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群众权益上有更大作为
□在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上有更大作为
□在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工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有更大作为
记者:2011年,江苏检察机关围绕“十二五”开局之年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请您谈谈对江苏检察工作的总体评价。
罗志军:过去的一年,是江苏在新的起点上继往开来、在应对挑战中取得新成就的一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和胡锦涛总书记对江苏工作“六个注重”的新要求,全力以赴稳增长、转方式、抓创新、控物价、惠民生、促和谐,提出并实施转型升级、科技创新、农业现代化、文化建设、民生幸福、社会管理创新、生态文明建设、党建工作创新“八项工程”,实现了“十二五”发展良好开局,巩固和发展了科学发展的好势头、和谐稳定的好局面。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积极参与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建设,开展重大工程建设专项预防,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结合执法办案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坚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完善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在服务发展、执法为民上取得了新进展,为推进“两个率先”作出了新贡献。
记者:您作为省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对检察工作给予了很多关心和支持。现在江苏发展已进入新的阶段,您认为检察机关如何更好地发挥服务和保障大局的作用?
罗志军:江苏省委、省人大对检察工作一直高度重视。去年初,省委常委会专门听取了省检察院工作情况汇报,我还到省检察院进行调研,深入了解全省检察工作情况,省四套班子领导带头参观了“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江苏巡展”。去年9月,省人大常委会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对检察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能给予了有力支持。
去年11月召开的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确立了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的奋斗目标。全省上下正致力于实施“八项工程”、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社会管理创新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工程。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肩负着重要使命。全省检察机关要围绕落实省党代会的决策部署,坚持在大局下行动,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进一步提升整体工作水平,努力使各项工作与时代要求合拍、与全省发展同步、与人民意愿相符,走在全国检察机关的前列。一是在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群众权益上有更大作为。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深入开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犯知识产权等专项行动,积极面向企业开展犯罪预防、法律咨询等服务。把以人为本、执法为民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坚决查办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危害民生民利的案件,最大限度地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二是在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上有更大作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打击、监督、教育、预防和保护等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对各类严重腐败问题、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绝不姑息、绝不手软。进一步强化诉讼活动和刑罚执行监督,切实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三是在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工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有更大作为。立足自身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程推进落实年”活动,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贯穿执法办案的全过程,依法严肃查处社会管理领域的犯罪行为,全面参与特殊人群帮教管理,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为把江苏建成和谐稳定示范区、法治建设先导区作出新贡献。要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深入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记者: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您认为检察机关应如何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罗志军:江苏省委将一如既往地支持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检察权,及时研究解决检察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积极为检察机关履行职能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江苏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对检察机关自身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希望全省检察机关围绕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弘扬“创业创新创优、争先领先率先”的新时期江苏精神,更好地担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使命;进一步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强化学习培训和实践锻炼,全面提升检察干警公正文明执法、处置突发事件、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内部监督管理,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推进江苏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