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养殖户,如何在十年间倒卖土地独占公用事业资产膨胀数万倍成为一方霸主
财新《中国改革》 记者 刘建锋 特约作者 欧阳艳琴 陈晓雪
香河土地事件结束了吗?
由于农地大规模以租代征被媒体报道,2011年5月,香河土地违规案发,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负责督导查处此案。
但从那个时期开始,财新《中国改革》记者不断接到土地被占的农民的举报。在累计重达数十斤的材料中,三强集团浮现出来。众多农民对财新《中国改革》记者指责该集团老总王尚新以超低价格,以租用的手法,将村民的耕地占有囤积,然后高价转给开发商。即使在8月份香河对村民下发“明白纸”声称“土地事件已基本结束”之后,村民称,大片土地仍在三强等企业掌控中。
财新《中国改革》记者在蒋辛屯镇小马坊村获得一份公开信,该村200余村民摁手印,明确提出要求审查三强集团倒卖土地行为。
村民获知耕地被三强囤积倒卖:他们失去耕地后,如再想耕种,必须向三强公司申请签署《土地流转承包协议》,三强拿出200余亩地供小马坊等村村民承包。
财新《中国改革》记者拿到了一份这样的协议书:《关于蒋辛屯镇北六百户村、小马坊村、后场村三村村民土地流转承包的协议》,协议甲方为三强下属的香河县城镇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乙方为村民。
据该协议,过去曾属村民经营的耕地,已属于三强公司经营,村民种地必须反过来从三强公司承包,承包期分17年和50年两种,最长为自2011年起到2061年止。
非仅如此,新华街道办万福辛村村民近期在整理耕地时,遭到三强公司的阻碍,“400余亩耕地在近期被抵押给了王尚新,” 村民向财新《中国改革》记者投诉。
一些上访村民被强占的耕地也未能回到手中,淑阳镇协调池套村在7月1日与4户村民重新签署土地承包合同,合同签署的耕地却归属郎庄村,而且他们在整理该耕地时,有人拿出租地合同声称已将该地租用。
根据地方出台的土地专项治理方案,耕地“未变为建设用地前委托企业或个人耕种……租金、流转金一般不作调整。”农民指责这是继续保护企业非法利益、剥夺农民参与土地价格协商的权利。
钱旺乡成自务村的李评和李扬(均为化名)在香河土地案发后,围绕着乡政府附近的农田拍了一圈照片,“全部抛荒,乡政府知道,因为这些地都在企业手里拿着呢,”他们说,“整改到现在,土地并没有回到农民手里,难道国土部门真的不知道吗?”
2011年8月,香河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曾对前来查询的农民展示了卫星地图,并指着图上几块图斑说,这些是完全没有任何手续、纯属违法;这些是以租代征,也属违法;这些是正在申请变更的……
据财新《中国改革》记者调查,三强集团是一家集房产开发、土地拆迁整理、信用担保等多项业务并垄断香河县城供水与热力供应的民营企业。其资产也由多年前仅数十万元,飞速膨胀到总资产80余亿元、净资产67亿元(见廊坊传媒网“三强的崛起之路”),十年间增长十万倍。
三强模式开启香河租地狂潮
三强集团是伴随着2000年以来的香河十年占地狂潮,而快速崛起的。
由于毗邻北京天津,香河被河北省视为环首都经济圈的明珠城市,20世纪90年代末,香河把家具产销列为支柱产业,引入广东家具大王,打造北方家具集散中心,获得河北省支持,2004年后,河北更明确了其在京津冀都市圈的地位。但香河历届官员均对土地建设指标紧张感到头疼。
此背景下,政企合作的“三强模式”得以确立:三强公司以低价租用农村耕地,盖成厂房,再高价转租给企业,之后再由政府部门逐年申请耕地农转非指标,将流转变征用,将农地变性为国有建设用地。这一以租代征快速解决招商用地的模式,被指是三强集团首创于2000年。
2000年,北京格林尼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香河设厂,难以解决土地指标和征用价格问题,三强负责人王尚新在时任县委副书记邳振一支持下,在安平镇后庄,以招商引资的名义,以每亩地1100元左右价格从村委会租地数十亩,建了数亩地厂房,以每年60万元租给格林尼克,其后在该厂附近开发了22栋楼的房产项目“京津花园一期”。
三强这一以租代征盖厂房转租外来企业的操作手段,被当地官方誉为“内外嫁接,本地企业为外来投资者筑巢的双赢的办法”,被迅速推广,据《河北日报》报道,到2003年香河县以这种租赁形式建造的厂房面积已达3万多平方米。
三强公司也在2003年和2004年连续被写入香河县的政府工作报告,成为政府公开宣称扶持的民营企业。
三强占地知多少?
