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法治中国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山西大同市宣传部长马斌...
  • ››山西临汾纪委书记沈庆华...
  • ››老八路遭副部长打击报复...
  • ››浙江上虞:官抢民财千万...
  • ››耗费400多万的临汾“总统...
  • ››公民新闻的意义和境界
  • ››南方都市报:每一个网民...
  • ››聚焦中国官场问责风暴:...
  • ››马无情:我为什么喜欢人...
  • ››网络运动战让腐败官员痛...
  • ››山西官场太荒唐 轮奸犯竟...
  • ››中纪委查贪“八大室”揭...
  • ››中国公民在日本使馆前和...
  • ››临汾那位3年住总统套的纪...
  • ››病入膏肓的淳安县法院和...
  • ››朱瑞峰关于重庆性贿赂视...
  • ››淳安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余...
  • ››网络何以成为官员的焦虑...
  • ››温家宝:两会期间一直在...
  • ››看央视得知美国深处水深...
  • ››贺卫方教授:你如何删得...
  • ››专家建议以公民代替人民...
  • ››北京召开第七届新世纪舆...
  • ››应立即调查临汾市委书记...
  • ››“问责风暴”需走向“问...
  • ››河南新蔡县交通局长张建...
  • ››湖北媒体曝女贪官桃色新...
  • ››驻京办利益“生态链”
  • ››长春市开发办主任徐源江...
  • ››欢迎社会各界资助人民监...
  • ››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常务副...
  • ››郑州市规划局副局长质问...
  • ››郑州市规划局副局长逯军...
  • ››刘洪波:代表委员不是“...
  • ››郑州规划局副局长质问记...
  • ››赖昌星接受采访 家中烹饪...
  • ››郑州规划局的副局长逯军...
  • ››邳州市委书记李连玉强制...
  • ››通过网络与大陆民众沟通...
  • ››新蔡县交通局长张建军被...
  • 相关文章
  • ››采矿村民因工厂废气2死...
  • 采矿村民因工厂废气2死4伤续:国土所长被立案
    作者:曾焕阳 关超华 凌康帝  来源:广州日报  发布时间:2011-04-10 11:23:52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去年12月8日下午,河源市紫金县凤安镇上坑村河坑自然村发生一宗安全事故,6名当地村民私自进入鸡笼山一废弃矿井采矿,由于矿窿内上通风口有一非法废旧金属加工厂在偷排有毒废气,造成矿窿内私采钨矿的村民2死4伤。昨日,这宗由非法采矿导致2死4伤的中毒命案有了最新进展,紫金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现已依法对该县国土局凤安国土资源所所长郑×鹏进行立案侦查。

      据了解,去年12月发生中毒安全事故的紫金县凤安镇上坑村鸡笼山矿场于1992年正式闭矿停产,而始建于去年8月的鸡笼山非法提炼金属的加工厂在事发当天下午试业投产,该厂当时将提炼金属的废气偷偷直接排入事发矿窿,而6名村民当天在矿窿内私采钨矿,由此引发2死4伤的事故。

      经当地检察机关查明,紫金县国土局凤安国土资源所所长郑×鹏在任期间,怠于履行对辖区内土地和矿产资源的监管职责,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在明知鸡笼山矿场长期存在非法采矿行为的情况下,一直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也未上报紫金县国土资源局。此外,郑×鹏在明知张兆生经营的废品加工厂是非法占用土地的情况下,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制止。

      昨日,紫金县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依法对郑×鹏进行立案侦查。


    Tags:国土所长 采矿村民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传媒集团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注册证号码:1133595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登记证号码:37954919-000-05-14-5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