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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一条“80后官二代刘真在武汉、襄阳两地检察院任职,均不上班吃空饷”的微博引起社会各界关注。13日,中共襄阳市委组织部和襄阳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声明,称刘真系挂职,从未给她发放任何工资和津贴补。
微博称,刘真系武汉大学法学院12届博士研究生,但在2008年8月就已经担任武汉铁路检察院助理检察员,半年后脱产读博至今未上班。2011年襄阳市人大又任命其为检察委员会委员(副处级),但也从未上过班,两地均长期吃空饷。
9月13日,中共襄阳市委组织部及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在其官方网站上回应,称因工作需要,根据该市人才引进政策,引进刘真到市人民检察院挂职,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有关任职按法律程序办理),时间一年。按照法律规定程序,2011年1月27日襄阳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刘真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系挂职)。刘真在挂职期间并未给她发放任何工资和津补贴,挂职期满后已经自行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