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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张擎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发布时间:2012-01-16 09:52:48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张爱锁在“中环委”的网站上挂上国徽标志,声称“中环委”为国家一级委员会,为中编办下属事业单位,主要业务为开展农业项目。张爱锁四处向熟人、朋友介绍成立“中环委”的各省办事处事宜,承诺成立的办事处为国家事业单位,每个办事处都能够解决两个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并且与省里的领导均有接触的机会,成立办事处的唯一条件就是要缴纳40万元。

      在香港注册成立了社团组织“中国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农业产业经济发展委员会”和“中国农村经济委员会”,回内地后谎称是中央级别的国家事业单位,到处成立分会,大量骗取钱财。 

      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日前以诈骗罪终审判处被告人李繁、张爱锁等5人有期徒刑十四年至二年零六个月不等,并各处罚金。 

      民间组织披上国家机关外衣四处成立分会大肆敛财 

      40多岁的李繁自称是河北省局级干部,离岗后想为农民和中国农业发展作点贡献,她通过关系认识了中国农业科学院的某领导,然后在中国农业科学院下属机构成立了一个科研委员会,隶属于中国农业科学院并受其领导,资金和人员也由中国农业科学院统一安排。李繁虽是科研委员会名义上的主任,但无法通过它开展业务,更无法达到创收的目的,所以这个科研委员会名存实亡。 

      为做点“事业”,2007年至2008年,李繁通过一个叫齐翠萍的人在香港又注册成立了“中国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农业产业经济发展委员会”、“中国农村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农经委”)。这三个委员会在内地的性质只是属于民间的社团组织。2007年底,“农经委”在中编办机关服务局事业发展中心注册了英文、中文域名,成立了自己的网站。李繁雇人专门维护,并在网站上打出“农经委”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家一级委员会的旗号,甚至在网页的明显位置放上了国徽标志,在“农经委”负责人处堂而皇之地挂上了中央领导人的名字,李繁自己的名字就排在下面。 

      自此,李繁在熟人、朋友面前宣传自己的“农经委”,宣扬与中国农业科学院及中编办的密切关系,打着开展农业项目的旗号,通过成立分会敛财。为了敛财方便,李繁还成立了一个私人公司,作为“农经委”的账户。 

      有人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李繁,李繁即以“农经委”主任的身份表示,在“农经委”下面可以成立分会,缴纳5万元至15万元不等的资金就可以取得国家事业单位的资质,并且可以获得中国农业科学院批准的农业项目。 

      于是,张爱锁等10余人先后通过向李繁缴纳费用,成立了“中国农业产业经济发展生态环保委员会”(以下简称“中环委”)等“农经委”下属分会。 

      分会之下再设省办事处被害人受“指点”变被告人 

      李繁的“农经委”成立了十几个分会后,并没有在分会开展业务,此时分会的“主任”们也并没有意识到已经受骗的事实,还在等着“上级机关”分配业务。只有一个人没有干等着,他开始主动与李繁联系,要求开展分会的业务。他就是该案的第二被告人张爱锁。 

      张爱锁在李繁的协助下成立了“中环委”,并且向李繁缴纳了5万元的成立费,被李繁任命为“中环委”的主任。“中环委”成立后并没有业务,甚至连办公地点也没有,张爱锁便找到李繁,要求李繁为其解决办公地点等问题。李繁答复:“农经委”和“中环委”虽然是国家事业单位,但是自收自支,并没有财政拨款,要自负盈亏,“中环委”要想有资金支持,也得自己找出路,比如成立各省的办事处。 

      张爱锁得到指点后,自己出钱租了几间办公室,制作了“中环委”的牌子挂在办公室门口,申请成立了网站,还找来谷越秀、沈静波、赵红霞等人给其帮忙。张爱锁任命谷越秀、沈静波为“中环委”的副主任、秘书长等职务,赵红霞为其个人秘书,并且从互联网上招聘了两名临时工,一名负责财务,一名负责网络维护。张爱锁也注册了自己的私人公司,用于资金往来。 

      张爱锁效仿李繁,在“中环委”的网站上挂上国徽标志,声称“中环委”为国家一级委员会,为中编办下属事业单位,主要业务为开展农业项目。和李繁一样,张爱锁并没有开展农业项目,而是四处向熟人、朋友介绍成立“中环委”的各省办事处。张爱锁向被害人承诺,成立的办事处为国家事业单位,每个办事处都能够解决两个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并且与省里的领导均有接触的机会,成立办事处的唯一条件就是要缴纳40万元。 

      为获得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或为与领导搭上关系,有人找到张爱锁等人,要求成立“中环委”的省办事处。张爱锁作为“中环委”主任,一边摆出主任的架子,一边收取钱财成立省办事处,在有些省办事处成立仪式上甚至以中央单位领导身份出席讲话,还接受了当地新闻媒体的采访。 

      “主任”纷纷落入法网众多被害人方才如梦初醒 

      当张爱锁等人的“事业”红红火火时,接到报案的民警敲开了“中环委”的大门。2010年4月,涉嫌诈骗的李繁、张爱锁等人落入法网。 

      而此时,许多被害人还蒙在鼓里。“中环委”的各省办事处成立后,也并没有实际开展农业项目,大多数被害人收到了盖有“农经委”和“中环委”红色印章的红头任命文件,便没有再与“上级单位”联系过。直到民警联系,他们才知道原来“上级单位”并不存在,自己被骗了。 

      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说,对于被告人李繁、张爱锁的骗局其实不难识破。李繁、张爱锁向被害人声称自己是国家一级委员会,是中编办下属的事业单位,对于这个情况,只要向中编办相关机构进行核实便可以发现中编办并没有这个下属单位。 

      而且,要成为国家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是要通过正规的考核、录用程序的,虽与公务员录用程序不同,但也是要由正规的人事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并非某个人、某个机构出具一纸任命书便可。 

      另外,国家机关成立办事处,却要个人缴纳费用,显然不符合常理。正规的中央机关要在各省设立办事处应当是单位的统一规划,由单位统一进行构建,并且不应收取如此高额的费用。 

      既然如此,为什么还是有许多被害人受骗呢?办案检察官介绍说,被害人多为李繁、张爱锁等人的朋友,从私人感情上,对李繁和张爱锁比较信任,容易相信二人的承诺。更重要的是,被害人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想逃避正规的考核、录用程序,以为花点钱就能买个国家机关单位的身份,获得事业单位人员的编制。有的被害人经营着自己的公司,想通过成立办事处,与省里甚至是高层的领导取得联系,方便自己的生意。但是不论是找工作还是发展事业,都应当通过正规的途径寻找出路,投机取巧的后果往往是人财两空。


    Tags:民间组织 官职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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