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法治播报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人民监督网曝光的浙江淳...
  • ››江西高级法院副院长郭兵...
  • ››肖扬:最让我牵肠挂肚、...
  • ››中央决定开除陈良宇党籍...
  • ››老妇将“三鹿明星”倪萍...
  • ››成都醉驾撞死4人司机被判...
  • ››海南航空:20名飞行员担心...
  • ››海南航空近20名辞职飞行...
  • ››最高人民法院御用媒体再...
  • ››湖北襄南监狱一级警督受...
  • ››潍坊中院枉法裁判 受害人...
  • ››人民的法院为何戒备森严...
  • ››石家庄市长冀纯堂被提请...
  • ››丁海玉:行贿12名厅官 2...
  • ››仨“裘实”声讨江西高院...
  • ››河北蔚县县委书记县长因...
  • ››邢台市政府官员:中央不...
  • ››信访成难题因制度设计无...
  • ››中纪委严查11类发国难财...
  • ››江西余干县检察院为“创...
  • ››湖北襄南监狱张德勇警官...
  • ››中国青年报:不敢赢的官...
  • ››郑州市人大代表王建国制...
  • ››山西临汾市委原书记夏振...
  • ››网站所有人因审查问题起...
  • ››朱永曦:嘉湖閣人之新年...
  • ››郑州市人大代表王建国制...
  • ››周正龙签名“周正尤”
  • ››两情妇联手扳倒京城巨贪...
  • ››警方侦破导致部分省份网...
  • ››江西余干县两法官冤案后...
  • ››河南法院不执行国家法律...
  • ››青岛法院副院长刘青峰和...
  • ››中国公布外国常驻新闻机...
  • ››南方周末:被关停网站告...
  • ››网友曝陕西官员戴52万元...
  • ››云南晋宁县公安副局长因...
  • ››外交部:希望加拿大尽快...
  • ››八农民以寻宝为名骗走纪...
  • ››袭警杨佳26日上午在上海...
  • 相关文章
  • ››三部门:合理确定出租承...
  • ››温州批“世袭招聘”三...
  • ››三部门免除34项银行服...
  • ››云南鹤庆称向三部门配...
  • 三部门:合理确定出租承包费让的哥有尊严劳动
    作者:张永生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时间:2012-02-28 09:37:17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交通运输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27日联合召开全国出租车行业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规范出租汽车企业的劳动关系,合理确定承包费用,出租车司机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构建起和谐劳动关系的长效机制。 

      让出租车司机有尊严地劳动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冯正霖在此间介绍,我国有8700多家出租汽车企业,有100多万辆出租车、200多万名出租车司机,年运输旅客上百亿人次。近年来发生在出租汽车行业内的事件,有一半以上与劳动关系不规范、承包费用不合理、出租车司机权益得不到保障有关。 

      冯正霖表示,这次创建活动要从制度上入手,使出租车司机有尊严地劳动,使企业健康发展。 

      保障的哥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 

      冯正霖表示,制度方面,一是要努力在规范企业管理上取得突破。要加快推进出租汽车行业企业化经营、员工化管理的经营模式,合理确定承包费用。 

      二要努力在保障出租车司机权益上取得突破。重点落实出租车司机的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社会保障权。通过实行出租车司机代替班制度,减免休息日经营承包费等方式,使出租车司机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三要努力在改善发展环境方面取得突破,建立出租车运价与油价的联动机制,及时调整出租车运价,解决出租车司机“停车难、就餐难、如厕难”的问题。 

      将建出租车企业工资增长机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要求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配合交通运输部门推进出租汽车经营体制改革,建立完善出租汽车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指导出租汽车企业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高效处理出租车司机的举报投诉案件,畅通出租车司机维权渠道。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王瑞生介绍,截至2011年年底,全国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入会率不到70%,集体合同仅在个别城市推行。他要求到2012年年底,全国出租汽车企业建会率要达到80%,其中省会城市要实现全覆盖,要保证出租车司机应入尽入。 

      交通运输部从2008年起接手管理出租车行业,确定了“先稳定,后规范,再提升”的总体思路。冯正霖表示,目前出租车行业管理已由“稳定”进入“规范”阶段。各地在创建活动期间,要强化对出租车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加强司机的从业资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让群众出行更满意。 

      ■ 探访 

      每周上路49小时 的哥月赚4000元 

      北京银建出租车公司司机张师傅入行近6年,他给自己每周工作时间算了笔账,他和另外一司机采取“大班制”出车,“每人跑一天,第二天轮换。”运气好的话,从早上出门到休班,他干16个小时,包里能有850元左右。 

      “除去公司扣除的工资500多元,再减去保险和油补部分,我每月还需交给公司3300元左右的‘纯份儿钱’,我每月跑车15天,也就是每天都需交220元的份儿钱。每天在路上跑500公里,油钱得280元左右。”张师傅感叹,每天跑车16小时,再减去一日三餐,他每月赚4500元左右。 

      记者随机采访的多名司机均对张师傅的“账单”表示赞同。新月出租车公司的周师傅称,张师傅算是跑得比较狠的,“我每天跑14小时,每个月赚3000多元。” 

      平均20多名出租司机的工作时间和盈利,得出的结论是,大多数司机每天跑车14小时以上,按每名司机每周出车三天半算,他们每周“在路上”的时间至少49小时,而月收入大概4000元。

     


    Tags:出租车份子钱 交通运输部 人社部 全国总工会 出租车驾驶员 出租车运价 出租车司机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传媒集团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注册证号码:1133595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登记证号码:37954919-000-05-14-5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