近一年多来,三强公司在香河县多个乡镇,以土地流转和新农村建设的名义控制超过万亩地块,多为耕地。
新华街道办北岗子村,村民指三强公司实际在该村控制地块,最低有600余亩。
2010年初,新华街道万福辛村村民发现,400余亩耕地突然被三强公司占有,该村的新农村改造项目,也由三强公司承担。
2010年2月,蒋辛屯镇小马坊1048亩耕地,与小祁庄、大马坊村、六百户村、后场村、蒋辛屯村等多村的耕地数千亩,被农民举报以每亩每年1100元左右的低价,流转给了三强集团。
2011年4月,淑阳镇孙止务村,村民发现2千余亩耕地被低价流转给三强公司。对价格不满、不肯签字的村民,耕地遭强行破坏。
淑阳镇姬止务村村民也指实际有1200余亩土地在今年转入三强手中。
香河县安平镇政府的一位官员透露,三强在香河与北京、天津交接的三角地,征占2500余亩耕地,以农产品交易物流中心的名义招商开发。还在“北京金三角”对面占用大片农田,开发房产项目。
“经三强转手的地亩数,没有一个统计数据,但可以肯定,大量地块经王尚新转手。”一位不便透露姓名的人士对记者证实。香河县政府的一位干部也说,不算转手的地亩,仅仅三强公司自己开发的商品房面积,十年来便多达四五百万平方米。
“不久前媒体关注的五矿万科别墅项目,大块土地是经由三强公司王尚新转手倒卖给五矿的。”上述人士说,“在万科项目南约数百米处,王尚新与前任县委书记杨文华请了江西老板来建设小祁庄回迁房,三强把多划出来的周转地倒手卖给江西美廉开发‘香公馆’,土地价格175万元一亩,一定70年,原计划480亩,实际先期开发280亩,企业投资修了几座高楼,最近风声紧,县领导坚决不让卖房,企业老板去北京上告,香河县又私下里答应另外找个一千亩的地块。”
2011年9月9日,香河县政府官员在财新《中国改革》记者采访时对此既未证实也未予否认,表示在等候上级调查处理。
众多名企“瓜分”香河
近年河北省开展新农村建设试点,香河县实际允许投资参与新村建设的企业可获得优惠的用地政策,在回迁房用地上,可灵活取得部分周转用地作为企业回报,这一未成文官方意志,吸引了众多知名房地产商。这些企业拿地规模动辄以平方公里计算。
2010年11月,为应对以新农村建设为名的多家公司在香河夺地态势,三强集团在香河县工商局注册了香河三强新农村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11年8月,财新《中国改革》记者在三强公司获得了一份香河新农村社区规划示意图,图上标明了目前各家企业在香河圈地的势力范围,总计达182.56平方公里。
知情人介绍,图上各家企业以建设生态农业园等各种名义获取大片流转农地,同时,通过投资建设新村,获得大量的商业开发用地。
根据该图,三强集团有两幅共10.2平方公里(合15300亩)的土地范围。
万科地产名下有蒋辛屯镇苍头等5村土地11.92平方公里(合17880亩),其中涉及回迁安置社区仅占地295.88亩。
富力地产名下有蒋辛屯镇匠庄等11村土地15.92平方公里(合23880亩),涉及回迁安置社区京东新城仅占447亩。
万通地产名下有安平镇草沙河等8村土地6.74平方公里(合10110亩),涉及回迁安置社区仅占149.27亩。
瑞盛名下拥有包括现代产业园在内15个村27.5平方公里土地。
绿地名下17个村,30.86平方公里,一期6个村。
国隆,2个村,2.81平方公里。天阶,5个村,7.17平方公里。珠江,4个村,4.64平方公里。朗森,15个村,23平方公里。合生,5个村,4.20平方公里。天骠,2个村,0.86平方公里。宣武,5个村,6.70平方公里。香江,3个村,7.36平方公里。天富,5个村,7.24平方公里。龙安达,3个村,3.96平方公里。龙邦,3个村,5.70平方公里。龙盛,5个村,5,73平方公里。
多名党政官员及亲属涉嫌圈地
不止三强等企业,香河县多位党政官员及亲属也涉嫌以租代征圈占土地。
2008年的河北止务村大额账务明细表上,现任淑阳镇副镇长的凌少金, 于2008年1月,打入该村账户“土地租金2008年度15亩每亩3000元”,金额45000元, 2008年9月3日,他打入1998450 元,“新华大街西延路南侧土地补偿款15亩40年全部交齐”,表明其买断40年。
