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原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吴伟坤被控受贿案时隔近一年于2日在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法庭现场宣读一审判决情况后,控辩双方陈述相关证据时,被告吴伟坤当庭情绪失控。
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曾于2011年8月8日对吴伟坤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吴伟坤在2008年1月至2010年2月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华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及本单位下属为获得职务提拔的受贿款物共计人民币557.2万元,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当时被告人吴伟坤不服,当庭提出上诉。
今天的庭审现场,吴伟坤情绪激动高喊“蒙冤”,对一审判决中检方对自己的指控予以否认,并表示其承认收受巨额贿赂的供述系在侦查机关“严厉审讯、被欺骗”的情况下作出,属非法证据应该排除。
与今年5月二审审理的无锡原国土局副局长茅亚荪受贿案如出一辙,吴伟坤的辩护律师同样提出检方对于被告人收受巨额贿赂的来源与去向均未做详细解释,律师当庭质疑该案主要定案证据只有中间证人强民杰一人口供,法院据此断案难符合“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
据了解,行贿中间人强民杰被捕前是无锡市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因犯受贿罪先于吴伟坤被判刑。“这不是一个案件而是一起阴谋”!吴伟坤今天在庭审现场大声咆哮,直言自己受害是因下属强民杰报复陷害所致。
面对吴伟坤本人及辩护律师的质疑,无锡检方称,吴伟坤是在被告知权利、义务基础上接受检方的调查,且吴本人的笔录均亲自确认签字,不存在逼供、诱供情形。
今天在非法证据排除时,无锡检方当庭播放2010年7月28日、29日两天的审讯录像。“上诉人请求播放录像的时间是4月21日、7月30日两天,与检方播放的时间不一致。”吴伟坤的辩护律师对此指出,检方只有播放上诉人指定时间段的录像,才能证明此前认罪口供系办案人员非法取得,否则最终会影响整个案件的判决。
截止晚上8时,该案仍在无锡市中院开庭审理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