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名纪检干部在办公室内身亡 脖子上有刀伤_人民监督网 

湖北一名纪检干部在办公室内身亡 脖子上有刀伤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昨日,公安县殡仪馆内架设起灵堂,谢业新的亲属在此守灵。本报记者 孙辰 摄 27日下午,湖北省公安县一纪检干部被发现死于办公室内,脖子上有刀伤。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目前,
昨日,公安县殡仪馆内架设起灵堂,谢业新的亲属在此守灵。本报记者 孙辰 摄
昨日,公安县殡仪馆内架设起灵堂,谢业新的亲属在此守灵。本报记者 孙辰 摄

        27日下午,湖北省公安县一纪检干部被发现死于办公室内,脖子上有刀伤。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目前,死因仍在调查中。

  记者27日晚从湖北荆州市公安县委宣传部了解到,死者为谢业新,系该县纪委监察一室主任。中共公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在职人员情况表显示,谢于1988年12月23日调配进入该县纪委。

  据了解,谢业新26日晚没回家,27日一整天手机关机,家属联系不上,四处寻找无果后报警。大约在27日下午6点40分,有人在公安县监察局二楼谢的办公室发现他的尸体。“办公室关得严严实实,他人坐在办公桌椅子上,脖子上有一条刀伤,人已经死了。”公安县委一位知情者转述。

  熟悉谢业新的官员介绍,谢生于1965年,为人不错。27日晚,有媒体人士转述现场迹象,称,“现场被封锁,血迹斑斑。”并推测,报复残害手段明显,谢或遭遇报复被杀。但当地官方未予确证,称警方正在现场勘验,死因仍在调查,“是否他杀,以警方公布的结论为准。”

  据了解,此前荆州市纪检部门正调查公安县某地产项目,包括一名县委副书记在内的多名官员被双规,27日晚,当地已有传闻称谢的死与该案有关。但上述推测未获官方证实,公安县纪委书记姚锡发27日晚称,谢并未负责该案。

责任编辑:管理员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