管执法人员发生谩骂撕扯,造成两百多名群众围观,一辆城管执法车辆被掀翻。事发后,当地公安机关接到报警立即安排警力到达现场。在警方耐心的解释下,围观群众逐渐散去,事态得以控制。

    事发后,蒲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一方面派出由公安机关成立的专案组对事情真相展开调查,另一方面对参与纠纷的市容管理局城管执法人员进行了处罚,尧山路中队队长和稽查股股长被停职检查。此外,蒲城县市容局领导还专程到当事商贩家中对他们进行了慰问安抚。目前,事件仍在调查取证当中。


    Tags:陕西蒲城 城管 摊贩 城管执法车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新闻出版传媒集团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