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法治播报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人民监督网曝光的浙江淳...
  • ››江西高级法院副院长郭兵...
  • ››肖扬:最让我牵肠挂肚、...
  • ››中央决定开除陈良宇党籍...
  • ››老妇将“三鹿明星”倪萍...
  • ››成都醉驾撞死4人司机被判...
  • ››海南航空:20名飞行员担心...
  • ››海南航空近20名辞职飞行...
  • ››最高人民法院御用媒体再...
  • ››湖北襄南监狱一级警督受...
  • ››潍坊中院枉法裁判 受害人...
  • ››人民的法院为何戒备森严...
  • ››石家庄市长冀纯堂被提请...
  • ››丁海玉:行贿12名厅官 2...
  • ››仨“裘实”声讨江西高院...
  • ››河北蔚县县委书记县长因...
  • ››邢台市政府官员:中央不...
  • ››信访成难题因制度设计无...
  • ››中纪委严查11类发国难财...
  • ››江西余干县检察院为“创...
  • ››湖北襄南监狱张德勇警官...
  • ››中国青年报:不敢赢的官...
  • ››郑州市人大代表王建国制...
  • ››山西临汾市委原书记夏振...
  • ››网站所有人因审查问题起...
  • ››朱永曦:嘉湖閣人之新年...
  • ››郑州市人大代表王建国制...
  • ››周正龙签名“周正尤”
  • ››两情妇联手扳倒京城巨贪...
  • ››警方侦破导致部分省份网...
  • ››江西余干县两法官冤案后...
  • ››河南法院不执行国家法律...
  • ››青岛法院副院长刘青峰和...
  • ››中国公布外国常驻新闻机...
  • ››南方周末:被关停网站告...
  • ››网友曝陕西官员戴52万元...
  • ››云南晋宁县公安副局长因...
  • ››外交部:希望加拿大尽快...
  • ››八农民以寻宝为名骗走纪...
  • ››袭警杨佳26日上午在上海...
  • 相关文章
  • ››汶川灾后重建现豪华办...
  • 汶川灾后重建现豪华办公楼 科级办公室66平米
    作者:蒋彦鑫 朱程强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时间:2012-04-21 09:31:14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汶川地震灾后重建中,部分单位违规建设豪华办公楼现象屡发。三台县最大的一间单人办公室面积66平方米,超出县级直属机关科级干部使用面积9平方米标准的6.3倍。

      昨日,审计署发布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2011年度审计结果。在审计的939个项目2031.80亿元规划总投资中,有63个项目、26个施工单位、4个勘察设计单位、8个监理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管理不合规、勘察设计不到位的问题。

      科级干部享66m2办公室

      从审计结果看,部分单位违规超标建设办公楼的现象非常明显。其中,三台县2011年新建政务大楼外墙面,超标准使用中空钢化玻璃幕墙装修,面积1993.84平方米。最大的一间单人办公室面积66平方米,超出县级直属机关科级干部使用面积9平方米标准的6.3倍。

      四川省中江县万福镇、广福镇等9个乡镇党政办公楼项目,楼层高3.6米至4.2米,超出标准层高3.3米的规定。同时,2个镇在党政机关办公楼重建中,违规规划建设广场6591.49平方米、花园3647.78平方米。

      四川省黑水县规划建设局办公楼项目,实际建筑面积1305平方米,按国家标准应控制在486平方米以内,超出国家标准的169%。

      四川省广元市广电中心项目,其网络设备估算投资220万元。截至2011年9月底,该单项工程已支付合同款760.18万元,超估算投资540.18万元,投资控制不严格。

      校舍重建专家“乱点兵”

      四川省绵阳师范学院重建项目建设中,5位评标专家履行职责不到位,未对投标人严重不平衡的投标报价提出质询,最终应作废标处理的投标人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中标。

      甘肃省文县桥头小学项目,未经批准将两栋三层砖混结构的学生宿舍楼改为一栋三层框架结构的教师宿舍楼。

      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羊木镇小学灾后重建项目施工中,学校中心的场地硬化部分,平整度不够,有多处积水现象,分割缝设置不合理,场地存在多处裂缝。

      在北川县桂溪乡平安希望小学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设计中,教学楼回廊变形缝设计不周全,雨水顺变形缝处滴漏到一楼电缆桥架内,造成电缆桥架锈蚀,现场发现回廊积水较多,对回廊上行走的师生存在安全隐患。

