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院公然对抗最高法院
北京高院两年拒不交出二审案卷
国家电影局销毁原件给权势极大的被告出具复印件证据,七年期间先后绑架了四家地方法院。全国有近千名律师和法学人士对此证据发表意见(前97名律师意见已发布网上),首都五高校法学院部分师生也卷入其中……
这是中国司法史上一起空前绝后的标志性事件,国家最高法院立案审查时过两年,北京高级法院竟公然抗法拒不交出二审案卷……
一切,皆取决于如何认定电影局出具的一份复印件证据……
……不能与原件核实,因而就没有证明力。
国家最高法院审查意见:那份复印件证据的原件没有了(电影局出复印后即毁原件)
北京高级法院审理认为:这份复印件证据有证明力,它上面盖有电影局公章,可以认定是被告报送电影局立项的文学剧本而且是涉案电影唯一的(!)文学本。
针锋相对,孰是孰非?看了下列三条,相信网民自有公论——
一、事发,电影局给原告殷小英发专递公函,不承认给被告出过这份复印件证据。不少律师笑谈,电影局不承认出过这份证据而被告却拿出了这份证据,这只有一个解释,即这份证据上加盖的电影局公章是伪造的。
二、伪证愈演愈烈,电影局陷入恐慌,特指派周建东处长作为“全权代表”先后七次和原告殷小英通话谈判,承认他们在“采证”方面“有做错的地方”,已给殷的一部影片“几十万块钱资助”作为“弥补”(应是资助制片方,没作伪证,谈何弥补?!)。
三、伪证的直接制造者、电影局艺术处长陆亮也和殷小英通话,辩称制造这份伪证的“决定权”不在他,他是“被逼”造的伪证。
以上通话都有录音并已提交法院。这些录音放在当今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家法院,都可即行认定伪证。可骇人听闻的是,北京高院居然敢对抗最高法院再次采信伪证维持原判。没有一种强大的法外力量干预,他们是断不敢这样做的。
鉴于电影局陆亮承认他是“被逼”造的伪证,原告殷小英便将录音上网并悬赏10万元追查胁迫电影局制造伪证的幕后黑手。殷小英系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正高三级职务,想来也不是逆来顺受的角色,三个月后,他还将上网悬赏15万元追查指令北京高院拒不交出二审案卷的幕后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