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帖称贫困县人社局80名员工公款赴港澳旅游_人民监督网 

网帖称贫困县人社局80名员工公款赴港澳旅游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本报商洛讯 有网友近日在网站发帖称丹凤县人社局80名干部职工公款赴港澳旅游。对此,该局回复称赴港澳旅游的只有8名职工,是利用年假自费外出,且并无领导参与。 网帖 10日游花

  本报商洛讯 有网友近日在网站发帖称丹凤县人社局80名干部职工公款赴港澳旅游。对此,该局回复称赴港澳旅游的只有8名职工,是利用年假自费外出,且并无领导参与。

  网帖 10日游花费35万元

  日前,有网友在一家网站发帖举报丹凤县人社局干部职工公款赴港澳旅游。帖子发布后,引发许多网友跟帖议论。这则帖子中称丹凤县人社局组织人员赴香港澳门免费10日游,共花费了35万元。另据知情人透露:“除了35万元外,局里还预备了10万元用于购买纪念品等开支。”

  据了解,商洛市目前并无办理港澳游业务的旅行社,丹凤县人社局人员此次出游由该县丹凤朝阳旅游公司转交给了西安一家旅行社代办。

  调查 人社局确有人员出游

  11月13日,记者以想去港澳旅游为名咨询了丹凤县丹凤朝阳旅游公司,一名工作人员称港澳团最低每人3180元。

  当记者询问县人社局人员的出游标准时,这名工作人员称“他们是港澳团12天,每人3180元”。

  采访中,当地一名听说了此事的谢姓公务员告诉记者:“丹凤县是贫困县,各部局经费都比较紧张,日常开支都勉强维持,他们凭啥公费出去旅游?”一名县政府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同学就在人社局,人家不仅每年都出去旅游,而且平时福利待遇就很好。”

  提起网上曝光的人社局外出旅游一事,一些接受采访的人称如果情况属实,那么钱款来源应该严查,纪检部门应该介入调查。

  回应 仅有8名职工自费外出

  在网友一片质疑声中,丹凤县人社局跟帖对此事进行了回复。人社局以“凤冠山下”为网名的回帖中称“各位网友:现就‘丹凤人社局80名领导干部携巨额就业资金赴港澳旅游挥霍’一帖具体情况作如下说明:1. 11月10日,丹凤县人社局8名职工结合年休假随丹凤朝阳旅行社赴港澳旅游,属个人行为,自费结伴外出,单位未支付任何费用。2. 外出人员中无单位领导干部。感谢媒体及网民监督!”

  采访中据知情人士透露,网上出现举报帖子后,县人社局十分紧张,这则回帖就是专门找人在网上回复的。县人社局局长明平武昨日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证实他们确实在网上回应了此事。

  明局长告诉记者:“职工自己休年假,是个人和旅行社联系的,与单位没有关系。”同时,明局长还向记者证实了今年另外一次出行,并称那次外出是县上统一安排的。

  昨日下午,记者致电当地纪检部门欲询问有关情况,但电话无人接听。对于此事,本报将继续关注。

责任编辑:管理员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