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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烟草违规用地建别墅内部分配 干部参股承建商
    作者:刘照普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发布时间:2011-09-30 11: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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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参考报》记者最近接到举报,称安徽烟草集资建设豪华别墅作为福利房分配给干部职工,而承建公司则是烟草系统一些领导干部入股组建的私营开发公司。有知情人士称,这一项目的用地规划是建设“安徽烟草培训中心”,但部分土地却建了别墅。9月下旬,记者赶赴安徽合肥对此事进行调查。

        高档别墅隐身闹市最小户型也值三四百万

        在合肥市安徽烟草培训中心旁边,有一个环境优美、交通便利的“泓泰苑”别墅小区,小区内有200多套别墅,还有一个面积接近200亩的湖泊,该小区被认为是合肥市最好的小区之一。而这个小区正是引起举报者和一些网友质疑的安徽烟草豪华别墅。

        据知情人士透露,安徽烟草所建别墅对外称作“万方烟草住宅小区”,后改称“泓泰苑”,小区门口不悬挂任何标志牌和名称。

        进入合肥地界向市民打听,“泓泰苑”别墅小区很是知名,环境优美、交通便利、湖光潋滟,被认为是合肥市最好的小区之一。

        根据指引,《经济参考报》记者沿着经济开发区的繁华大道右拐至芙蓉路,赫然发现“安徽烟草培训中心”的标牌,其边上有几幢别墅建筑隐藏在绿树翠柏丛中,不仔细查寻很难发现。一位王姓市民说,从培训中心标牌所指方向左拐进去,便是安徽烟草所建的“泓泰苑”别墅小区。

       “泓泰苑”小区附近的道路四通八达,驱车沿着芙蓉路-习友路-宿松路-坝下路的走向转了两三圈,打算找一高处观察小区全貌,但五六米高的厚重土堆严严实实地将这个别墅群围在其中,始终难见其真面目。

        在知情人的带领下,记者驱车进入这个小区发现,主干道两旁花木扶疏,偶尔会发现一两株名贵的树种。连接着主干道,有各式小路曲径通幽。穿过两幢独立别墅,一片硕大的湖泊展现在记者面前,足足有百余个足球场那么大。记者正欲拍照,一位物业人员便跑上来严厉喝止。

        据湖边一位烟草公司人员告诉记者,对于拍照等情况,物业和烟草局领导都不允许,这个别墅群是打“擦边球”建起来的。他说,这片水域原为青年坝水库,后被烟草公司买下,投入巨资整修,改造成了现在的青年湖,面积接近200亩,湖边建造了驳岸和亲水平台。

        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发展局是该项目的规划审批单位,该局提供的小区规划总平面图显示,该别墅群主入口在安徽烟草培训中心大门正对面,次入口在坝下路上,小区别墅共分为A、B、C、C1、D、D1、E、F、G、H十个套型,其中前六种套型为独立别墅,面积276-403平方米不等,共95幢;后四种套型为一幢两套的联体别墅,面积为240平方米左右,74幢;总共建有243套,分布在以罗马数字Ⅰ、Ⅱ、Ⅲ、Ⅳ、Ⅴ计数的五大区域里,容积率为0.27,建有配套的停车位302个。

        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这个别墅小区目前最小户型的售价也在三四百万,其中Ⅲ区是建在青年湖里的岛上别墅,共有16套,全是独立别墅,庭院面积都在2亩以上,四面环湖,有溪流水景,造价高,环境好,去年有人打算开价千万购买一套,但无人愿意售卖。

       “泓泰苑”别墅项目用地规划存疑

       “泓泰苑”别墅小区项目是何时开始运作的?用地规划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立项情况如何?占用土地面积多少?土地价格多少?供地方式怎样?《经济参考报》记者围绕这些问题进行了采访和调查。

