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法眼观察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浙江瑞安市委书记蒋珍明...
  • ››中国青年报:横山县&quo...
  • ››北大教授孙东东:上访专...
  • ››山西沁水:“政绩工程”...
  • ››山西右玉:一名煤矿老板...
  • ››奶农怎么成了三鹿的替罪...
  • ››从躲猫猫到做梦死亡
  • ››湖南:双蜂县土地菩萨的...
  • ››三鹿300万贿赂搜索引擎 ...
  • ››三鹿集团对消费者负责的...
  • ››张鸣:石家庄市政府的道...
  • ››2009:“草根”网络监督...
  • ››王建勋教授:嘉湖阁事件...
  • ››人大副委员长成思危:房价...
  • ››山西疫苗“活”了,人民...
  • ››山西抓CCTV记者 代理律...
  • ››山西右玉喜鹊沟煤矿:股...
  • ››山西忻州市俩局长落马背...
  • ››调查:谁是山西右玉县喜...
  • ››唐山耄耋老人举报贪官十...
  • ››唐山为民村书记被判刑 众...
  • ››太原市邮政局将《生活晨...
  • ››乌鲁木齐:四川男子为讨...
  • ››北京上海广州楼市牛年并...
  • ››调查记者朱瑞峰:重庆涉...
  • ››鲁宁平:民间维权 有苦难...
  • ››民众依法建议罢免浙江淳...
  • ››安徽宿州:访民甄平得罪...
  • ››驻京办“跑部钱进” 是中...
  • ››“干部卖房”捅破最后一...
  • ››卢武铉总统的自尽与知耻...
  • ››北大教师孙东东就“精神...
  • ››鄢烈山:孙东东们为何见...
  • ››看守所做噩梦死追踪:检察...
  • ››合肥官员高调挺楼市 书记...
  • ››周泽:李敏案律师会见奇...
  • ››茅于轼:我们时代最伟大...
  • ››别相信贪官交友不慎
  • ››脱离了选民的人大代表啥...
  • ››中央党校副教授:网络监督...
  • 相关文章
  • ››问责官员重回质检总局...
  • 问责官员重回质检总局 两月前因三鹿事件丢官
    作者:佚名  来源:星岛环球网  发布时间:2009-05-06 18:49:32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星岛网讯】因三鹿奶粉事件被行政记大过处分的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原副司长鲍俊凯,日前重任“京官”,新职务为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副司长。此次重返质检总局任职,距离被记大过处分不足两个月。>>问题官员玩躲猫猫

      今年3月被记大过处分

      《南方都市报》报道,今年3月,鲍俊凯因“三鹿事件”被中纪委监察部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三鹿事件曝光时,鲍俊凯的职务是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副司长,该司职能包括:负责并组织实施国内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质量安全卫生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内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及预警,负责调查处理国内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督促、指导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卫生监管工作。

      4月初被发现异地高升

      4月9日,媒体报道称鲍俊凯已异地高升。据了解,鲍俊凯于去年12月出任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党组书记、局长。资料显示,安徽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为国家质检总局直属机构,正厅级。鲍俊凯从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原副司长调任直属局局长,升了半级。这一消息引发争议,因为按照有关规定,被行政记大过处分的官员,在受处分期间(鲍俊凯为18个月)不能升职。对此,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4月9日在表示,“对鲍俊凯的任用是在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之前总局党组研究决定的。该同志因工作需要,未能及时赴任,于2008年12月到任,对鲍俊凯同志的任用,符合法律法规和党政领导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

      近日重返质检总局任职

      4月30日,国家质检总局官网发布消息称“经国家质检总局会议研究决定:鲍俊凯任科技司副司长”;同日,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宣布国家质检总局党组决定:邱栋久任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党组书记、局长,免去鲍俊凯的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国家质检总局人事司人士称,该任命事项“不属人事司负责”。

      专家看法

      鲍俊凯二次履新是否经过四大环节?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就鲍俊凯二次履新指出,《公务员法》规定,“行政记大过处分”期间不能晋升,在受处分时期内,“连涨工资都没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对领导职务的任命,必须要有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和公示这四个环节。而从透露出来的信息看,很难反映规定的上述内容。

      “政治问题法律化是规范官员问责及复出的当务之急。”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沈岿教授认为,应更细化官员复出的条件,并质疑:“鲍俊凯事件中,这种漠视群众的决定是如何做出来的?人事部门的作用又在哪里发挥?”

      大事记

      ●2008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原副司长鲍俊凯出任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9年3月,鲍俊凯因“三鹿事件”被中纪委监察部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2009年4月9日,针对媒体报道称鲍俊凯异地高升,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回应称任用符合规定;

      ●2009年4月30日,鲍俊凯出任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副司长。

      鲍俊凯:男,1956年12月出生,江苏沭阳人,1982年2月参加工作,1996年11月加入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副司长。曾担任国家商检局检验科技司副处长、处长,国家检验检疫局动物植物监管司处长、副司长,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副局长,食品生产监管司副司长,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党组书记、局长。


    Tags: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5 条,得分 425 分,平均 85 分) 查看完整评论
    [回复] 5爱国爱党不爱腐败   打分:85 分  发表时间:2009-05-18
    · 我真的爱党爱国不爱腐败,爱党,但无法去爱党内的腐败分子,爱国,但不能容忍国家的蛀虫和蠢猪
    [回复] 4朱民主   打分:85 分  发表时间:2009-05-07
    · 阳奉阴违.官官相为.有法不依.违法不究.上梁不正下梁歪.受法律制裁的总是弱者.遭殃的永远是百姓.你可闻怨声载道?你可知民心思变?"光荣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叫你的人民又怎能再把你爱戴
    [回复] 3朱民主   打分:85 分  发表时间:2009-05-07
    · 三鹿奶粉给广大消费者带来的巨大伤害及其恶劣影响.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尚难消除.而被问责高官却很快得以复职.这既是对问责制的嘲讽践踏.更是对广大受害群众的蔑视与挑衅.这种视规章如废纸的行径.不但不能对责任官
    [回复] 21026116278   打分:85 分  发表时间:2009-05-06
    · 问责官员不断重新复出,甚至高调提拔愈演愈烈,一是调戏人民二是公然挑战党中央国务院。中国到底怎么了???
    [回复] 11014603173   打分:85 分  发表时间:2009-05-06
    · 近几年问责官员不断重新复出,甚至高调提拔愈演愈烈,一是调戏人民二是公然挑战党中央国务院。中国到底怎么了???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传媒集团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注册证号码:1133595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登记证号码:37954919-000-05-14-5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