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央视等媒体曝光的河北、浙江等一批生产企业利用工业明胶为原料制造药用胶囊,并销售给一些知名药品企业的问题,19日,中国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相继部署查处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当日公布里了第一批抽检结果,要求严查违法违规企业。
“毒胶囊”在侦案件一律由公安部挂牌督办
公安部19日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全国公安机关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密排查、严厉打击“毒胶囊”犯罪,截至目前,各地公安机关已立案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3名,查封工业明胶和胶囊生产厂家10个,现场查扣涉案工业明胶230余吨。
“毒胶囊”事件曝光后,公安部第一时间部署河北、浙江、江西、山东等地公安机关介入侦查,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查处工作。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要求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大力度,彻查“毒胶囊”犯罪。黄明强调,要快侦快破、一查到底,对浙江、河北、江西、山东等地在侦案件,公安部一律挂牌督办。
黄明强调,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强化部门、区域和警种间的协调配合,加强与检法机关和有关监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打击犯罪的合力。
质检总局要求全面检查生产及使用明胶食品企业
国家质检总局19日下发《关于对非法使用工业明胶加工食品彻查严打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质监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对使用工业明胶加工食品违法行为的彻查严打行动,对所有明胶生产企业和使用明胶的食品生产企业一个不漏地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置。
《通知》要求严厉打击食品企业非法使用工业明胶和明胶生产企业违法销售工业明胶的行为,《通知》用了三个“移送司法机关”表明打击的严厉性。
对非法使用工业明胶加工食品的生产企业,一经查实,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立即责令企业停产,立即吊销生产许可证,立即移送司法机关。
对食用明胶生产企业,非法将工业明胶作为食用明胶销售的,一经查实,立即责令企业停产,立即吊销生产许可证,立即移送司法机关。
对工业明胶生产企业,将工业明胶销售给食品和药品生产企业的,要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查处,一经查实,配合有关部门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吊销营业执照,并移送司法机关。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第一批抽检结果 要求严查违法企业
1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第一批抽检结果,根据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和部分省食品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报告,责成相关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违法违规企业予以严肃处理。
第一批检验主要针对媒体曝光的9家药品生产企业,共抽验33个品种42个批次,其中23个批次不合格。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责成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按照法定程序,吊销浙江省新昌县卓康胶囊有限公司、浙江省新昌县华星胶囊厂、浙江新大中山胶囊有限公司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鉴于绍兴地区药用空心胶囊生产混乱,产品危害涉及多个省份,对当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负有责任的人员做出处理。同时,对于涉嫌犯罪的相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坚决维护公众利益,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