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授予蒋汉生模范检察

2007-01-11 16:17 来源于:检察日报 | 作者:宗边诗 | 浏览: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决定,授予蒋汉生“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并号召全体检察干警向蒋汉生同志学习。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决定,授予蒋汉生“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并号召全体检察干警向蒋汉生同志学习。

     决定说,河南省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蒋汉生从事检察工作20年来,先后办理各类案件200余起,成功主办56起抗诉案件,为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突出贡献(本网6月10日一版曾作报道)。特别是胥敬祥被错误关押13年案,经过他7年多的不懈努力,通过抗诉最终得以纠正,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蒋汉生同志先进事迹体现了新时期共产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品质,展示了新时期检察官忠于职守、开拓创新的精神风貌和刚直不阿、公正执法的高尚追求。


    最高人民检察院号召全体检察干警向蒋汉生同志学习,学习他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学习他以维护法律尊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秉公执法、恪尽职守的敬业精神;学习他情系百姓、扶危解困,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公仆情怀;学习他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求真务实、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各级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干警要把蒋汉生作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先进典型,立足岗位,结合实践深入学习。                   

责任编辑:rmjd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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