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今年3月初全省启动城乡低保专项清理监察行动以来,截止本月中旬,我省共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201526人,占清理前全省城乡低保对象总人数的6.2%,其中,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城市低保对象112944人,占保障总人数的7.8%;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88582人,占保障总人数的5.0%。全年预计减少城乡低保资金支出2.53亿元。
省民政厅介绍,在此次专项清理监察行动中,各地对“关系保、人情保”进行了重点清理,14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据介绍,此次专项清理监察行动中,全省90%以上的市、县单位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民政、监察、财政、审计、公安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5505个,参与专项清理人数达到36494人。据统计,各地通过宣传引导、主动退保的城市低保对象达到11749人,通过全面入户核查,取消因家庭收入发生变化或自动减员等原因已不符合条件的城市低保对象46780人。
此外,通过家庭收入信息比对后,再重点入户核查清退城市低保对象38698人,其中武汉市据此清退城市低保对象9124人。省民政厅介绍,在专项清理监察行动中,各地还公布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各地通过群众举报入户核查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城市低保对象15717人。此次清退的城市低保对象中,各类不符合低保政策的特殊群体人数达到32881人。涉及农村五保对象、城市福利院对象、军转干部等30多个特殊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