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现有人口近60万,该县大部分居民生活用的液化石油气,都是凭借液化石油气瓶(俗称煤气罐),该瓶拥有量约在15万个左右。
依据有关规定,普通家庭用的15公斤钢瓶使用期限为15年,自生产之日起至少每四年检验一次,50公斤的每三年检验一次,检验合格的加检验标志,液化气瓶应该由液化气站准备,供用户使用,可由于历史的原因,液化气瓶都是居民家庭自己购买。滦南县建有液化气站十座,分别位于奔城、官宅、青坨营、长宁、黄坨、大马庄、南圈、坨里和扬岭等乡镇,全县10座液化气站除城关的建委气站外,其余均为个体经营。
河北省滦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是行政执法机关,承担着全县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两大职责,液化气瓶作为压力容器理所当然在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安全监察范围之内。2005年,滦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建成了滦南县液化气瓶检验站,并对外开展了液化气瓶的检验业务,检验站的建立从保证老百姓的安全上说是好事,然而,随后的事情却变的不可思议了。
本图: 滦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艾润身
2005年,在滦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艾润身的大力运作下,成立了“滦南县液化气站行业协会”,并由质监局闻副局长执笔制定了章程。协会操纵全县的液化气价格,质量技术监督局以协会的名义给全县的所有从事灌气运输服务的个体户发放灌装证,强行给个体户指定液化气站,而各液化气站则以技术监督局的名义强行收取运输服务户保证金1500元。
个体运输户是液化气站与百姓联系的纽带,负责把居民用户的液化气罐收上来,灌装完后再送回百姓家中,从中赚取低廉的差价和运输费用。他们分布在全县各地,这样指定液化气站的做法使有些个体服务者不能到就近的液化气站,而要跑很多冤枉路去很远的液化气站,增加了运输费用,自然很难接受这样的安排。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如果他们到就近的、不是被指定的液化气站或者到价格正常的邻县灌气的话,还要被滦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处罚,结果从事该服务的个体户强烈不满。
后来,该协会被群众以涉嫌扰乱市场秩序举报到工商局,该协会并没有经主管部门民政局登记备案,滦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艾润身得知这一情况后也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通知各站销毁章程并矢口否认,因都是政府部门,事情不了了之。
2005年底,滦南县个体液化气站的4个老板马玉江、张兆山、刘顺富、袁宏生合伙承包了全县除建委气站外的所有液化气站。
由于滦南县建委气站是唯一未被他们4位老板承包的气站,滦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艾润身与4位老板相互勾结对建委液化气站进行打压。来建委气站灌气的运输服务户的煤气罐必须是要经过检验的,一旦发现有未检验的罐,则立即会被4位老板安排的耳目通知质检局,滦南县建委气站液化气站就要被处以上万元的罚款。而去4个老板马玉江、张兆山、刘顺富、袁宏生合伙承包的各气站就不受此限制,煤气罐检验不检验也没关系,滦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本不去查。滦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给每个站下任务,送不送灌检验没关系,只要按指标给监督局钱就可以,数额都是协商好的,有时干脆直接去饭店结算局长的饭费,每次都在万元以上。
本图:滦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长艾润身 常年定点消费酒店
滦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长艾润身与4位老板相互勾结对靠罐气运输的服务者实施遏制。由于4位老板靠着质检局操纵市场价格,实施垄断违法行为,破坏公平竞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多年来,滦南县液化气的价格一度每斤比邻县(滦县)贵7、8角钱,一罐液化气就要比邻县多十几元,当这些服务者发现这一差价后,很多人宁可开车多跑十几里路去邻县灌装,因为他们有时能收十几个空罐,其差价自然不少。
可是这一“冒犯之举”虽挣了俩小钱,但到头来却带来人祸。当4位老板发现个体运输户到邻县灌装后,大为恼火,专门安排人,分别开着两辆有质检标志的面包车F0608、F0618(均是滦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公务车)跟踪监视着运输服务户,一旦发现去往邻县就立即通知质检局,质检局则出动执法车,以车上有未经检验的液化气瓶为由进行处罚,并把他们的液化气无偿抽给液化气站,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这些做法害苦了个体运输户。
滦南液化气瓶检验站三年来没检验几个罐,形同摆设,而是把主要精力放在了对付去往邻县灌气的个体运输户身上,现在罐也不检验了,每天派车和液化气站承包者们外出“联合执法”。更有甚者,液化气站竟在技术监督局的支持下也对运输户围追堵截,并对他们大打出手,其中的很多人都被他们打伤。联合执法地点大多在和滦县交界的马城、川林以及与丰南交界的安各庄等地。
有人曾经算过这样一笔帐,假如仅官宅一个液化气站一天卖6吨气(估算),每斤价格提高0.3元,一天就多挣3600元,那一年的所得就很可观了,全县10个站,涨价三年来将是什么样的数字?局长艾润身从积极运作液化气协会到现在对运输户的围追堵截,其实质不就是在为液化气站的经济利益服务吗?