2011年8月,淑阳镇经委干部对郎庄村村民宣读了一份协议:村民陈得龙承包的十余亩耕地被村委会转租给贾勇盖厂房,2014年到2029年每年每亩租金1300元,2007年到2014年一次性付租金仅4900元,合每年一亩70元不到,而目前每亩地每年获取的国家粮食补贴在100元左右。村民鲁连(化名)怒称:“这相当于每年我们还倒给他补贴30元!”贾勇被多位村民指认为现任香河县政法委书记陈刚的妻弟,“陈刚就是郎庄人,他和贾勇的亲戚关系谁都知道”,村民徐刚(化名)说。
香河县现任副县长闫再兴,也被举报在其任钱旺乡党委书记期间,以流转租用的名义将所辖6村1800亩耕地以每亩每年1200元的低价征用,还采取少征多划的办法刻剥渔利,至今该地仍有部分地块被国土部门认定为没有任何手续、“纯属违法”。
闫再兴在香河土地案中被处以行政记大过处分,是否与村民举报有关?香河县政府官员在9月9日没有对财新《中国改革》记者证实。
私有企业紫辰集团法人代表魏子元在十年圈地运动中,历任淑阳镇镇长、镇党委书记、香河县副县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2006年当选香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一直官商一体,直至2011年5月土地案发,香河县委、政府、人大、政协主要领导悉数下台,才退出官场。
在涉及淑阳镇朱庄村的一份《征地协议书》上,魏子元作为冲压件厂代表签字。2007年,紫辰集团又占用该村15.21亩土地,至今未查询到相关合法手续。
钱旺乡义井庄村村民为财新《中国改革》记者提供材料,证明2005年县领导魏子元为其妹妹在义井庄村租赁了40.96亩耕地,用于建设强胜电动车厂。
在2006年县、乡领导暗箱操作,将该地以每亩4万元改变成了国有土地。
香河县国土局对此事给出了两次答复,7月中旬给出的答复中,不存在这一块土地变性,村民由此天天到北京上访,7月下旬,给出新的答复,才写明这块40.96亩耕地已经在2006年变更为国有土地。
三强占地操作路径
在财新《中国改革》记者获得的新华街道办白庙村的财务收支公开榜和土地流转协议中,显出三强模式的夺地的第一种路径:村委会以流转名义集中土地,然后由村委会转给乡镇经委,乡镇经委转入公司。
在村委会与乡镇经委签署的流转协议上,写明村委会的义务包括 “条件成熟时,须协助乙方依法办理征占地和改变用地性质手续”。
这份协议并不对村民公开,村委会与村民之间另签有简略的土地流转协议,仅规定每年流转费,因此村民只知其是土地流转租赁,只领取低额流转费用,并不知其后还会被改变性质和征用。
“部分土地流转到乡镇经委后,再流入三强等公司,然后经三强等公司再卖给外来开发商。”王铭说。
财新《中国改革》记者在白庙村的财务收支公开榜上看到,2009年4月28日的香河县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即三强公司)土地租赁费款项,在2009年8月28日变更成了香河县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征地款。
第二种路径是公司直接与村民签署流转协议,等待时机。
淑阳镇姬止务村村民胡静(化名)指三强派人与村民私签土地流转合同千余亩:“王尚新派的人,是前任村主任,他们一家一家地胁迫村民私签流转合同,合同独一份归三强拿走,村民摁手印、签了,就去三强公司领钱,三强直接把钱打到工商银行卡,每亩地6万元,签20年。20年以后地肯定不是我们的了,过去就这么干,用流转的名义把地拿到手,政府再给他办征用手续,然后再倒卖出去……”
第三种途径是直接与村委会签署转让协议。
“以村委会和村民代表的名义,将一片160余亩地,擅自低价转让给三强集团,年限长达70年,我和不少村民不肯签字,”北岗子村村民王弥(化名)说,“很快,接到强拆告知书,收到了三强公司的恐吓电话。”
