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焦点网谈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北京海淀区政府回应中西...
  • ››湖北世纪新峰卫辉分公司...
  • ››浙江淳安法官炮制多起冤...
  • ››何兵教授:新加坡商人何...
  • ››熊包的《法制日报》社被...
  • ››民营经济报因发表虚假新...
  • ››蒙牛又往牛奶里乱加东西...
  • ››浙江淳安法官炮制多起冤...
  • ››贫困县西丰要建“世界最...
  • ››别了,国家质检总局李长...
  • ››重庆市金洲大道工程偷工...
  • ››湖北省石首市:何时唤醒重...
  • ››网友曝光医院院长开会时...
  • ››记者报道短信事件竟遭传...
  • ››湖北襄樊:受贿疑犯穿警...
  • ››刘万永:法制日报感动史...
  • ››进京拘记者续:西丰大市...
  • ››【震撼】省级贫困县原阳...
  • ››便衣拔枪:这就是证件!...
  • ››记者报道辽宁西丰官员负...
  • ››群众质疑:省级贫困县原...
  • ››快评:“县委书记派民警...
  • ››张志国为什么还能“当选...
  • ››西丰事件撤案之后法律必...
  • ››进京拘传女记者案不能一...
  • ››法人杂志声明
  • ››北京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
  • ››刘万永:祝贺史上最牛书...
  • ››陕西神木县公安分局收取...
  • ››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外传...
  • ››“两会”期间才收集民意...
  • ››河北滦南县质监局长艾润...
  • ››广州沙东村书记杨锦兴敛...
  • ››【喜讯】张志国当选 200...
  • ››报道涉及县委书记负面 当...
  • ››西丰县委书记因"进...
  • ››谁在纵容重庆金州大道的...
  • ››公安进京抓负面报道记者...
  • ››刘万永:直播朱文娜律师...
  • ››朱文娜律师拿到撤案通知...
  • 相关文章
  • ››河南温县“见死不救”...
  • ››河南温县公安局副政委...
  • 河南温县公安局副政委范永祥驾警车搂抱小姐毙命
    作者:佚名  来源:大河网  发布时间:2010-08-29 11:41:42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图:对异性妹妹有深厚感情的河南温县公安局副政委范永祥同志

        最近,一则公安局封锁不住的“爆炸性”新闻传遍了河南省温县的大街小巷,那就是:大约在10天前的2010年8月17日,河南省温县公安局副政委范永祥开警车带4位小姐到修武玩耍,吃饭时喝了不少酒,开车时左搂右抱小姐,最后警车撞到了树上,范永祥当场毙命,另一小姐因重伤也抢救无效死亡。

          这一丑陋事件爆发之后,公安局严密封锁消息,但最后还是传开,该新闻像发生了地震一样,闹得全温县人民沸沸扬扬,传得邪邪呼呼,出现了好多范永祥死亡版本。人们在惊呀之余,都在谈论这么四件事:

          一、公安局究竟是干什么吃的?公安局是饭桶还是嫖客。公安五条禁令就有一条严禁喝酒,可这位老兄喝了不少酒。当前,全国上下都在扫黄,可这位老兄还敢带4位小姐游玩,这不是顶风作案吗?他是不是最大的一个嫖客?具说,这位老兄,生前就有这个爱好,日B打炮,样样都干。

          二、警车能不能私用?警车,顾名思义就是出警用的,范永祥凭什么开着警车乱跑,他如果不公车私用,他能死的这么惨吗?

         三、法律是给谁制定的?《交通法》明文规定不准酒后驾车,作为公安局的副政委,他学法应该比老百姓学的更深,更应该带头执行法规,严禁酒后驾车,结果老天有眼,送他上了“西天”。

           四、谁来监督这一些“恶吏”?做为公安局的高层领导,对上应该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对下更应该做下属的表率,像这样的败类怎么能启到承上启下的作用。正是由于这一些人渣缺乏有效的监督,才干出了这一些丑事。

          有句老话:善有善服,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不到,时候一到,必有所报,所以,这位老兄的死是必然的,也就不足为奇了,不过,他的死再一次验证这一句古语。

          呼吁媒体对这一丑恶事件进行采访、爆光,查一查他在经济、黑白两道上有没有问题,深刻揭露公安队伍中的害群之马,规范公安人员的言行。


    Tags:河南温县公安局副政委范永祥 驾警车 搂抱小姐 毙命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21 条,得分 1581 分,平均 75 分) 查看完整评论
    [回复] 21方富锐   打分:85 分  发表时间:2010-09-01
    · 这篇文章写得太好了,既批判了恶行,又针砭了时弊。希望上级公安机关及纪监部门,严肃调查死者的恶行,给社会作个教训。
    [回复] 20sw   打分:85 分  发表时间:2010-08-31
    · 针对最近网络媒体报道的有关问题,经调查,我局声明如下: 

    1、关于范永祥的身份问题 

    范永祥,男, 1957年10 
    [回复] 19aa   打分:85 分  发表时间:2010-08-31
    · 不要没有依据就胡乱发表!一场普通的车祸 ,让传成这样。邻居成小姐,伤者成死者,发帖人完全就是居心不良。逝者需要安息,家属需要平静,不要再这样闹下去了!
    [回复] 18森可耕地   打分:10 分  发表时间:2010-08-31
    · 范永祥是我们前东南王村的,他出车祸那天是带着我们村的几个女孩(他邻居)上山了,但是山上还有其他几个男邻居在等他们怎么没人说呀,什么小姐,这是对人的污辱,说死了两个人,其实不是,就死了范永祥一人,什么左
    [回复] 17321   打分:85 分  发表时间:2010-08-31
    · 不是大家所说的那样,  当事人应该没喝酒。
    [回复] 16真理   打分:85 分  发表时间:2010-08-30
    · 现在的公安公民心目中沒有地位了,公安的作风就是骗,逼供,办人情案,乱抓人法还是他们权大.
    [回复] 15真理   打分:85 分  发表时间:2010-08-30
    · 该死.公检法最腐败!
    [回复] 14wengongban   打分:10 分  发表时间:2010-08-30
    · 4 、关于醉酒驾驶和违反五条禁令的问题 
    事故发生后,修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及时出警,勘查现场,抢救伤员,修武县人民医院对范永祥的血液进行抽取、固定、检验,经检测
    [回复] 13wengongban   打分:1 分  发表时间:2010-08-30
    · 针对最近网络媒体报道的有关问题,经调查,我局声明如下: 
    1、关于范永祥的身份问题 
    范永祥,男, 1957年10 月出生,汉族,大专文化程
    [回复] 12老天有眼   打分:85 分  发表时间:2010-08-30
    · 愿那些好吃懒做、日B打炮、贪污受贿、无恶不作、不为人民服务、苛捐杂税的所谓的公务员全都死翘翘。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传媒集团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注册证号码:1133595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登记证号码:37954919-000-05-14-5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