        据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开发局局长助理郭景明介绍,十余年前,“泓泰苑”别墅地块还是一片荒凉,当时还有一个“青年坝”水库,市里成立开发区后,为了给工业项目配套建设住宅、商业设施等,将此地块定位为住宅用地,也就是别墅建设用地。

        但有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这一项目实际上是以建设安徽烟草培训中心的名义向上报批的,用地规划批复之后,其中一部分土地建了安徽烟草培训中心,另外大部分土地却被用来建造“泓泰苑”别墅。

        据了解,这个项目2001年开始运作和启动,并进行规划选址,正式供地在2002年6月,供地以后就开始报批建设,2003年编制完成项目的规划总图。

        记者在该局提供的土地出让合同上看到,“泓泰苑”别墅项目的建设单位为安徽万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供地方式是协议出让,出让面积为239900.19平方米(不包括青年坝水库面积),出让价格为每平方米100.23元,合同签订日期为2002年6月28日,要求在2002年10月1日前将地块交付到位。

        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贸发展局是该项目的立项审批单位,该局提供的一份立项报告表显示,项目总投资为9000万元,建筑面积为70000平方米,项目进度安排为2004年5月至2004年10月完成项目前期报建手续,2004年10月至2005年12月项目建设并交付使用。

        实际上,该项目的工程主体施工从2004年开始,直至2008年下半年才竣工验收。

        据安徽省烟草专卖局一位职工介绍,2003年局里才开始向职工集资,当时集资造房办法是订单式的,不是先建后卖,而是看有多少职工要,每个人要多大面积,然后综合各方面要求再行规划建设,局里的职工只要出钱,就能分到一套。

        该别墅的用地规划是否符合要求?针对此问题,记者要求查看该项目的用地规划许可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发展局局长助理郭景明表示,由于年代久远,局里已将此资料全部移交城建档案馆,没有备案,所以无法提供,并告诉记者建设单位有原件,去烟草系统可以查看到。

        当记者向安徽省烟草专卖局领导提出查看用地规划许可证时,他们却表示局里没有,无法提供,并称这些报批资料,政府部门最齐全,如果需要,他们可以联系开发区建设管理部门提供。但截至发稿,他们也未提供相关资料。

        记者几天后又去合肥市城建档案馆查询,该馆档案管理室的工作人员称,“我们不是像图书馆那样对外开放,馆里的资料,只有产权单位开具介绍信才能查,但也只能查自己有产权的建筑房产资料,记者和律师都没有资格查,法院要查也要手续非常齐备才行”。记者提出是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设部门领导建议来这里查,工作人员称,“那是外行话,简直胡扯,我们这里只有关于工程质量控制方面的材料,那些领导不负责任地把你们推过来,是踢皮球的行为”。

        多位烟草局干部参股别墅建设单位

       “泓泰苑”别墅小区的建设单位是安徽万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方实业”),记者经过调查发现,该公司2001年4月5日由七位自然人出资发起成立,2001年至2011年多次变更股东,其中多位股东担任安徽烟草专卖局及烟草系统企业的领导干部职务。

        记者在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安徽省烟草专卖局采访时均被告知,这些部门对万方实业不熟悉,也不知情,只认为是一家普通的房地产开发公司。

       “万方实业”在合肥市工商局前后有两个注册地址,分别是“合肥市长江西路848号联发大厦”和“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东路省烟草培训中心院内”。记者到达这两个地址后,均被告知“公司已搬走,目前没有此名称的公司在此办公”。

        那么,万方实业到底是一家怎样的公司呢?

