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凡贪官,无论是暴露的,还是隐藏的;无论是已判刑入狱的,还是正在被查处的,他们中的一些人总是爱为自己的腐败行为找出解脱的借口,以博得世人的同情,减少其罪责。笔者总结了一下,贪官大致有“三大解脱词”。
其一;“一张大网罩过来”。某些贪官腐败问题被查处,异口同声地说,根子出在“潜规则”。官场“潜规则”就像一张大网几乎将所有官员都“一网打尽”,谁也逃脱不掉。应该说,官场“潜规则”是一种流行已久的社会丑陋现象。但是并不因为“潜规则”的存在,贪官本身就能减少源自内因的罪责。一次媒体记者在多个县委书记因卖官而落马的县区调查中,发现一个不正常现象,处理了买官卖官的“卖方”县委书记,而人数较多的“买官者”却因种种原因而没得到及时处理,干部群众对此颇有议论。
其二;“小农思想”在作怪。有贪官在接受审判时似乎“豁然开朗”起来,将对金钱的贪婪欲望解释为在一种其他思想支配下才搞起腐败。如安徽省委原副书记王昭耀在庭审时所作的陈述中声泪俱下地说,我多年从事党务工作,曾经分管过纪检、政法工作,对党纪国法不是一窍不通。我也曾扪心自问:金钱对一个人来说,生不能带来,死不能带去,我要那么多钱干什么?真是小农思想作怪,侥幸心理占据了头脑。我的教训验证了那句古语“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王昭耀的这番话看似“肺腑之言”,其实,不妨试想一下,官至省委副书记,最起码的认知和识别能力哪里去了?仅用一个“小农思想”岂能搪塞个人因权力越来越大而日益膨胀的私欲?
其三;“牢狱之灾”命里该。春节期间听到一位刑满释放的贪官说,他之所以受“牢狱之灾”完全是命运的安排,前些年权赫一时,算命的说有场大难,可楞是没当回事,这不,单位领导离任审计,“一拖二”,“二拖三”,就这么“阴错阳差”地被拖了进去。其实,这种“命运说”早有不同“版本”,诸如,“手快打手慢的”;“隔墙扔砖,砸着了,算我倒霉”;“抓住是你的,抓不住是我的”。 腐败分子并没有因为腐败被查处而伤了自尊,相反却认为是自己运气不好,自慨自叹之中,透视着对所谓“命运”的服从,而对自己堕入腐败深渊的罪孽之感却轻描淡写,在这样的认识之下,那些为了减轻罪责挤出几点眼泪来忏悔一番的贪官陈述又有何价值?
预防腐败,当从制度抓起,更应从自我做起。还应注重惩防结合,对腐败分子须严惩不贷,使之身败名裂,倾家荡产。否则,腐败分子在法律面前怨天尤人,似乎搞腐败全是身不由已,而不能触及灵魂深处,这不仅对于后来者起不到教育和震慑作用,而且对于营造一个源清风正的反腐倡廉环境有百害而无一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