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特别报道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记者调查:湖北襄南监狱...
  • ››人大代表为何暴富?
  • ››浙江淳安法院暴力执法无...
  • ››快讯:大同副市长马斌雇...
  • ››温家宝总理:是人民在养...
  • ››惠州市政法委书记李达文...
  • ››晋江市委书记陈荣法北京...
  • ››廊坊市委秘书长李波命警...
  • ››【喜讯】第八届新世纪新...
  • ››中青报:辽宁阜新“退休...
  • ››中青报:辽宁阜新公安法...
  • ››山西疫苗事件鉴定结果出...
  • ››铁老大龙京被曝荒淫无度...
  • ››浙江省商务厅副厅长徐焕...
  • ››新蔡县巨贪张建军交代贪...
  • ››对“奥运期间不要骂贪官...
  • ››舆论监督66小时撂倒重庆...
  • ››山东德州:一场被中断调...
  • ››被舆论监督扳倒的临汾纪...
  • ››美国之音:朱瑞峰与警方...
  • ››美国之音:北京民间反腐...
  • ››美国之音:日花万金包养...
  • ››情妇制造中心
  • ››湖北通山县民营企业被县...
  • ››揭开山西省委纪检委委员...
  • ››山西临汾纪委书记年龄造...
  • ››朱瑞峰揭中办高官日花万...
  • ››瓮安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
  • ››汪洋誓将“三打两建”进...
  • ››女子晒干爹赠送“连体钞...
  • ››瓮安“6·28”事件流变
  • ››卫生部疾病控制局官员杨...
  • ››济源市对污染企业熟视无...
  • ››上海铁路局厅级铁老大龙...
  • ››一个不靠谱的词:兄弟
  • ››广西来宾市局长日记韩峰...
  • ››德州市行贿日记涉及的官...
  • ››德州行贿日记现身 百名官...
  • ››媒体危机:记者是谁的通...
  • ››新蔡交通局原局长涉嫌贪...
  • 相关文章
  • ››原广大华软学院副院长...
  • 原广大华软学院副院长 被追诉职务侵占8100万元
    作者:海鹏飞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1-08-31 09:09:28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轰动一时的广州大学华软学院高层内讧再起波澜。昨日,原华软学院副院长邹婉玲在广州中院受审,被追诉职务侵占8100余万元。去年11月,邹婉玲被控伙同下属侵占学院财产220万元、隐匿涉及金额1.12亿元的财会资料,该案曾开庭但至今尚未宣判。

      今年47岁的邹婉玲出生于广州,后加入澳大利亚籍,广州大学华软学院创办人之一、原学院副院长。

      2001年,邹婉玲为了帮助生意伙伴、男友林永平逃脱原广州市东山区国家税务局、广州海运公安局对其偷逃税案的查处,请托原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副主任科员潘某为其疏通关系,至2003年,三年间总计送给潘某感谢费人民币126万元。后邹因行贿罪获刑1年半。2009年12月28日刑满释放当天,她又因涉嫌职务侵占再遭刑拘。

      2010年11月,邹婉玲在广州中院受审,被控伙同两名下属职务侵占学院财产220万元、隐匿涉及金额1.12亿元的财会资料。庭审中,邹婉玲及律师辩称,华软学院投资方部分股东在2008年6月带领一批校外人员冲进华软学院进行哄抢破坏,强行带走华软学院的财务账本等资料“为避免账簿再次被抢”,两名下属才在时任董事长林永平指示下组织人员把财务资料搬走。

      庭审焦点

      检方追诉:华软学院7000余万元转账世纪华软公司

      今年7月,广州市检察院追加起诉书称,邹婉玲利用担任广大华软学院副院长职务便利,伙同原华软学院董事长林永平经合谋后,于2002年9月至2008年7月,授意他人将华软学院账上人民币7042万元转移至广州世纪华软科技有限公司账上,并违反规定于2005年9月至11月,从广州世纪华软科技有限公司账上以支票形式转款人民币170万元至林永平账上。

      此外,邹婉玲还伙同林永平利用职务便利,于2005年8月至2006年5月,从华软软件学院账上以支票形式,转款人民币900万元至邹母亲账户上。后邹婉玲伙同林永平再从所控制的个人账户上提取现金,非法以地下钱庄等形式将账款转移至境外,并由林永平授意他人隐匿华软学院会计凭证、会记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掩盖罪行。

      昨日庭审中,公诉人出示华软学院五名历届董事会成员证言称,华软学院名义上是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实际上完全由董事长林永平一人说了算。虽然董事会负责审批学院财务,但林永平任董事长期间,数千万元资金流转并未经过董事会决定。

      辩护律师:涉案资金多为返还世纪华软公司借款

      邹婉玲辩护律师陈有西等称,华软学院办学协议是广州大学和广州世纪华软公司签的,当时华软学院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办学资产均列于世纪华软名下,世纪华软公司是华软学院的全额投资单位,并且是债权债务的最后承受者,两者之间属内部资金来往。此外,世纪华软公司要保障华软学院的全部办学经费,承担所有的建设投入,涉案资金多为返还世纪华软公司借款。

     


    Tags:广州大学华软学院 广大华软学院副院长 职务侵占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新闻出版传媒集团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