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斗士”周禄宝涉嫌敲诈勒索被捕_人民监督网 

“网络斗士”周禄宝涉嫌敲诈勒索被捕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原标题:网络斗士周禄宝涉嫌敲诈勒索罪被依法批捕 看似维权 实为骗钱(深阅读打击网络谣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我会在适当的时候拿点炸药出现在北京。7月24日,苏州市长政府信箱

    原标题:“网络斗士”周禄宝涉嫌敲诈勒索罪被依法批捕

    看似维权 实为骗钱(深阅读·打击网络谣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我会在适当的时候拿点炸药出现在北京。”7月24日,苏州市长政府信箱收到一封邮件。7月29日,来信人在北京某宾馆被警方抓获。经审讯发现,此人并没有携带炸药,而是向社会抛出了一个“诈弹”,编造了一个虚假恐怖信息。

    当前,网络谣言、网络欺诈已然成为社会公害。根据群众举报,江苏公安机关成功侦破一起网络敲诈勒索案件,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正是“诈弹”编造者——周禄宝。

    负面炒作讹钱财,拿了钱财再消灾

    据警方介绍,年仅28岁的周禄宝只有初中文化程度,毕业后在部队服役4年,担任驾驶员、新闻报道员,多篇通讯报道曾被上级单位采用或发表。退役后他辗转多地,在多家网站做管理员,以网络写作为生。

  “漓江美丽的水,和尚骗人的嘴,把桂林这个魅力四射的旅游胜地荡漾得淋漓尽致。桂林山水甲天下,桂林和尚假天下。”

    帖子背后,一起别有用心的敲诈勒索隐藏其中。2011年6月,周禄宝随同旅游团来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阳朔某寺庙,听到寺庙和尚说“捐些善款招财避祸、转危为安”,就捕风捉影,心生邪念,一口咬定该寺庙存在欺诈行为。

    随之,《和尚吃人不吐骨头让谁蒙羞》、《谁拿特权让桂林山水甲天下摇身变桂林和尚骗天下了?》等一大批文章被周禄宝炮制出来,并利用自己是多家论坛版主的有利条件,将文章在多家论坛发表并置顶。同时,周禄宝向国家信访局、国家宗教协会、桂林市长信箱、广西旅游局等单位频繁举报,以此向寺庙施压。

   “给钱就好说。”据江苏省苏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长段晴毅介绍,周禄宝向寺庙施压的同时,以投诉为由,多次向寺庙负责人提出:“给我4万块钱,就息事宁人,倘若不给,就继续炒作。”

    2011年8月3日,周禄宝如愿以偿,4万块钱入账。此时的周禄宝也是“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又在多家论坛发表了文章,如《直面网事,成就网络监督》,正面宣传这座寺庙。

   “经侦查发现,周禄宝的惯用伎俩就是寻找搜集相关地方、单位的‘软肋’,以在网上发布或扬言发布负面帖文、揭露对方隐私为由实施敲诈勒索,直至拿人钱财。此后他便‘替人消灾’,为对方进行所谓‘正面宣传’。”据苏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张跃进介绍,警方发现周禄宝采取类似手段实施敲诈勒索和其他犯罪的案件线索还有多起,这些案件线索涉及全国多个省市。

    网络维权斗士竟是“吃完原告吃被告”的骗子

    周禄宝的恶意负面炒作,不仅为自己谋得了钱财,还赚取了名声。据警方介绍,周禄宝的微博粉丝量曾一度高达110万,成为“网络红人”。

    为赚取名人效应,周禄宝长期在互联网上自封为时事评论人、知名写手、网络名人、专栏作家和网络维权斗士。自2012年以来,周禄宝以“反腐、平冤”为名,在互联网共发布攻击、诋毁15个省(区、市)相关单位人员的帖文1.5万余篇(条)。

    同时,周禄宝的个人微博、博客均为实名,所发表文章也为实名。周禄宝认为,“通过实名举报、信访之类,让政府部门和网络上的网友认识到本人,这样就可以出名了。”

    这种“粉丝经济”、名人效应也着实让周禄宝尝到了甜头。

    据警方介绍,2012年,某地一居民小区的居民与开发商因噪音问题发生矛盾。一位居民的妻子在网络上联系到周禄宝,请求帮助维权。周禄宝随即提出需要支付相关费用。

    200多户居民爽口答应,并通过集资等形式凑到22万元。同时,他们承诺先支付周禄宝6万元,事成之后,再补齐余款。于是,周禄宝再次干起了“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营生,在多个论坛上发帖,攻击开发商。

    具有戏剧性的是,当年12月,开发商也通过浙江义乌某网站版主联系到周禄宝,希望出钱让其停止攻击。周禄宝毫不客气地“狮子大开口”,要价100余万。经讨价还价,周禄宝非法获取80万元,并开始帮开发商发正面宣传肯定帖。

    周禄宝不仅没有向居民归还之前所付的款项,反而向作为中间人的网络版主支付了5万元,以作酬谢。

    2013年8月5日,江苏省昆山市公安局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向昆山市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周禄宝。8月9日,昆山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专项打击行动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周禄宝案反映出当前互联网上新出现的一批“黑势力”,他们以“网络反腐”为名,通过有计划、有目的地编造和传播谣言,实行网上攻击抹黑,以达到敲诈勒索、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性质十分恶劣。 

责任编辑:rmjd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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