告知书称:“村委会已将该土地转让给三强集团。由三强集团负责投资建设。” 落款日期为2011年4月9日。
记者获得一份《北岗子村庄整理改造协议》,协议规定,将村中全部闲散地80余亩转让给三强,转让期限70年,三强只需为村委会建设500平米办公用房和宴会大厅。
与乡镇政府捆成利益共同体是多家公司拿地的重要手段。
记者调查得知,香河县一些乡镇政府规定,在村委会将农民土地流转集中后,土地出租给企业,政府提取高达50%的转租“代理费”。
由于实行村财乡管,村委会公章也由乡镇保管,这一强制规定实施无碍。
2002年7月20日,香河县家具城管委会与金辛庄村委会签署《合同书》明确规定,当土地转租给企业或个人时,从土地转租第一年起至第五年止,家具城管委会或淑阳镇经委收取土地50%租金作为代理费;从第六年起至第十年止,政府收取代理费的比例占租金的20%;从第十一年起至合同期满,比例为10%。
合同规定,土地租金须先交给镇经委扣齐代理费,村委会不得自行收取。
三强占地操作路径
在财新《中国改革》记者获得的新华街道办白庙村的财务收支公开榜和土地流转协议中,显出三强模式的夺地的第一种路径:村委会以流转名义集中土地,然后由村委会转给乡镇经委,乡镇经委转入公司。
在村委会与乡镇经委签署的流转协议上,写明村委会的义务包括 “条件成熟时,须协助乙方依法办理征占地和改变用地性质手续”。
这份协议并不对村民公开,村委会与村民之间另签有简略的土地流转协议,仅规定每年流转费,因此村民只知其是土地流转租赁,只领取低额流转费用,并不知其后还会被改变性质和征用。
“部分土地流转到乡镇经委后,再流入三强等公司,然后经三强等公司再卖给外来开发商。”王铭说。
财新《中国改革》记者在白庙村的财务收支公开榜上看到,2009年4月28日的香河县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即三强公司)土地租赁费款项,在2009年8月28日变更成了香河县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征地款。
第二种路径是公司直接与村民签署流转协议,等待时机。
淑阳镇姬止务村村民胡静(化名)指三强派人与村民私签土地流转合同千余亩:“王尚新派的人,是前任村主任,他们一家一家地胁迫村民私签流转合同,合同独一份归三强拿走,村民摁手印、签了,就去三强公司领钱,三强直接把钱打到工商银行卡,每亩地6万元,签20年。20年以后地肯定不是我们的了,过去就这么干,用流转的名义把地拿到手,政府再给他办征用手续,然后再倒卖出去……”
第三种途径是直接与村委会签署转让协议。
“以村委会和村民代表的名义,将一片160余亩地,擅自低价转让给三强集团,年限长达70年,我和不少村民不肯签字,”北岗子村村民王弥(化名)说,“很快,接到强拆告知书,收到了三强公司的恐吓电话。”
告知书称:“村委会已将该土地转让给三强集团。由三强集团负责投资建设。” 落款日期为2011年4月9日。
记者获得一份《北岗子村庄整理改造协议》,协议规定,将村中全部闲散地80余亩转让给三强,转让期限70年,三强只需为村委会建设500平米办公用房和宴会大厅。
与乡镇政府捆成利益共同体是多家公司拿地的重要手段。
记者调查得知,香河县一些乡镇政府规定,在村委会将农民土地流转集中后,土地出租给企业,政府提取高达50%的转租“代理费”。
由于实行村财乡管,村委会公章也由乡镇保管,这一强制规定实施无碍。
2002年7月20日,香河县家具城管委会与金辛庄村委会签署《合同书》明确规定,当土地转租给企业或个人时,从土地转租第一年起至第五年止,家具城管委会或淑阳镇经委收取土地50%租金作为代理费;从第六年起至第十年止,政府收取代理费的比例占租金的20%;从第十一年起至合同期满,比例为10%。
合同规定,土地租金须先交给镇经委扣齐代理费,村委会不得自行收取。
人称香河“三强县”
多位居民对财新《中国改革》记者讥称香河县为“三强县”:
“什么都是三强的,地要给他,是他强拆、倒手开发,村庄改造交给他建,喝的水是他的,暖气也是他的,他还能执法,卫生费,也是三强公司的人收。”
“就连官都是他的,那么多局长退休了到三强去上班!”
