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近期走访吉林、江西等地调研时发现,在重点领域反腐中需防止“高官化”、“巨额化”、“群体化”和“期权化”等趋向。
从防止“高官化”趋向看,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处处长张昕指出,通过近几年检察机关查处的腐败案件,副厅级以上干部占有较高比率,而且有逐年增加的迹象,特别是重点领域须警惕腐败“高官化”。在江西省国土系统腐败群案中,4名在职副厅长中有3人落马。原副厅长陈爱民和许建斌均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原副厅长李江华被判处无期徒刑,令人警醒。
从防止“巨额化”趋向看,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副处长吴国强表示,目前,查处的案件,涉案数额大,少则百万,多则数千万。吉林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原总督学于兴昌去年被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法院判处无期徒刑。于兴昌在任吉林省教育厅副厅长、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受贿953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1086万元。
从防止“群体化”趋向看,长期关注研究重点领域腐败现象的江西省政协常委李季仁认为,如今一些地方的重点领域发生腐败“窝案”、“串案”,对这样的倾向应引起高度重视。在江西省某监狱内,因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的周某告诉本刊记者,他曾任江西一所大学新校区工程建设副总指挥兼基建处处长,与他一同被判刑的还有审计处处长、财务处处长、采购中心主任以及基建处副处长等多人。
据了解,在吉林省已办理的案件中,多头行贿、多头受贿案件所占比例逐渐增大。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为例,近几年查办的医疗系统贿赂案件中,就有一些窝案串案。在查办延边益康医疗有限公司行贿案件中,连续查处了延边妇幼保健院院长、放射科科长、药局主任、主管会计等受贿系列案。
从防止“期权化”趋向看,吉林省社科院研究员傅大中指出,通过研究发现,“长期投资”型的贿赂在逐渐代替赤裸裸的“短平快”型行贿受贿。行贿者为了谋求利益,进行长期铺垫,以“放长线,钓大鱼”,并以此掩盖钱权交易,而且这种“期权化”现象有逐步蔓延态势。原在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系统任要职的王某,如今在吉林省长春一所监狱服刑。他对记者说:“我有现在的悲惨下场,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一些单位和企业的负责人先是交朋友,在一起吃喝, 然后他们以朋友名义送一些礼品、购物卡,慢慢地5万、10万也都敢收了。”
这种“期权化”渗透危害性大,如果官员不坚守廉政底线,就容易因此而走向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