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
寄户口本回老家年审
2010年12月下旬,在湛江市,记者随机调查了部分居民,他们的户口所在地分属中山、中华、民主、寸金、南桥、北桥等派出所,都表示户口本需要年审并交费12元。也有居民反映,如不进行“户口本年审”,派出所会罚款,有的被罚50元,有的被罚80元。
在一户居民的户口本复印件上,盖有湛江市公安局新村派出所从1999年到2008年的“户口本年审”章。这户人家全家人在北京居住多年,他们每年要把户口本寄回湛江,委托亲戚朋友代办“年审”并交费。
一名居民说,他家常年居住在赤坎区,由于户籍属坡头区坡头派出所管理,家人每年都要跨海回到原居住地办理“户口本年审”,很不方便。
现场
收费无公示无票据
2010年12月下旬,湛江市赤坎区民主、南桥、中山、寸金等几个公安派出所,均在给辖区居民办理“户口本年审”,但收费现场均无任何收费公示。在中山派出所,收费人员是治安联防员。
在寸金派出所门外,一名居民向记者出示了他户口本上的“户口本年审”章,字样为“寸金2010年”。这名居民说,户口年年都要审,每审一次交12元钱,但是没有收据。
派出所
12元是治安联防费
据湛江市中山派出所所长李锦华解释,“户口本年审”时收取的12元是治安联防费,主要用于巡防队开支。寸金派出所梁戈也给出了同样的回答,并称收取治安联防费是有依据的,当地物价局发过文件。
湛江市物价局提供的两份书面文件显示,当地公安机关向居民收取的12元钱确实是治安联防费。收费依据是广东省政府1990年8号文件。1991年起,湛江市开始向城镇居民征收治安联防费,收费标准为每户每月1元钱,全年为每户12元。这笔费用由派出所统一收取。治安联防费主要用于治安联防队的人员工资、购置服装装备、办公开支等。到2004年,广东省物价局将治安联防费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收费票据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票据。
既然实行收支两条线,为何由派出所收取?李锦华解释说,有时候是巡防队到社区里收取,但因为他们的业务归派出所指导,在派出所收取会方便一点。
公安局
停止户口本集中核对
据了解,从1991年到2006年,湛江市由于公安机关电脑系统中的户籍信息不完善,各公安派出所要求辖区居民,每年年底前到派出所进行户口本人口信息核对,同时向居民收取12元治安联防费。
到2006年,当地公安机关电脑系统中的户籍信息已完备,湛江市公安局下发《关于调整户口核对的通知》,要求全市各派出所不再集中进行户口本核对,“严禁以户口本核对为由搭车收取治安联防费”“严禁以不核对户口本为由向居民罚款”。
2010年10月28日,湛江市公安局再次发文重申,要求各派出所立即停止户口本核对,回收自制的户口本核对印章,但在实际征收过程中,显然部分派出所并没有执行这些规定。
据央视焦点访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