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焦点网谈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北京海淀区政府回应中西...
  • ››湖北世纪新峰卫辉分公司...
  • ››浙江淳安法官炮制多起冤...
  • ››何兵教授:新加坡商人何...
  • ››熊包的《法制日报》社被...
  • ››民营经济报因发表虚假新...
  • ››蒙牛又往牛奶里乱加东西...
  • ››浙江淳安法官炮制多起冤...
  • ››贫困县西丰要建“世界最...
  • ››别了,国家质检总局李长...
  • ››重庆市金洲大道工程偷工...
  • ››湖北省石首市:何时唤醒重...
  • ››网友曝光医院院长开会时...
  • ››记者报道短信事件竟遭传...
  • ››湖北襄樊:受贿疑犯穿警...
  • ››刘万永:法制日报感动史...
  • ››进京拘记者续:西丰大市...
  • ››【震撼】省级贫困县原阳...
  • ››便衣拔枪:这就是证件!...
  • ››记者报道辽宁西丰官员负...
  • ››群众质疑:省级贫困县原...
  • ››快评:“县委书记派民警...
  • ››张志国为什么还能“当选...
  • ››西丰事件撤案之后法律必...
  • ››进京拘传女记者案不能一...
  • ››法人杂志声明
  • ››北京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
  • ››刘万永:祝贺史上最牛书...
  • ››陕西神木县公安分局收取...
  • ››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外传...
  • ››“两会”期间才收集民意...
  • ››河北滦南县质监局长艾润...
  • ››广州沙东村书记杨锦兴敛...
  • ››【喜讯】张志国当选 200...
  • ››报道涉及县委书记负面 当...
  • ››西丰县委书记因"进...
  • ››谁在纵容重庆金州大道的...
  • ››公安进京抓负面报道记者...
  • ››刘万永:直播朱文娜律师...
  • ››朱文娜律师拿到撤案通知...
  • 相关文章
  • ››江苏溧阳为保污染钢厂...
  • ››江苏溧阳质监局“失踪...
  • ››江苏溧阳质监局长1周前...
  • ››江苏溧阳开发区花92万...
  • ››江苏溧阳撤销“微博直...
  • ››"微博唤情人开房...
  • ››江苏溧阳乡镇租用豪华...
  • 江苏溧阳乡镇租用豪华办公楼被曝光后整改
    作者:毕俊星  来源:扬子晚报  发布时间:2011-05-29 09:39:06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整改前  

      整改前镇党委书记的办公室的确够气派的。  

      整改后  

       整改后原来的豪华休息室变成了两人办公室。
        引发轩然大波的上兴镇政府办公大楼。江广   
      引发轩然大波的上兴镇政府办公大楼。江广

      一栋办公大楼,在网络上引起了一场风波:溧阳市上兴镇被媒体曝光称,该镇新建的办公大楼严重超过规定标准,而且内部装修堪比豪华宾馆,村民认为这样奢华的办公大楼让人难以接受。26日晚,上兴镇连夜召开整改会议,并于次日进行了整改,将原定8层楼的办公面积缩减至2000平方米左右。记者昨天至上兴镇新镇政府大楼进行采访时,该镇已经将大楼的6、7、8三层楼全部腾空,而之前媒体曝光的“百平方镇长办公室”也被隔成了小房间。

      年租金四五百万元

      据称总造价3000多万,按12.5%算租金

      总造价3000余万元,建成后镇政府将为这栋8层办公楼支付每年四五百万元的租金,而租金则是按照大楼总造价12.5%进行计算的。有当年参加这块土地竞拍的“知情人”表示,“每年租金按照造价的12.5%,然后5年以后收购……这个投资没有风险,谁都愿意做。我投资3000万,明年可以拿到四五百万元,我5年下来就可以把这个总成本基本拿回来,5年以后我还能拿到3000万。这个利润值得去做。”

      同时,有当初参与这栋大楼所在土地竞拍但最终没有拿到这笔生意的公司负责人向媒体提供了一份“在土地招拍挂之前上兴镇政府作为甲方与他们公司签订的协议,协议中明确规定‘乙方力争通过土地招拍挂取得土地开发经营权,根据甲方要求建设写字楼出租给甲方使用。土地受让后由甲方负责做好土管、建设、规划等方面的工作。’”

      办公面积和装修超过标准、高昂的租金,将上兴镇政府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不过该镇一位王姓工作人员却认为,此前流传的所谓租金并不完全属实:“至少到现在为止,我们还没有对这栋大楼做出造价评估,也就是说,大楼的总造价还没有出来,那么有人说的所谓500万一年的租金数字从何而来?

