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妇告状团”扳倒陕西政协副主席庞家钰_人民监督网 

“情妇告状团”扳倒陕西政协副主席庞家钰

2015-01-29 10:06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庞家钰贪污腐败案惊动中央 7月上旬,中纪委公布陕西省政协副主席庞家钰贪污腐败案 ,三秦大地一片哗然。今年63岁的庞家钰历任宝鸡市市长、市委书记,陕西省政协副主席。但他没

 

 

庞家钰贪污腐败案惊动中央

7月上旬,中纪委公布陕西省政协副主席庞家钰贪污腐败案,三秦大地一片哗然。今年63岁的庞家钰历任宝鸡市市长、市委书记,陕西省政协副主席。但他没想到的是,他最信任的情妇组成11人的庞大“情妇告状团”将他“扳倒”。

2006年5月下旬,中纪委调查组秘密进驻宝鸡。2007年2月5日,陕西省委通过媒体通报了庞家钰严重违
法违纪的情况。2007年7月上旬,中纪委向社会公布此案的调查进展。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霸占人妻的“拉链市长”

 

 

 

1986年,42岁的庞家钰在当了十几年的技术员后,担任一家工厂的副厂长。虽然是个厂领导,但却是无权的虚职,在厂里说了算的是厂长李思民。李思民小庞家钰整整10岁,他大权独揽,根本没把庞家钰放在眼里。对此,庞家钰怀恨在心。

1988年,庞家钰在宝鸡市干部选拔中脱颖而出,被任命为市政府秘书长,1994年升任市长。冤家路窄,庞家钰担任市长时,“老领导”李思民只是一个副局长。在市政府的一次家属联欢会上,李思民的妻子曾倩引起了庞家钰的注意。曾倩是宝鸡市某高中的英语老师,不仅年轻漂亮,而且气质优雅

1995年元旦,宝鸡市一批干部到临潼骊山召开年度总结会,庞家钰特意叮嘱大家带家属前往。晚餐过后,李思民接到市政府办公室紧急通知,让他赶回宝鸡处理要事。晚上,庞家钰敲开了曾倩的房门……原来,庞家钰一手策划了李思民嫖娼并被偷拍的阴谋。曾倩一方面怨恨丈夫的背叛,一方面又迫于庞家钰的权势,于是选择了默认。

不久,庞家钰将曾倩安排在一家旅游公司担任总经理,两人三天两头偷情幽会。

1997年,宝鸡市干部大轮岗,找庞家钰送礼说情的人络绎不绝。为了得到提拔,或是惧怕打击报复,一些担心官位不保的官员都按照要求让自己的妻子与市长“谈话”。一时间,宝鸡市的干部流传着这样一句话:“舍不得媳妇套不着狼。”背地里,大家都骂庞家钰为“高衙内”,叫他“拉链市长”。

金钱摆平“情妇团队”

 

1998年3月,庞家钰当上了宝鸡市市委书记。庞家钰想,要想稳住庞大的情妇团队,没有钱绝对不行。如何赚大钱?当然只有变现手中的权力。

在庞家钰的支持下,李思民成立了一家金融投资公司,并担任公司总经理,庞的情妇梁梅和另一名情妇郑洁的丈夫担任副总经理。该公司在未取得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的情况下,长期非法从事金融业务活动,仅仅一年,该公司就取得1.2亿的黑色收入。

曾倩等人发了大财,其他情妇自然眼红,庞家钰推托不了,只得将大小工程分给她们。宝鸡是个缺水城市,为了缓解居民用水困难,陕西省决定投资建设冯家山引水工程。庞家钰亲自担任“引水办”主任,将工程分派给情妇们临时成立的皮包公司。庞家钰的妻子也分得工程的管道安装。

在庞家钰的妻子和情人的胡作非为下,冯家山引水工程突破1.5亿的财政预算,最后高达3.2亿!冯家山引水工程竣工后不到半年,就因为质量问题发生塌方和管道爆裂等严重事故。

2002年冬天,庞家钰正率领6名情妇在南非“考察招商”,引水工程第六次爆管,事故引起了陕西省和中央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庞家钰迅速从南非赶回宝鸡进行处理。庞家钰请来中央和省城媒体记者,义正词严地表示:“一定配合上级的调查,彻查这一豆腐渣工程的元凶。”背后庞家钰又安排妻子:“我给你和女儿办好了移民加拿大的手续,你明天就带孩子出国,到那边避避风头。”妻子和女儿移民后,庞家钰又通过各种手段使这事最后不了了之。

情妇联手告官案惊动中央

 

2003年5月,59岁的庞家钰担任陕西省政协副主席。然而,没等庞家钰在这个位子上坐热,宝鸡就出了大事。他批准成立的那家金融投资公司非法无序经营,导致9000万元国债无法收回,大批市民到北京上访。一周之后,李思民被公安机关拘留,梁梅和郑洁的丈夫也被司法机关控制。

曾倩向庞家钰讨主意。庞家钰脸色一沉说:“你传话给李思民,让他放聪明点,把所有的责任都揽过去,那样我可以通融关系,至多判个三年缓期,而且还能保留公职;如果他管不住自己的嘴,把屎盆子往我头上扣,我马上就可以判他死刑!”李思民在接受讯问时承揽全部罪责,然而,让他意想不到的是却被法院判处死刑!梁梅和郑洁的丈夫也分别获刑16年和10年。

事后,曾倩发誓要告庞家钰。她意识到,要想彻底把庞家钰拉下马,靠她一个人的力量还不行。于是,曾倩与梁梅、郑洁等人取得联系,在曾倩的鼓动下,一共有11位情妇同意联名状告庞家钰。这些人中,有的人提供了庞家钰非法收取贿赂的票据;有的人掌握了庞家钰妻子公司的资金账目……这些铁一般的证据,和11位署下真实姓名的“告状团”,让中央领导极为震惊。

(注:文中除庞家钰夫妇为实名外,其他人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管理员
顶一下
(3)
10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