不仅如此,质检局长艾润身经常安排车去跟踪,有时还上路追车,在和运输户发生争执时,局长艾润身竟然安排工作人员声称被打,假住院,开假受伤诊断证明,通过公安派出所以妨碍公务的名义处行政拘留。
个体运输户陈悦宝对笔者说,我被技术监督局或者液化气站抓住很多次了,被处理次数记不清了,但三次比较厉害的我忘不掉的。
第一次是2006年,元旦前后,是哪天我记不清了,我记的那天去滦县灌完液化气回来,车刚一过滦县和滦南县的交界处,就被一辆汽车强行截停,我看到车上的人有长宁液化气站的张少良(音,下同),官宅液化气站的李才,还有一个年轻人。他们下车后,一句话不说,一把把我从车上拽了下来,强行拉我上他们的车,我不上,他们就打我,他们人多,张少良上了我的车开着就跑了,连车带罐都抢走了,我知道他叫少良,是长宁液化气站的。当时,在公路上执行公务的交通局路政人员看到了事情的全过程,提醒我说:“他们这是抢劫,你快报案。”我随即拨打110报了警,由长宁派出所出的警。他们拉着我顺着他们跑的方向找去,在马城我看到了他们开的213车,随后警察把他们带到了派出所进行调查,做了询问笔录,可他们有撑腰的啊,他们给技术监督局局长打了电话。做完笔录后,技术监督局的两个人坐着小车就到了,派出所人员对我说:“技术监督局的人说是他们安排液化气站上这样做的,所以,我们只能将此案移交技术监督局处理。”当我表示这是抢劫,不认同时,技术监督局的人说:“你们的行为任何人都可以这样做,更何况还是我们安排液化气站上这样做的。”随后,技术监督局把派出所找回的我的车和车上的罐都扣押在了长宁液化气站。过了几天的一个周日,我通过人疏通把车要了回来,但罐仍扣押。又过了多长时间我记不清了,找人把罐也要了回来。
第二次是过了没几天,我去滦县罐气又被他们发现,因为他们安排着人专职干这个,还是那车,当时官宅液化气站的马玉江坐在副驾驶位置,我认的他,但是他到现在也不承认。我没停车,开着车继续走,他们就用车挤我,坐在车上的人手拿着大木棒,边挤边打,把我的倒车镜什么的都打坏了,当时我5岁的女儿还坐在车里,吓的大哭。我说:“孩子,别怕,没事。”一会,长宁液化气站的袁也开着车过来了,两辆车一起在路上挤我,在一路口,他们把我的车挤到了一沟里,我的车当即翻了,液化气瓶也都掉到沟里了,我们爷两个侥幸没出事,从车窗里爬了出来。当时太危险了,事后想想都怕,就连过路的人都说我们爷俩命真大。而可恨的是他们看我们翻车后连车都没停,一溜烟的就跑了。我清醒后马上报了案,还是长宁派出所出警,他们叫来交警拍了片,但交警说这是故意挤的,不属于交通事故,还是应当派出所解决。后来,派出所的所长出面调解说给我8000元钱。我说:“上次他们就应该算抢劫,是技术监督局拦下了,说是他们让干的,是公务行为,这次出现这样的后果,我们爷两个差点丢了命,即便是公务,难道他们这样做不违法吗?”所长说:“报批捕了好几次了,上级都不批,顶多也就是拘留,你还是认了吧,反正你们爷两个也没出什么事。”唉!没办法啊,只能认了,谁让咱平民百姓嘴小啊,和他们有钱又有靠山的整不了啊,玉田使了那么大劲,也不过是个这结果。
第三次就是最近的事,是9月份的事情。这次是他们因为上次陪了我8000元钱,找的技术监督局的人来替他们出气的,没办法啊,我们搞代灌气服务的就挣个小钱,一年到头也就是个生活费,而咱们县的液化气价钱比滦县贵那么多,我们只能两地跑着灌(被指定的站和滦县)。当时,我从滦县灌完气后,拉着液化气灌刚进庄到一户人家,跟在后面的一辆蓝色双牌座汽车就横在了前面,下来了三个人说是技术监督局的,我把罐给那家装好后上了我的车,这时他们也强行上我车上一个人,我开着车就走,他们就在后面开车跟着,后来遇到一对头车,我就停了下来,双排座上的人下来后就打我。后来,我车上下去的人硬说我撞了他,把他撞伤了,手机也撞坏了,派出所后来和我说技术监督局从中医院开来了证明。天地良心啊,我真的没撞啊,他们纯属于胡说八道,派出所最后以我妨碍公务拘留了7天,罚款500元。我们小百姓难啊,有冤屈没处说,他们没着装,也没给我看证件,我当时也不认识他们,我那里知道是技术监督局的执行公务啊。现在,我见面就认识那个说被我撞伤的人了,前两天,我拘留回来后去郭庄送灌,他们又想抓我着,当时是个有质检标志的小车,就有那人,那天多亏了我没去滦县灌,是从咱们县长宁液化气站灌的气,所以,没有管我。
