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造假官员,你还想再“贡献”多少年?_人民监督网 

年龄造假官员,你还想再“贡献”多少年?

2011-10-17 09:42 来源于:人民网 | 作者:李振忠 | 浏览:
10月16日《东方早报》报道:14日上午,山西省委常委会议决定,免去沈庆华临汾市委常委、委员和市纪委书记职务,由陈国荣接任。

    10月16日《东方早报》报道:14日上午,山西省委常委会议决定,免去沈庆华临汾市委常委、委员和市纪委书记职务,由陈国荣接任。截至昨晚,临汾市政府网站“领导之窗”栏目,仍然挂着沈庆华的简历:“沈庆华,1955年10月生,1969年2月参加工作,197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8年8月任临汾市委常委、纪委书记;2011年8月当选为临汾市第三届市委委员、常委,市纪委书记。”

  党章在第一章第一条即作出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而根据1969年4月中共九大通过的党章规定,入党需年满18周岁。而沈庆华简历中又说:1969年2月参加工作,197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一个最最明显最最简单的问题就是,沈是如何违反党章入党的?1970年10月入党,当时已经执行18岁入党的规定,15岁入党岂不就是违反了《党章》?

  有网友说:要查,这样的情况身边就有;年龄造假多得是,就看你查不查。

  由沈庆华年龄造假来分析问题,一个领导干部的简历天天摆在那儿,一摆就是若干年,沈本人不以为意,其他组织干部也一样不以为意,上级领导更没有任何人去分析一下简历当中到底会不会存在造假现象,因此才有了长期的熟视无睹。假设“13岁参军”属于特殊兵种“特招”入伍还说得过去的话,那“15岁入党”当时属于违反党章规定的行为咋就没有人查一查呢?如此常识下的年龄造假现象都无人发现熟视无睹,那沈的类似于“花费400余万元长期包住临汾宾馆3888元一天的总统套房”等其他腐败行为又如何查得到?人说领导干部腐败存在“灯下黑”的现象,难道有如此“黑法”的吗?

  事起“网帖爆料”,沈庆华的来历、实际年龄也是由“某网民”赴沈庆华老家河北大名县红庙乡北堤村实地探访时获得。那么,排除网民究竟是出于何种目的而采取“网爆”行为的探究,组织部门又为何甘愿被蒙在鼓里若干年呢?没有网民的“网爆”,沈的官场政治生命岂非可以由其本人“随意”安排?若想再“贡献”几年,只需改一改年龄,就这么简单??(四川新闻网太阳鸟时评)

人民监督网相关报道链接:

临汾纪委书记沈庆华腐败门专题

http://www.rmjd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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