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1号提案聚焦夯实实体经济根基 建议对垄断企业征“暴利税”
“一流企业做金融,二流企业做房产,三流企业做市场,四流企业做实业”。昨日,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的1号提案揭晓,由民建中央、农工党中央和全国工商联联合提交的“关于强本固基维护实体经济坚实基础”的提案建议,采取有效措施缓解中小企业生存困境,支持民间投资进入铁路、市政、能源等领域,对垄断性行业征收“暴利税”,对中小企业“少取多予”,同时,引导民间资本走向“阳光灿烂”。该提案交由国家发改委、工信部、银监会、财政部办理。
提案认为,造成当前实体经济困境有六方面原因:一是多种因素叠加使成本攀升,实体中小企业面临“成本太高、利润太薄”的压力;二是过度垄断使民间资本投资无门,实体中小企业发展空间严重受限,大量民间资本变成游资热钱;三是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市场需求萎缩,订单大幅减少,实体中小企业产能过剩严重;四是产业链上下游“两极分化”,下游民营中小企业面临融资难、用工荒等多重困境,不堪重负;五是实体经济和非实体经济之间投资回报反差巨大,做实业不如做投机和投资赚钱多、赚钱快,比较利益诱导要素流向非实体经济;六是企业创新需要高投入、具有高风险,中小企业创新转型资源不足,能力不够,举步维艰。提案提出以下四个具体建议:
拓渠道
在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同时,要更加重视民间资本的投资渠道的拓展,特别要加快垄断行业改革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拓宽实体企业的发展空间。当前要放开垄断,深化改革,营造民企与国企间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环境,健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减少中小企业升级阻力。要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优化投资结构,支持民间投资进入铁路、市政、能源、金融、社会事业等领域;营造良好政策体制环境,建立公平、规范、透明的市场准入标准,引导民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引导国企调整产业布局,把一般性竞争行业的发展空间尽量留给民间投资主体,防范国企过度扩张对民营中小企业形成“挤出”效应。
避分化
努力减少投机暴利,限制投机暴富,挤压“炒”经济的空间,营造让勤劳做实业能富,创新做实业大富的市场环境,高度重视产业链上游过度垄断和下游过度竞争造成的“两极分化”。要实现实业强本固基,必须使制造业由大变强,改变“一流企业做金融,二流企业做房产,三流企业做市场,四流企业做实业”的局面。改变一些经济体或地方靠垄断“钱流”、“物流”、“地根”、“能源流”等上游产业获取超额利润或回报,而大量民营中小企业在下游产业苦苦挣扎的“两极分化”现象。要坚持楼市宏观调控,规范民间借贷市场,完善金融证券市场监管,努力遏制上游高利润企业将成本费用向下游中小企业变相转移,对垄断性行业和暴利性行业征收“暴利税”,并以此税为下游企业提供减税空间,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
减税收
政府和企业要联手应对高成本,防止多种因素叠加过快推高成本致使大量企业“硬着陆”,积极财政政策要以减税为中心,增加实体企业的利润空间。重振实业精神,要将扶持三家的某些政策“移植”到中小企业方面,对中小企业“少取多予”。要实施全方位的政策引导,通过减税、减费、减负等方式提高民间资本回归实业的投资回报,做到既“晓之以理”,又“诱之以利”,构建扶持民间投资的财税支持体系。积极实施“化税为薪”或“减税提薪”等措施,使民企轻装上阵。进一步减少、简化行政审批,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公示制度,坚决清理和取消不合理收费,治理乱罚款、滥评比、乱收费等。要优化投资服务,强化投资权益保护,降低民间投资风险。要向企业技术研发、人才培训、设备更新、节能减排等活动提供税收优惠,鼓励企业在主营业务领域转型升级。
改体制
改革金融体制,放宽民间资本设立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使民间金融从“地下”野蛮成长转向“地上”理性发展,实现实体经济与金融体制的良性互动,让金融回归为实体经济服务的本位。金融体制与实体经济发展之间的错位与失衡导致中小企业“资金短缺”与民间资本“过剩”并存。为此,要积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适当放宽中小金融机构发起人资格限制,积极培育面向小微企业的中小金融机构,引导民间资本从无序的“灰色地带”走向“阳光灿烂”的规范动作。要构建面向中小企业的政策性金融服务,通过财税政策调动大型商业银行面向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积极性。要构建多层次的“金字塔式”的资本市场,形成构建与企业构成相匹配、与企业需求相适应的多层次融资体系,让民间资本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为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