        在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档案管理处,记者调取了万方实业的档案资料和注册登记、股东变更等信息。

        档案资料显示,“万方实业”是一家非国有独资公司,2001年4月5日成立,注册资本458万元,由薛明德、吴锡坤、吴信芳、朱祖斌、董金荣、刘学广、姜亚维等七位自然人分别出资发起成立,其中薛明德为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吴锡坤为总经理。

        经过多次增资扩股、股东变更和股权转让,2002年9月、2003年2月、2003年4月,公司吸纳自然人苗交明和合肥卷烟厂工会、芜湖卷烟厂工会、阜阳卷烟厂工会、滁州卷烟厂工会和蚌埠卷烟厂工会五家社会团体法人为新股东,注册资本由458万元增加到4191万元。

        有知情人称,吸纳烟厂工会股份并增加注册资本就是为开发“泓泰苑”别墅作准备的。

        此后,公司又经历了复杂的股权转让,至2009年4月22日,注册资本变为1045.2万元,股东总数也变更为7名自然人,股东名称和出资额分别为:姜亚维203.2万元、董金荣196万元、薛明德180万元、吴锡坤132万元、夏登梅119万元、康力119万元、刘学广96万元。

        2011年5、6月份有大量网贴曝光安徽烟草建豪华别墅一事,2011年6月21日“万方实业”的股东发生重大变更,薛明德、夏登梅、姜亚维、康力分别将股权转让他人。

        记者查询股东资料获悉,2001年至2011年,在“万方实业”存续期间,薛明德曾任安徽烟草专卖局副局长和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中烟”)总经理和党组书记;姜亚维曾任安徽中烟物资公司总经理和物资采购部部长;董金荣曾任安徽中烟物资供应公司总经理;吴锡坤、康力和夏登梅在安徽烟草专卖局和安徽中烟任职处级干部。

        作为处级以上国家公务人员和国有企业领导,他们兼职和参股运作“万方实业”是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记者就此采访了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尹志金。

        尹志金告诉记者,1993年出台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2006年颁布实施的《国家公务员法》均明确规定,国家公务人员不得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营利性质的经营活动。

        尹志金说,2004年12月12日,中纪委、中组部、监察部、国务院国资委共同发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第二章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个人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或者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第六条第七款规定,“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本人不得在与原任职企业有业务关系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担任职务、投资入股,或者在上述企业、机构从事、代理与原任职企业经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尹志金表示,这些法律法规严格禁止国有企业领导人参与营利性经营活动,在公务之外经营办企业。安徽烟草系统的这些领导不仅涉嫌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而且涉嫌运作和参与非上市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有利用公务职权损害国家利益、图谋小集体和个人利益之嫌。他们在安徽烟草系统之外组建的私营公司“万方实业”,参与安徽烟草系统的“泓泰苑”房产开发,涉嫌赚取利益中饱私囊。

        有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薛明德也参与了“泓泰苑”别墅的集资购房,但在退休时退掉了。此外还有别的领导在“泓泰苑”小区拥有别墅。

        尹志金称,1998年国家停止了福利分房,进行住房分配的市场化改革,用市场化和货币化的方法解决职工住房问题。此后,一些地区和部门涌现集资建房高潮,甚至出现以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搞住房实物福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等问题。2002年8月26日,建设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税务总局六部委联合发布建住房[2002]217号文,即《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此文第五条明确规定,继续鼓励工矿区和企事业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建设用地计划的前提下,组织职工集资、合作建房,多渠道、多层次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尹志金称,对照“建217号文”可以发现,单位集资建房有两个前提,一是利用单位自用土地,二是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而安徽烟草集资建造的“泓泰苑”别墅小区,其一不是利用单位自用土地,其二是建成后的房产也不是用来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明显违反了集资建房的两个前提和规定。

        在采访即将结束之际,安徽烟草专卖局办公室一位人士对记者表示,为什么会有知情人不断举报和曝光安徽烟草建造豪华别墅,因为“有两类人,一是未分配到别墅者;一是安徽烟草系统在最近几年的规范和改革中,涉及到利益再分配与调整,某些个人的利益受到损失,借此举报安徽烟草建造豪华别墅而泄私愤”。他表示,他们被网络如此曝光,吃不消,正准备通过法律手段追责和维权。


    Tags:安徽烟草 违规用地 干部建别墅 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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