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查处一批领导干部 韶山副市长等落马_人民监督网 

湖南湘潭查处一批领导干部 韶山副市长等落马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昨日,(湖南)湘潭市召开反腐败工作会议,通报了被查处的一批领导干部名单。今年,湘潭市将拓宽反腐渠道,对新闻媒体和网络舆情反映的案件线索将予核查。据了解,去年湘潭共

      昨日,(湖南)湘潭市召开反腐败工作会议,通报了被查处的一批领导干部名单。今年,湘潭市将拓宽反腐渠道,对新闻媒体和网络舆情反映的案件线索将予核查。据了解,去年湘潭共有16名县处级干部被免职。

  去年,湘潭市共处分党员干部171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6人,移送司法机关42人。全市各级法院共审结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犯罪案件46件,涉及61人。湘潭县谭家山立胜煤矿“1·5”特大矿难、湘乡市育才中学“12·7”学生踩踏、岳塘区严家港泄洪闸冲毁等重大责任事故均被严肃查处。

  此外,还查处了韶山市副市长曹金生、双马工业园管委会主任黄洪武、双马镇党委书记刘志刚(副处级)、湘潭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总经理肖海鹏等领导贪污受贿案和市看守所虚假立功案件。其中,肖海鹏受贿38万元被判刑10年半;刘志刚也因受贿罪获刑10年半。(刘炬)

  此外,还查处了韶山市副市长曹金生、双马工业园管委会主任黄洪武、双马镇党委书记刘志刚(副处级)、湘潭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总经理肖海鹏等领导贪污受贿案和市看守所虚假立功案件。其中,肖海鹏受贿38万元被判刑10年半;刘志刚也因受贿罪获刑10年半。

责任编辑:管理员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