技术监督局罚了我多少次款我都记不清了。头一次车要来后,液化气灌被扣了,玉田找人说和后给我了,但液化气都被站上给抽空了,大概有1500-1600元的气吧,他们给我的是空罐,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在长宁站灌气就没有人管,一个罐不检也没关系,而去滦县灌气就不行呢?甚至在长宁站灌气,你倒装液化气都可以,实际上这更违法。长宁站就安着个大气泵打压,技术监督局的也知道他们安着个大气泵加压倒气用,可他们就没事。站上说了,从我们这灌气,你的罐检验不检验的没关系,我们保证没问题,谁也不管你。实际上不用他们说,我们早就知道,有人曾经因为他们非法倒气给技术监督局打过好几次电话,可他们一次也没来管。只要是从长宁液化气站买气,倒装液化气也没关系,有技术监督局罩着。
液化气站给技术监督局钱,技术监督局帮着气站逮我们去滦县灌气的,变相帮他们增收。技术监督局的液化气罐检验站检验不出几个罐,站上说是给他们定了任务,各个站只要按任务交钱就可以。2005年技术监督局让全县的液化气站成立协会时,长宁站让我们这样的服务户交了1500元钱,不交的话就不让我们干这个行当,气站说是收给技术监督局,是技术监督局让要的,还有协议合同,还给我们发了个证书,强行指定我必须从长宁站灌气,说是技术监督局发的,你看看,就这个。现在更厉害了,是4、5个人承包着全县的所有的液化气站呢。上次出事赔我8000元钱时答应把1500元钱退给我,可到现在也不给我,上次是所长调解的,刘顺富去着,我和玉田去着,好像还写东西着,不过没给我。象我们这样的户,很多人都被打、被罚过。马城南关的也被打过,是张少进打的,他是少良的哥,还有李才,是液化气站的人,也都是自己解决的啊,是去医院后找人调解的,有的找找人,技术监督局也不罚。挨过罚的人很多,还有后苏各庄的。有次在宋道口逮了两三份,都是技术监督局弄的,当时技术监督局的把他们都弄到交通局的运政着,说他们没有运输证,让运政的整他们。另外,还让安全局的人在滦县和咱们滦南县的交界处抓过,唉!人家有钱,只要花了钱,各个部门都帮忙啊。他们这样做实际上就是为了给液化气站上挣钱,而技术监督局这样做也是因为钱啊,我们总想找个人帮我们说几句话啊,我证照齐全,为什么非的在滦南灌,我去滦县怎么就不行,我憋屈啊,接二连三的抓我们,打我们,我们怕啊,挣个钱不容易。从2005年成立滦南县液化气协会后,滦南的气价每公斤曾比滦县贵0.5元,现在差0.4元,一个罐就差十来块钱,拉上10个罐的话就差的多了不是。每次技术监督局的把我们逮去都是让液化气站把我们的气抽走,液化气站能白要吗?他们肯定是吃点、喝点,不仅逮我一家,很多家啊,还罚我们款,我都记不清几次了。气站最刚开始逮我们时,是有着质检标志的白色松花江面包车,最近都是213车逮的,技术监督局都是小车,还有双排座车。这些情况我都不知道去哪里反映,就在前几天,技术监督局稽查科还给我打电话要医药费着,说不给的话就去告我,我们太难了,帮我们反映反映吧。个体运输户陈悦宝流着眼泪说。
滦南县的液化气比邻县每斤贵了7到8角钱,对液化气用户来说,一罐气就要多付出二十多元,仅管宅一个站一天就要比正常气价的邻县多挣九千元。在“联合执法”过程中,都是由承包者们请客,一天酒后,当技术监督局工作人员表达出对艾润身冒着局内议论和社会影响如此尽心尽力帮助液化气站挣钱的不解时,承包者之一的袁某说,你们艾局长帮着我们这样挣钱,怎能亏待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