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时代先锋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全球学术泰斗、媒体同仁...
  • ››中青报记者刘万永:如何...
  • ››郑州警方将通缉逃犯李新...
  • ››三门峡公安局坚持执法为...
  • ››胡锦涛:诚心诚意接受人...
  • ››一“网”打尽天下“硕鼠...
  • ››温家宝为企业打气:我要一...
  • ››朱瑞峰:小人物对阵卫生...
  • ››人民监督网报道的“苍南...
  • ››马英九献花追忆孙中山功...
  • ››从一位保洁工的境界谈起...
  • ››贺卫方今赴新疆石河子大...
  • ››胡锦涛上网壮了网民胆吓...
  • ››贺卫方教授为人民监督网...
  • ››石仲泉:谈谈写文章与做学...
  • ››温家宝:腐败在一些领域较...
  • ››温家宝:我几乎每天都上...
  • ››温总理网上访谈为官员们...
  • ››中国著名学者展江教授为...
  • ››朱瑞峰:我扳倒了这么多...
  • ››商丘市睢阳区检察院勇于...
  • ››新密市检察院创新发展开...
  • ››将军县创检察事业“零”...
  • ››群雁高飞头雁领,敬业奉...
  • ››人民监督网简介
  • ››郑州检通携手“两朵奇葩...
  • ››阳光工程三部曲——预防...
  • ››陈涛安:我与山西疫苗腐...
  • ››80后作家邢荣勤:每一代...
  • ››“家和万事”,多亏有了...
  • ››全球学术泰斗、媒体同仁...
  • ››国家主席胡锦涛发表新年...
  • ››河南高法院长张立勇:判...
  • ››纽约时报:反腐公民朱瑞...
  • ››【特稿】党与腐败“水火...
  • ››河南原阳县人民检察院:...
  • ››李新德:不断敲击键盘 让...
  • ››蒋汉生:心中红旗就是公...
  • ››不再孤独的喧嚣———献...
  • ››大同市南郊区公安分局警...
  • 相关文章
  • ››胡锦涛时代遗患 为官不...
  • ››胡锦涛:以反腐实际成...
  • ››胡锦涛:决不让任何腐败...
  • ››胡锦涛:中国政府始终...
  • ››胡锦涛: 更好把社会主...
  • ››胡锦涛上网壮了网民胆...
  • ››胡锦涛亲自过问买票难...
  • ››胡锦涛上网引发热议的...
  • ››胡锦涛总书记上网聊天...
  • ››胡锦涛:诚心诚意接受...
  • ››胡锦涛:为人民办事是...
  • ››胡锦涛总书记的温暖让...
  • 胡锦涛:中国政府始终支持媒体搞好舆论监督
    作者:佚名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09-10-09 11:03:45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9日在世界媒体峰会开幕式上致辞时表示,中国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媒体发展,支持中国媒体同外国媒体在新闻传播、人力资源、信息技术、业务发展等方面加强交流、深化合作。

      胡锦涛指出,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中国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媒体发展,鼓励和支持中国媒体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新观念、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增强亲和力、吸引力、感染力,在弘扬社会正气、通达社情民意、引导社会热点、疏导公众情绪、搞好舆论监督和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胡锦涛说,中国政府支持中国媒体同外国媒体在新闻传播、人力资源、信息技术、业务发展等方面加强交流、深化合作。现在,越来越多的外国媒体,包括大多数在座的朋友们所代表的媒体,向中国派出了常驻记者,临时来华采访的记者人数不断增加。外国媒体报道中国的信息量越来越大、领域越来越广、内容越来越丰富,对各国人民了解当代中国发展变化起到了重要作用。

      胡锦涛强调,我们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继续推动政务公开,加强信息发布,保障外国新闻机构和记者合法权益,为外国媒体在华从事采访报道业务提供便利。我们真诚希望世界各地媒体为增进各国人民对中国的了解、为巩固和发展各国人民同中国人民的友谊作出新的贡献。

      胡锦涛表示,与人民同命运、与时代共发展,是世界各地媒体的必然选择。我相信,通过与会各位朋友的共同努力,这次峰会一定能在促进世界各地媒体加强交流、深化合作方面取得积极成果,为促进全球传媒业发展作出贡献。

      世界媒体峰会由新华社和8家全球著名媒体共同发起,新华社承办,于10月8日至10日在北京举行。本次峰会的主题是“合作、应对、共赢、发展”。


    Tags:胡锦涛 支持媒体 舆论监督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传媒集团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注册证号码:1133595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登记证号码:37954919-000-05-14-5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