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南都讯 记者 葛倩发自北京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副司长徐建中前日表示,民政部计划将公益慈善类组织要从其他社会组织中分离出来,由福利慈善司来进行单独监管、指导。但据记者了解,红十字会、妇联、残联等10余个社会团体是免登记的,因此不在监管范围内。
分析认为,此举意味着对公益慈善组织更严密的监管,利于其信息公开,但是否成型,仍需要民政部内部的职能整合。
监管包括信息公开财务公开
目前,我国包括公益慈善类在内的社会组织都由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管理。徐建中在前日举行的首届“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报告会上表示,民政部门目前将社会福利、社会服务和公益慈善三类从事公益慈善行为的社会组织,都归为公益慈善机构,慈善司将对其进行统一的行业监管,监管内容包括募捐活动的备案、规范、信息公开和财务公开等。
对于这一调整,北京师范大学公益研究院院长、原民政部慈善司司长王振耀认为是“利于慈善信息公开”。他向南都记者介绍,对于捐赠行为的监管和公开,过去民政部内部就划分清晰,均由救灾救济司和福利慈善司协调管理,将公益慈善组织纳入慈善司监管,可以从最大程度上予以信息公开。
事实上,对信息公开的监管,也是我国民政事业的未来发展方向。民政部7月15日发布的《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年)》就提出,未来五年,我国将加强对公益慈善组织的年检和评估工作,重点加强对信息披露、财务报表和重大活动的监管。
专家:直接监管难度很大
“这一改革展示了民政部积极回应社会、想方设法健全行政体制的态度”,王振耀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此举意味着民政部门启动了健全行政管理体制的项目。
不过王振耀认为这一调整难度不小。“如想顺利进行,必须将资源进一步整合”,他解释,目前慈善司同时监管儿童福利、老年福利等业务,负担很重。而公益慈善组织的注册登记和业务监管相连,注册登记涉及审计。
据《新京报》援引徐建中的话,今后民政部慈善司将作为(国家级)公益慈善组织的业务监管机构,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仍负责注册登记。王振耀认为,监管若归于慈善司,审计职能必将随之变革。
清华公共管理学院N G O研究所所长、民政部特聘专家王名分析认为,民政部门对公益慈善组织的直接监管难度很大,因为目前我国法律依据和执法手段、执法力量均不健全。因此,不能寄希望于政府直接监管。他建议,仿照英国模式,进行分类监管。将慈善组织分类,影响最大、最重要的,政府直接监管;规模和影响其次的,由专业民间监管机构监管,类似于经济领域的审计公司;其余的依靠公众和媒体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