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法院李克宁院长因山西疫苗案受贿被逮捕。2006年以来,山西疫苗管理权380万卖给了私营小公司,官商勾结大赚昧心钱,雇佣游民往疫苗上贴“山西疾控专用”垄断标签,权力垄断疫苗市场,导致三年来的各种疫苗在大楼里数十小时高温暴光停放,形成高温暴露而变质,山西众多接种者因疫苗致死、致残。
2009年1月至今,已有许多家庭向迎泽区人民法院投递了民事诉讼状,但立案诉讼状一个也没有,六个月来,因该法院不作为遭到疫苗受害人的多次质询和问责,并发生了多次冲突。
李克宁等人却借与疫苗受害人间的冲突、事件,向被告索要贿赂变本加厉,数额越来越大、频次越来越高,最终因贿赂极限、分赃不均等问题,导致利益链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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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疫苗事件专题
今天,李克宁等人因受贿被批捕,我们拭目以待下一任迎泽区人民法院院长,如何处置老百姓的疫苗受害民事诉讼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李克宁等人面对高额的贿赂,早已忘记了做人的原则,失去了最基本的公正和公平。他们利用疫苗案做起了大买卖,首先采取既不立案不驳回拖的手法,来对付已经提交了诉讼状的疫苗受害人;其次是减少提起诉讼受理时机,只允许每周一、二上午提交新的疫苗受害诉讼状减少诉讼量,以此来向被告表功索要贿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