      昨晚,记者从该镇高姓镇长处得到证实,按照原来超标的办公面积,主楼8层楼的租赁面积确实有那么多,但是整改后,按照实际的办公面积计算,实付租金要远远小于这个数字。

      ■立即整改

      合署办公并取消休息室

      有关责任人员向上级组织作出书面检查

      昨天,上兴镇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如果整租“盛邦大厦”(盛邦投资有限公司建设的办公大楼),人均办公面积确实超标,“我们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所以在媒体对我们的问题进行监督报道后,就立即进行整改”。

      昨天,上兴镇政府向媒体发布了一份整改通知和情况说明,通报了对于豪华办公楼的整改措施。上兴镇党委、政府于26日下午紧急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进行自查自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严格对照标准租用符合规定面积的办公场所,超面积部分退租给出租方盛邦投资有限公司;上兴镇党委书记、镇长、人大主席由原超标办公室搬至符合规定面积的办公室办公,其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普通工作人员一律合署办公;原休息室一律取消,仅保留必要的值班室;有关责任人员向上级组织作出书面检查。

      在这份情况说明中,上兴镇政府阐述了租用新办公大楼的原因:上兴镇政府原办公楼始建于上世纪60年代,大楼破旧。2001年以来,经过两次撤乡并镇,原4个乡镇的办公人员集中到上兴镇政府办公,原办公楼已不能满足镇政府的正常办公需要。因此上兴镇政府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租用了盛邦投资有限公司建设的盛邦大厦进行办公。

      ■再度调查

      办公面积砍掉了六成

      书记办公室搬到了原来的茶水间

      记者昨天至上兴镇新镇政府大楼进行采访时,该镇已经将大楼的6、7、8三层楼全部腾空。记者乘坐电梯上楼时,电梯中有人正在搬运办公家具,该镇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两天有装修队正在对一些原本只有一个人使用的大办公室进行格局改造,“原来四十多平方的大办公室,现在都搬进了其它的办公桌,作为各个部门合署办公的公用办公室。”据了解,这些办公室原先均是该镇党政领导的单人办公室,“书记的办公室搬到了原先会议室旁边的茶水间,现在只有十来个平方”。

      在整改现场记者看到,由于原先领导的办公桌很大,工作人员只能在房间空出的地方摆放其余的办公桌,整个室内的格局显得很不协调,工作人员也很无奈:“没办法,要达到办公面积标准,领导都搬到其它房间,这种大办公室作为合署办公用,大桌子搬出去也用不了,只能这样摆放了。”原先饱受谴责的“豪华休息室”也被改成了办公室,室内的床铺、沙发等物品则被堆放到了仓库中。

      不过,该镇工作人员表示,实际上尽管原先是8层主楼整租,但是这栋大楼的设计中,有很多建筑面积都并非办公所用:“楼梯间有很宽敞的采光口,电梯间也很宽敞,包括走廊,这些都是公用面积,整改后按照200多人的人员配备,我们保留了两千多平方的办公面积。”他告诉记者,通过整改,镇政府砍掉了原先六成的办公面积。

      据了解,溧阳市上兴镇全镇总人口7.88万,镇政府各部门工作人员200人左右,该镇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原先位于上兴镇振兴路9号的上兴镇政府只有700多平方米,已经无法满足正常的使用。记者在老镇政府小院看到,原先办公楼中只有一栋三层小楼,其余都是破旧逼仄的两层楼房。


    Tags: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传媒集团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注册证号码:1133595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登记证号码:37954919-000-05-14-5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