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特别报道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记者调查:湖北襄南监狱...
  • ››人大代表为何暴富?
  • ››浙江淳安法院暴力执法无...
  • ››快讯:大同副市长马斌雇...
  • ››温家宝总理:是人民在养...
  • ››惠州市政法委书记李达文...
  • ››晋江市委书记陈荣法北京...
  • ››廊坊市委秘书长李波命警...
  • ››【喜讯】第八届新世纪新...
  • ››中青报:辽宁阜新“退休...
  • ››中青报:辽宁阜新公安法...
  • ››山西疫苗事件鉴定结果出...
  • ››铁老大龙京被曝荒淫无度...
  • ››浙江省商务厅副厅长徐焕...
  • ››新蔡县巨贪张建军交代贪...
  • ››对“奥运期间不要骂贪官...
  • ››舆论监督66小时撂倒重庆...
  • ››山东德州:一场被中断调...
  • ››被舆论监督扳倒的临汾纪...
  • ››美国之音:朱瑞峰与警方...
  • ››美国之音:北京民间反腐...
  • ››美国之音:日花万金包养...
  • ››情妇制造中心
  • ››湖北通山县民营企业被县...
  • ››揭开山西省委纪检委委员...
  • ››山西临汾纪委书记年龄造...
  • ››朱瑞峰揭中办高官日花万...
  • ››瓮安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
  • ››汪洋誓将“三打两建”进...
  • ››女子晒干爹赠送“连体钞...
  • ››瓮安“6·28”事件流变
  • ››卫生部疾病控制局官员杨...
  • ››济源市对污染企业熟视无...
  • ››上海铁路局厅级铁老大龙...
  • ››一个不靠谱的词:兄弟
  • ››德州市行贿日记涉及的官...
  • ››广西来宾市局长日记韩峰...
  • ››德州行贿日记现身 百名官...
  • ››媒体危机:记者是谁的通...
  • ››新蔡交通局原局长涉嫌贪...
  • 相关文章
  • ››浙江乐清钱云会案两名...
  • ››钱云会案一审肇事司机...
  • ››“钱云会案”今公开审...
  • ››钱云会案证人调查记录...
  • 钱云会案一审肇事司机获刑3年半 家属获赔105万
    作者:佚名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发布时间:2011-02-02 08:29:00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公诉人向法庭提交证据——钱云会手中的伞。 新华社发
    公诉人向法庭提交证据——钱云会手中的伞。 新华社发
                                                   公诉人向法庭提交证据——钱云会手中的伞。

    肇事司机费良玉在被告席上接受审判

    这是公诉人向法庭提交的戴在钱云会手上的手表。

    肇事司机费良玉在被告席上接受审判。-新华社
    肇事司机费良玉在被告席上接受审判。-新华社
        温州备受关注的“钱云会案”一审判决 司机被判犯交通肇事罪

      据新华社电 备受社会关注的浙江温州“钱云会死亡案”1日作出一审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费良玉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此案发生后,司法机关迅速介入,肇事司机费良玉当日归案。乐清市检察机关以费良玉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向乐清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月1日上午,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对费良玉交通肇事案公开审理。在庭审中,公诉人员当庭出示钱云会死前佩戴的具有录音录像功能的手表、U盘及该表录制的事发录像。

      事实:工程车避让不及撞死钱云会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12月25日上午,被告人费良玉无证驾驶一辆装载石料的解放牌重型自卸工程车从乐清市虹桥镇湾底村开往乐清市临港开发区围垦工地。9时45分许,车辆途经虹南大道蒲岐镇寨桥村村口路段时,遇钱云会在车前方道路右侧突然向左横穿,费良玉鸣笛、向左打方向盘并紧急刹车,但避让不及,车头左侧将钱云会碰倒,左前轮碾压其胸颈部,致钱云会当场死亡。肇事后,费良玉指使他人顶替自己作为肇事者,企图逃避法律追究。

      责任:钱云会负次责家属获赔百万

      经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认定,该交通事故中,费良玉负主要责任,钱云会负次要责任;经法医鉴定,钱云会符合遭机动车辆碰撞、碾压致颈部、胸部重度毁损伤而死亡。

      另查明,钱云会的家属已获赔105万元。

      法院:司机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费良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证驾驶超载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费良玉在肇事后要求同车的黄标为其顶替,这说明其主观上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故应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被告人在案发后有及时报警行为且未破坏现场,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且被害人家属已获赔偿,在量刑上予以考虑。

      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之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钱云会案”为何这样判?

      ——“钱云会案”审判长答问

      据新华社电 判决后,该案审判长方孔强就网民关心的问题,书面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为何不是故意杀人罪?

      记者:此前很多网络舆论认为,费良玉涉嫌故意杀人,为何法院最终以交通肇事罪定罪?

      方孔强:检察机关以被告人费良玉涉嫌犯交通肇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庭审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此均不持异议。

      具体理由如下:第一、事发前费良玉在发现行人横穿道路时,有鸣笛的客观行为,这表明是费良玉在提醒行人注意来车,让行人避让来车,以免发生交通事故。

      第二、费良玉在鸣笛后发现行人仍在横穿道路时,即采取打方向盘、踩刹车的措施,这很明显反映出他是为了避让行人,可见其主观上是不希望自己的车辆撞上行人。第三、在发生事故后,费良玉立即下车查看,查看后又向公安机关报警,并保持事故现场的完整性,这也说明费良玉没有想要掩盖已发生的事故。

      钱云会生前所戴手表中的视听资料也可还原事故发生的过程(事发时钱云会所戴手表具有录音录像功能)。手表显示9时45分左右,钱云会手持雨伞行走在道路上,9时48分20秒许,钱云会从右往左横穿道路,听到肇事车辆发出两声汽车喇叭和刹车的声音后,随即被车子撞倒,事故发生后,车上有人下车查看情况。该视听资料真实地记录事故发生的前后过程,也和费良玉的供述、证人黄标的证言等证据能够相互印证,证明本案系一起突发性的交通事故。

      为何认定司机逃逸?

      记者:费良玉一直认为自己事发后并没有离开事故现场,为何法院最终认定其依旧有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

      方孔强:费良玉在肇事后要求黄标顶替,并在交警到达事故现场时自称系肇事车主,隐瞒自己为肇事者,并和他人将黄标送至虹桥交警中队,黄标归案后指认费良玉系真正肇事者,费良玉归案起初拒不承认,后才予以承认。被告人虽无“逃离现场”的行为,但其主观目的显然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隐匿自己为肇事者的真相,符合“逃跑”的实质内容。

      量刑依据是什么?

      记者:为什么费良玉被判刑3年6个月?法院量刑根据是什么?

      方孔强:被告人费良玉无证驾驶车辆且严重超载,均属于从重处罚情节;另一方面,被告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在案发后被告人未破坏现场,能及时报警,庭审中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且被害人家属已获赔偿105万元,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所以综合以上情节,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6个月。


    Tags:浙江温州 钱云会案 肇事司机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传媒集团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注册证号码:1133595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登记证号码:37954919-000-05-14-5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