      “特殊党费”结余6.28亿元

      汶川地震后,全国的几千万党员交了“特殊党费”97.30亿元,支援灾后重建。

      审计显示,截至2011年9月底,四川、甘肃和陕西3省已累计安排使用“特殊党费”资金89.02亿元,结余6.28亿元。审计没有发现重大违规问题。

      但依然存在部分不规范的情况。其中,部分项目未按照规范进度完成建设任务;少数灾区县“特殊党费”资金管理不够规范,涉及金额53.15万元。比如四川省什邡市师古镇、洛水镇和蓥华镇3个镇因旧宅基地未及时还耕等原因,有11户应领补助金的受灾群众未及时领取2.85万元农房重建“特殊党费”补助资金;什邡市师古镇、洛水镇、马祖镇和马井镇4个镇部分农房重建户不符合“特殊党费”相应等次补助政策,相应的47.30万元结余资金未上缴上级财政专户。

      土地审计

      14市县违规征地22万亩

      北京房山区被两次点名

      2009年至2010年土地管理及土地资金审计结果昨日发布,24个市县中,14个市县违规征地22万亩。报告中两次提到北京房山区。房山区等7市县两年度应参保的被征地农民为17.52万名,实际参保10.61万名。此外,房山区等3个市县涉及226个土地整治项目、1.83万亩耕地质量不达标或撂荒。

      上海青浦等违规用耕地建豪宅

      9个市县违规协议出让或违反招拍挂制度供地113宗、9210.49亩。其中成都市、齐齐哈尔市和佳木斯市协议出让经营性用地55宗,合计882.45亩;成都市、郑州市、芜湖市等8个市县违规出让经营性用地58宗,合计8328.04亩。芜湖市、中牟县和上海市青浦区3个市县向禁止占用耕地的“主题公园”、低密度住宅项目供应耕地996.69亩。

      违规减免土地资金近41亿元

      14个市县少征和减免土地资金40.79亿元,其中:成都市、齐齐哈尔市和佳木斯市3个市少征1.8亿元;郑州市、成都市、齐齐哈尔市等12个市县减免土地出让收入35.65亿元;郑州市、烟台市、日照市等7个市县少征土地整治相关资金3.34亿元。此外,沈阳市、郑州市、成都市等11个市县未按时征收土地出让收入137.47亿元。

      97亿元土地出让金未纳入预算

      成都市、烟台市、郑州市等11个市县共计97.19亿元土地出让收入未纳入基金预算管理,其中用地单位直接向土地一级开发企业支付开发费用18.83亿元,未按规定及时上缴国库78.36亿元。

      12市县挪用15亿土地资金

      郑州市、成都市、沈阳市等12个市县违规使用土地资金15.42亿元。其中:7.31亿元被用于青少年宫、艺术剧院、港口扩建、实验大楼等公共建设,有1.78亿元被用于弥补国土、规划等部门行政经费不足,有1.09亿元被用于补助企业经营及其厂区建设等,有2.07亿元被用于出借等,有3.17亿元被用于湖泊生态建设、湿地修复等超范围支出。

      援疆资金审计

      7519万援疆资金被挪用

      新京报讯 (记者蒋彦鑫 实习生朱程强)在支持新疆发展的资金中,34个项目有1.06亿元资金使用不规范,其中7519万元资金被挪用去发奖金和接待费用等。

      2011年支持新疆发展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结果昨日发布,此次审计署重点检查了总投资为3159亿元的762个项目。

      审计发现,9个项目的65.05亿元资金未到位,占9个项目投资计划总额的24%。浪费资金的情况也存在。审计显示,有121个项目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占审计抽查项目总数的15.87%。如克拉玛依至乌尔禾高速公路和乌尔禾至阿勒泰高速公路未立项就提前开工建设,后因部分路段发现油田而被迫改线,造成损失5394.31万元。

      34个项目的1.06亿元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占审计抽查项目总数的4.46%。其中:违规截留、挪用资金7518.98万元用于其他项目建设或部门经费,如新疆自治区林业厅挪用森林植被恢复费4243.60万元,用于该厅及下属单位津补贴、工作经费等;个别中央企业下属单位或相关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套取项目资金3157.9万元,如新疆送变电工程公司及所属五分公司采用虚开材料和运输费发票方式套取资金788.42万元,用于接待和发放奖金等。


    Tags:汶川灾后重建 汶川豪华办公楼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传媒集团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注册证号码:1133595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登记证号码:37954919-000-05-14-5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