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疫苗乱象调查之六:“卫生部企业”真相_人民监督网 

山西疫苗乱象调查之六:“卫生部企业”真相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山西疫苗乱象调查之六 本报记者 王克勤 华卫是个私人企业 记者看到华卫公司总经理田建国的名片上是这样写的: 卫生部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副秘书长; 卫生部全国卫生产业企

——山西疫苗乱象调查之六                      

                                  本报记者  王克勤

                  华卫是个私人企业

    记者看到华卫公司总经理田建国的名片上是这样写的:

    卫生部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副秘书长;

    卫生部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医药科技开发专业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

    卫生部北京华卫产业开发公司总经理;

    卫生部北京华卫时代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生物制品配送中心主任。

    田建国配送中心主任名片正面。本报王克勤摄影报道

    田建国配送中心主任名片背面。本报王克勤摄影报道

    那么,这个与山西省疾控中心合作的华卫公司到底是否“卫生部部属企业”?

    其实,早在1984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就发出《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2003年专门又发文重申这一规定。

    田建国的“卫生部部属企业”又是从何而来?

    记者根据田建国名片上的电话致电卫生部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询问,对方称:“我单位有此人,华卫时代不是我们协会的公司,具体情况工商局一问就知,那是他个人的公司。”

    北京市工商局提供的北京华卫时代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工商注册资料显示:该公司2004年1月6日在北京注册成立,法人代表:田建国,股东:田建国、黄彦红、于莉,股份分别占80%、10%、10%。

    在该公司的工商注册资料里,记者发现一份2007年度的工商年检表,上面写着:“北京华卫时代公司为三人合伙的私有企业。”

    有意思的是,2007年9月6日,即相关部门开始调查这个公司后。该公司召开第一届第一次股东会,做出变更股东决议。2007年9月13日,得到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核准。黄彦红、于莉退出股东,分别以5万元的价格,将各自10%的股份转让给“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开办的北京华卫产业开发公司(集体所有制)。

    此后,北京华卫时代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股东只有两个,田建国个人占80%,北京华卫产业开发公司占20%。而这个北京华卫产业开发公司的法人代表也是田建国本人。

 

                “华卫是个空壳公司”

 

    山西省卫生厅副厅长李书凯曾公开称:“华卫是卫生部的公司,专门搞疫苗配送的大公司。”

    在北京华卫时代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资料中,记者发现了一份2005年7月26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这份编号为“京工商朝处字(2005)第03769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在北京市朝阳区十里堡北里农民日报社五层520房间办公的,北京华卫时代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当事人在开业登记时,委托代办公司采取垫资方式办理了公司登记。领取执照后代办公司将垫资款50万元全部提走,当事人未按规定补足出资。”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于虚报注册资本行为。”

    “依法责令当事人60日内补足出资,处罚罚款50000元。”

    而2004年1月6日这家公司在北京注册时,表明注册资本为50万元。股东出资表显示田建国40万元、黄彦红5万元、于莉5万元。

    企业类型是“有限责任公司”。

 

                华卫没有疫苗经营资格

 

   田建国的北京华卫时代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从2006年1月1日“负责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所需的疫苗配送及二类疫苗的供应和管理”直到2007年10月15日失踪,一直在经营管理山西全省的疫苗。

    然而,记者在该公司的工商注册资料中发现,这个公司在山西经营期间根本没有疫苗经营资格。

    2004年1月6日,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该公司《营业执照》显示,这个公司的经营范围如下: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销售生物制品、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及配件、化工产品(不包括危险化学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投资咨询;会议服务;企业形象策划;营销策划;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交流活动。(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

    2007年9月6日,即在相关部门开始调查这个公司后。该公司召开成立近4年来的第一次股东会,做出经营范围变更决议。

    也即该公司连续经营疫苗达1年零8个月后,2007年9月13日,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正式核准,在这个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增加了“疫苗”二字。

    然而,2008年1月7日,山西省卫生厅调查组公布的《初核报告》却称:华卫公司2004年1月6日注册成立,经营范围中存在疫苗销售。

 

                  华卫公司突然失踪

 

    2007年8月,太原市人民检察院立案调查山西疫苗问题,2007年10月12日,当地媒体曝光山西疫苗问题,山西省卫生厅纪检组开始立案调查。

    10月15日,山西省疾控中心生物制品配送中心突然关门,华卫公司员工全部撤离山西。山西省卫生厅调查组《初核报告》称,“2007年9月北京华卫公司向省疾控中心提出了中止合同的请求,2007年10月12日,省疾控中心解聘了华卫公司总经理田建国配送中心主任的职务。”

    “当时,我已经举报四个月后,田建国针对相关部门的查处,给华卫公司突然加上了‘疫苗’经营范围,增加了20%的卫生部协会集体所有制股份,想把自己私营公司变色成与卫生部沾边的企业后逃之夭夭,这些都是骗人的把戏。”陈涛安说。

    

“卫生部企业”老总:“由政府部门来回答”

    针对上述种种问题,记者设法联系到了“卫生部企业”北京华卫时代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田建国。

    对于记者提出的:华卫与山西省疾控中心是否合作关系、高温标签疫苗、市场垄断、华卫是否卫生部企业等一系列问题。田建国称:“这些事情,我不好回答。请你到山西省疾控中心和政府部门了解吧,由政府部门来回答。”

 

山西卫生厅:“你去问省纪委吧”

    山西省卫生厅

    2月23日,记者来到山西省疾控中心。得悉,此前一直与田建国“密切合作”的该中心主任栗文元前不久刚刚被免职,“另有安排”、“出国旅游了”。

    为此,记者找到了目前负责该中心工作的张杰敏副主任。张称:“我知道有标签疫苗,但没有见过他们贴标签。卫生厅纪检组只调查了经济问题,其他的具体情况,我不好回答,你最好找卫生厅纪检部门。”

    而山西省疾控中心党委书记闫明亮的回答几乎与张杰敏完全一致。

    针对山西疫苗市场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记者试图采访山西省卫生厅副厅长李书凯与疾控处,被告知:“没有厅新闻中心的同意,不接待记者”。该厅新闻中心的小刘告诉记者:“情况变化了,我们新闻中心领导让我告诉你,你这属于跨行业采访,需要相关部门批准。”

    所幸记者见到了参与查处此案的省卫生厅纪检组办公室主任武瑞明,他对记者讲:“我没有权力回答这些问题,这个案子早就移交省纪委了,你去问省纪委吧。”

    记者随即赶往山西省委,省委传达室告知记者:“省纪委没有时间接待记者。”

    之后,记者设法找到负责查处此案已达一年半之久的省纪委931室薛进仓处长,薛进仓反问:“你采访这个案子,想要干什么?”记者回答“舆论监督。”面对记者的不断追问,薛进仓称:“这个案子我们还没有查完呢。”便挂了电话。

责任编辑:管理员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