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特别报道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记者调查:湖北襄南监狱...
  • ››人大代表为何暴富?
  • ››浙江淳安法院暴力执法无...
  • ››快讯:大同副市长马斌雇...
  • ››温家宝总理:是人民在养...
  • ››惠州市政法委书记李达文...
  • ››晋江市委书记陈荣法北京...
  • ››廊坊市委秘书长李波命警...
  • ››【喜讯】第八届新世纪新...
  • ››中青报:辽宁阜新“退休...
  • ››中青报:辽宁阜新公安法...
  • ››山西疫苗事件鉴定结果出...
  • ››铁老大龙京被曝荒淫无度...
  • ››浙江省商务厅副厅长徐焕...
  • ››新蔡县巨贪张建军交代贪...
  • ››对“奥运期间不要骂贪官...
  • ››舆论监督66小时撂倒重庆...
  • ››山东德州:一场被中断调...
  • ››被舆论监督扳倒的临汾纪...
  • ››美国之音:朱瑞峰与警方...
  • ››美国之音:北京民间反腐...
  • ››美国之音:日花万金包养...
  • ››情妇制造中心
  • ››湖北通山县民营企业被县...
  • ››揭开山西省委纪检委委员...
  • ››山西临汾纪委书记年龄造...
  • ››朱瑞峰揭中办高官日花万...
  • ››瓮安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
  • ››汪洋誓将“三打两建”进...
  • ››女子晒干爹赠送“连体钞...
  • ››瓮安“6·28”事件流变
  • ››卫生部疾病控制局官员杨...
  • ››济源市对污染企业熟视无...
  • ››上海铁路局厅级铁老大龙...
  • ››一个不靠谱的词:兄弟
  • ››广西来宾市局长日记韩峰...
  • ››德州市行贿日记涉及的官...
  • ››德州行贿日记现身 百名官...
  • ››媒体危机:记者是谁的通...
  • ››新蔡交通局原局长涉嫌贪...
  • 相关文章
  • ››媒体调查称公务员在公...
  • ››媒体调查副局长持枪打...
  • ››媒体调查:水果摊多用劣...
  • ››媒体调查北京电梯检测...
  • 媒体调查称公务员在公众眼中最具幸福感
    作者:佚名  来源:大河网  发布时间:2012-11-09 09:22:41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日前,求是杂志社旗下的《小康》发布“中国幸福小康指数”调查结果,六成受访者感觉“幸福”,比去年高出0.4个百分点。在影响公众幸福感的因素中,收入、健康和婚姻排在前三位;提升公众幸福感最有效的方式则为提高工资水平、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和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15.9%受访者明确表示不幸福

    中国幸福小康指数的评价主要涉及身心状况满意度、家庭生活满意度、社会关系满意度、生活质量满意度、社会环境满意度等5个方面。

    “2011~2012年度中国幸福小康指数”调查显示,过半受访者感觉“比较幸福”,9.7%的受访者感觉“非常幸福”,23.5%的受访者表示“说不好”自己究竟是幸福还是不幸福,仅15.9%的受访者明确表示自己“不太幸福”或者“很不幸福”。

    六成受访者感觉自己“幸福”,相较去年高出了0.4个百分点。与此相关联的是,只有13.3%的受访者认为今年“不如去年幸福”。

    公众认为公务员工作最幸福

    “收入”、“健康”、“婚姻”和“家庭关系”在今年“影响公众幸福感的十大因素”排行榜中位居前四位。值得注意的是,在对公众幸福感影响最大的两个因素“收入”与“健康”中,去年排在首位的是健康,今年则是收入,并且“收入”比“健康”高出6.3个百分点。

    与去年相比,今年中国公众的工作幸福感有了较大的提升。67.7%的受访者认为自己在工作中得到了幸福感,而在去年,这个数字是61.1%。在“公众眼中最具幸福感的职业”排行中,公务员、政府官员、教师等相对稳定的职业占据最前面位置,而快递员、司机、保姆、矿工则在排行榜中处于末端位置。(据《南方都市报》)

    公众眼中最具幸福感

    的职业前20位

    1 公务员

    2 政府官员

    3 教师

    4 艺术家

    5 高管

    6 自由职业者

    7 金融工作者

    8 演员

    9 飞行员

    10 创业者

    11 律师

    12 工程师

    13 作家

    14 警察

    15 民营企业家

    16 职业经理人

    17 心理学家

    18 导游

    19 记者

    20 健身教练

     


    Tags:公务员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新闻出版传媒集团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