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29名官员被查幕后_人民监督网 

山东德州29名官员被查幕后

2015-04-17 20:46 来源于:中国经营报 | 作者:记者 雷士武 | 浏览:
近20本的“行贿日记”,详细地记录了山东德州福源生物淀粉有限公司总经理张雷达向当地多名官员行贿的轨迹。而这些“行贿日记”正是张雷达所写。

 

图:山东照东方纸业集团董事长赵传水

  近20本的“行贿日记”,详细地记录了山东德州福源生物淀粉有限公司总经理张雷达向当地多名官员行贿的轨迹。而这些“行贿日记”正是张雷达所写。2014年,这些“行贿日记”在网上曝光,引起广泛关注。德州市纪委立即成立调查组,对举报网文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一调查。

    时任平原县财政局局长的宋振兴在日记中被提及。与此同时,也掀开了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官商共生共荣的政商“生态圈”。

    而举报张雷达行贿的正是其前老板赵传水。近日,《中国经营报》记者辗转联系到赵传水,据其提供的材料以及口述得知,多年前,因其一手成立的企业被张雷达通过种种手段予以“侵占”,其中包括向当地官员行贿以取得相关便利。赵传水多次就该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至今仍未有定论。

    法人变更“疑云”

    据德州市纪委网站公布,4月2日,德州市纪委会同平原县纪委等对赵传水举报张雷达行贿问题涉及的于建华等28名党员干部作出处理。最终查实有29名党员干部(市管干部17人,县管干部12人)被举报问题属实或部分属实。市、县纪委监察局依据党纪政纪规定,对其中11名违纪人员作出党纪政纪处理,其中,留党察看1人,党内严重警告4人,党内警告6人;行政降级2人,行政记大过2人。对17名违纪情节轻微、收受礼品折合金额较小的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批评教育;全部违纪所得均收缴上交财政。另有1人待司法机关另案处理后,再作党纪政纪处理。

    赵传水为何要举报张雷达行贿众多官员?据记者调查了解,赵传水原为照东方集团法人代表。2003年6月,由照东方集团发起成立德州福源生物淀粉有限公司(下称福源公司),共有5名股东,其中包括4个自然人股东,一个法人股东。同年8月,张雷达经赵传水介绍,担任福源公司总经理一职。此时,张雷达并未在股东之列。

    赵传水称,2007年至2009年间,张雷达用伪造的股东签名以及签章的方式,虚构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议决议等,安排他人成为自己在福源公司的顶名股东,夺走公司原始股东的全部股权。

    记者通过平原县工商部门查询福源公司股东变更情况发现,2007年至2009年间,福源公司有过多次的股东变更记录,截止2010年,原始股东已全部不在股东之列。然而,数名股东向记者证实,2007年至2009年间,福源公司所有的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议决议、公司章程等文件,他们都不知情,并且签名、盖章均不是自己所为。

    就此,记者向平原县工商局予以了解当时的股东变更事宜,该局有关人员表示:“当时股东变更时,都是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的。”当记者追问原始股东是否到场?上述人员表示,根据当时的规定并没有硬性要求原始股东到场,即就是根据授权委托书以及变更所需的相关材料,就可以进行股东变更。

    为此,赵传水及数名股东联名向平原县工商局申请认定股东变更事宜无效,但未得到该局的明确答复。

    政府提供“过桥资金”参与公司拍卖

    “通过股东的变更达到完全控制并侵吞福源公司的目的,这才是张雷达的第一步,后来我们才发现他要掏空整个福源公司。”赵传水向记者表示。2009年1月,张雷达成立山东福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福洋公司)。赵传水在提供给记者的反映材料中写道,2011年,张雷达将属于福源公司的平国用(2006)字第00392号土地直接卖给了福洋公司。而当时,该地块已被抵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原支行(下称建行平原支行)。

    2012年3月,福源公司因欠款被平原县农村信用社及建行平原支行起诉至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年11月15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2)鲁抗复议字第90号执行裁定书记载显示:平原县政府就福源公司现状向法院说明,因福源公司原股东和新股东之间的利益纠纷,使福源公司在银行的贷款不能偿还,完全划入了不良,从而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还连带影响了担保企业,更严重的是影响了全县的金融生态环境,从而要求法院依法对其抵押的资产进行拍卖,以维护平原县的金融生态环境。同年11月,福源公司被整体拍卖。

    然而,令赵传水无法接受的是,总资产价值4个多亿、净资产价值2个多亿、2011年净利润3000多万的福源公司,却被评估为9000多万元。而2012年2月,建行平原支行出具的《关于德州福源生物淀粉有限公司项目抵押情况的说明》显示,在不高于70%抵押率的情况下,建行平原支行对福源公司抵押资产评估为20609.68万元。

    “短短数月,福源公司资产不可能缩水如此严重。”赵传水向记者表示,“而就在此拍卖过程中,平原县财政局甚至为张雷达提供‘过桥资金’,帮助其参与竞拍,时任局长正是已被判刑的宋振兴。”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宋振兴一案中查实,2008年至2012年间,宋振兴为福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雷达在向平原县财政局申请“过桥资金”等拨款中提供便利,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66.9912万元。

    从张雷达的“行贿日记”中可以看出,在赵传水与张雷达之间的数年纠葛之中,不时地闪现着当地官员的“背影”。此次德州市及平原县处理29名官员的举动,无疑会令赵传水与张雷达之间的“是是非非”更加清晰。

    对上述诸多事宜,记者多次联系张雷达予以求证,但未能联系到其本人。

(本报记者 雷士武 德州报道)

责任编辑:rmjdw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