据知情人介绍,1996年时,三强老总王尚新还只是蒋辛屯镇六百户村的一个小养殖户,其父亲与时任镇党委书记邳振一的父亲为战友。 这段时期,王尚新以低价获得了砖厂。并在无建筑资质情况下以农民身份拿到香河县向阳院平房改造工程。
资料显示,1998年,邳振一调任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当年,王尚新在县城注册香河县城镇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并拿下当时的香河县重点工程康宁园小区建设项目。
2000年9月到2004年1月,邳振一任香河县委副书记。
这段时间,三强集团获得大批地产项目,县建设局、水利局、老干部局和城区管理综合执法局等机关的城区地块,均由三强买断,招商或者自行开发。
三强以租代征、转手牟利模式也发轫于此时。
三强集团还独家获权向城区供应自来水,并在2003年和2004年连续两年进入县政府工作报告。
2002年,三强与县政府签订了对城区供水协议,三强公开资料声称供水系统由其自行筹款一亿多元建设。2006年,三强投资动工建设全县首家污水处理厂。
而根据香河县历年《政府工作报告》,2003至2006年,该县投入4亿多元建设和改善城区供热、供水、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
2004年邳振一离开香河县,调任廊坊市司法局。此后,三强再未被县《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宣扬。但仍于2006年获得热力公司的经营许可。
三强公司如何拿到供水和供热经营权的?是否经过公开招标?为何这两项毫不相干的公用事业,均能由三强垄断经营?2011年9月9日,财新《中国改革》记者来到香河县政府和香河县委,欲联系发改局、水务局和建设局采访,被县委宣传部官员拒绝。
百姓称“官也是三强的”,指的是多位党政部门主官在卸任后做了三强公司的员工。
记者在三强公司调查发现,香河县信访局前局长艾金生、建设局前局长王广林、环保局前局长程浦顺在卸任后,都在三强集团内担任副总级别的职务,曾任水利局(水务局)局长后调任县委机关老干部局局长的石金来,卸任后也在三强集团任副总。建设局、水务局、信访局、环保局等政府部门,与三强集团业务有密切关联。记者了解到,王广林、石金来目前在三强集团分管与房产开发建设相关的一些业务,尤其是涉及办理政府手续。
石金来在任水利局局长时,将水利局办公区后家属区土地,以建设家属院名义交给三强开发,实际上大部分被三强开发成商品房出售,引起水利局职工的愤怒。石金来被调到县委老干部局任局长后,又将老干部局的土地卖给了王尚新,导致几年前一批老干部集体上访散发传单。
掌控执法权、有权强拆
财新《中国改革》记者调查发现,三强公司实际掌控了一些本属政府部门的行政执法权力,香河县水务局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对财新《中国改革》记者承认了这一事实。
香河水务局工作人员证实三强水厂有三个“执法队”,负责“供水监察”,“执法”人员配有执法服装,他们有一项职能是要求供水区域工厂和居民必须使用三强供应的自来水。据财新《中国改革》记者调查,三强公司还有权向居民收缴卫生费。
为何三强公司在垄断公用事业之时,能直接掌控执法权力,化身为二政府?对此质疑,2011年9月9日,香河县委宣传部的一位干部对财新《中国改革》记者承认确实存在问题,但未来应该会改变。
三强拿地模式激起农民的强烈反弹,而三强公司与多个村委会签署的土地流转协议上,也都明文规定三强公司“有权强拆”。
村民指这导致多起暴力事件。
2004年9月19日,新开街道东南街村妇女宋桂霞、李文青和程会敏在耕地旁被打伤,宋桂霞被打成重伤,脾破裂被摘除。宋桂霞告诉记者后来王尚新给她赔偿26万元,赔了李文青10万元,程会敏2万元。
2009年12月23日,新华街道白庙村村民魏福香家被扔入小型自制炸弹,2011年7月,村民王兴华的邻居家也被扔入小型自制炸弹。
2011年4月,淑阳镇孙止务村村民王敬华拒绝将耕地卖给三强公司。其子护地时被打当场休克,后经北京军区总医院诊断为中型闭合性颅脑损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和右桡骨远端骨折。王敬华称警察到达现场后没有采取措施控制任何嫌疑人,任其逃逸。
而财新《中国改革》记者从多份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看到,此前曾在三强公司施工现场拦截车辆制止强行铲地的村民,虽无过激举动,也都被警方当即带走行政拘留。
“这是为什么?”
9月香河的大太阳下,淑阳镇池套村村民张明(化名)当街发问。
9月9日,县委宣传部官员再三婉拒了财新《中国改革》记者的采访要求,并说,不论存在哪些问题,领导上任肯定要做完调查,再拿出解决办法来,新任县委书记李刚不久前视察了三强,他会有自己的施政思路,情况或许会有变化。 ■
人民监督网相关报道:
廊坊秘书长李波黑恶势力保护伞专题
http://www.jdwsy.com/article/html/special-03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