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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还原“假记者”诈骗案真相
    作者:李新德  来源:中国舆论监督网  发布时间:2008-05-28 11:30:12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二、总编王强华在杭州平海旺角民主与法制社浙江记者站的办公室里

     ——公诉人操纵“媒体审判”被指干扰司法

     

    2008516日,一条“朱箐假冒记者、民主与法制杂志社浙江记者站站长诈骗”的消息在网络上传播,熟知朱箐真实身份的同行深感惊诧,在与发布上述内容的杭州市几家媒体核实后,得到答复:文章是根据杭州市上城区检察院提供的“如此记者”通稿改编,作者之一的通讯员“尚检”就是“上城区检察院”朱箐一案的公诉人田涛。

     

         

    一、杭州新闻网、今日早报文章出自“如此记者”.

     


    作为公诉人,在法院一审没有开庭审理之前就以作者的身份发布文章,让媒体提前介入“审判”,使原本并不复杂的案件变得扑朔迷离。

    527日,朱箐涉嫌诈骗、挪用资金罪一案在杭州市上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舆论网派员参加了旁听。

     

    知名记者成了“假记者”

     

    朱箐在安徽、浙江新闻界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朱箐曾以总分第一名的考试成绩先后被安徽电视台、安徽青年报社录用为记者,1998年前后朱箐在担任安徽青年报社记者期间曾以《李玉武泪洒承包路》、《宿州“少年选民事件”》、《检察官背后的枪声》等几十篇舆论监督作品在全国名声大噪,文中涉及的多名官员因此落马,成为当时安徽影响力较大的著名记者。之后朱箐受聘担任《华夏时报》浙江记者站站长期间也曾仗义执言在该报发表多篇整版舆论监督文章,为一批弱者讨回了公道。进入新世纪之后,做了多年记者的朱箐有意淡出新闻圈涉足商海,相继担任杭州琥珀咨询公司法定代表人,安徽宣城市浙广房地产公司股东、总经理,宣城市新徽商房产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20025月至8月,担任民主与法制杂志社浙江记者站筹备负责人。

    2006127日,正在安徽广德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朱箐突然被杭州市上城区公安局办案人员带走,随后搜查其杭州的办公室,扣押有关物品。128日被刑拘。

    2008527日,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杭州市及多家国内强势媒体的记者参加旁听和采访,一位前来采访的北京某报记者感慨地说:我们从杭州网看到“尚检”等人的报道后,之所以对这个案件产生浓厚兴趣,主要是对公诉人围绕朱箐一案操纵媒体“未审先判”这一国内罕见现象深为关注。

        朱箐到底是不是假冒记者?

     

    2006128日朱箐被羁押,至今已有一年零五个多月了,其中三次被检察院退回公安局补充侦察。在527日的庭审中,公诉人正式指控朱箐涉嫌犯罪的起诉书上的罪名还剩下2个,即诈骗和挪用资金罪。在527日的庭审中,公诉人称:20027月,被告人朱箐通过假冒民主与法制社浙江记者站站长的身份,在骗取浙江祥生实业集团公司成为民主与法制社副理事长单位为由,将十万元非法所得占为已有;被告人朱箐在与浙江军安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金先根和浙江天皇公司董事长、天台中药药物研究所法定代表人陈立钻合作时,挪用240万元资金。

    被告人朱箐在庭审中否认公诉人提出的其涉嫌两项罪犯的指控,朱箐称此案是商业合作伙伴金先根、陈立钻的诬告陷害,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赶走朱箐,得到他们三人入股合作的安徽广德一个房地产项目,“若不退出,结果就是坐牢。”朱箐称在他被刑拘之初就已得到这样的警告,办案人员随意延长办案期限,严重超期羁押,17个月内连番遭受逼供、诱供、迫害和精神折磨,事到如此也印证了他们的警告。

    朱箐是否假冒民主与法制记者站站长骗取浙江祥生实业集团公司10万元费用成为27日庭审辩论的焦点。

    公诉人当庭提供了民主与法制社时任总编王强华提供给公安的口供,称他从没让朱箐担任民主与法制社浙江记者站站长,更没有去过杭州市平海路58号平海旺角民主与法制社浙江记者站,公诉人坚称年过七旬的老新闻工作者王强华德高望重,不会对朱箐诬告。公诉人还称:朱箐没有从民主与法制社领工资,更说明他不是民主与法制社浙江记者站站长。

     

     

     

     

     

     

    .

     

     

    朱箐的辩护人当庭出示了2002515日民主与法制社《关于在浙江设立民主与法制记者站的函》,这份盖有民主与法制社正式公章向浙江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发去的正式公函中明确写道:“经社委会研究决定朱箐同志为记者站筹备负责人”,浙江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在给中国法学会民主与法制社的正式公函中明确写有:“经研究,我们同意挂靠并由朱箐同志为记者站筹备负责人。” 朱箐的辩护人当庭出示了民主与法制社曾给朱箐颁发的记者证、工作证及向浙江省各有关单位开具的采访介绍信,还当庭出示了民主与法制社任命朱箐为社会事业发展部副主任的公函。

     

     


    三、杂志社为朱箐出具的建站手续.

     

     

     

    庭审结束,记者见到了一脸无奈的朱箐哥哥,他拿着《杭州日报》和《今日早报》,唉声叹气地对记者说:我的弟弟是被人陷害的,作为执法监督的检察院不但不为他伸冤,反而在法庭没有开庭的情况下就四处发表文章对我弟弟进行诽谤和攻击。检察院本是代表国家出庭支持公诉的机关,他却一屁股坐歪了板凳,他们在我弟弟案件中他这样“积极”,表现的有些迫不及待,背后有什么隐情我们不知道,弟弟的命运更让我们担忧啊!

    公诉人操纵“媒体审判”引发各界关注,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著名维权律师周泽认为:作为公诉人的检察官,应有无罪推定的意识,任何人在未经法院判决之前,都应该当他是无罪的人对待。检察官在法院未作判决之前,就通过媒体传播其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制造被告人有罪的舆论,不仅有违无罪推定的原则,也干扰了司法。

    朱箐案进展如何,本站将作跟踪报道!

     

     

    相关连接:

     

    双料“名记”的发财梦

    http://www.hangzhou.com.cn/20080505/ca1499039.htm

    “双料站长”涉嫌诈骗和挪用资金罪被公诉

    http://zjdaily.zjol.com.cn/jrzb/html/2008-05/16/content_2534305.htm

     


     

    四、杂志社为朱箐出具的采访介绍信和广告代理函

     

     

    .

     

    朱箐的辩护人还当庭出示证据表明朱箐是民主与法制社的记者:当时的民主与法制社总编辑王强华曾来到朱箐在杭州的民主与法制社浙江记者站筹备办公室亲自指导工作并一起在西湖划船的照片。被告朱箐称:在自已的努力下,2002年,正在筹办的浙江记者站还成功在浙江祥生实业集团所在的诸暨市祥生大酒店召开民主与法制社全国记者站站长会议。由朱箐牵头促成,祥生集团提供经费承办这次会议。会上朱箐向王强华推荐由祥生实业集团担任民主与法制社的副理事长单位,每两年的副理事长单位的会费是10万元。到了诸暨并参观了祥生集团后,总编王强华认为祥生集团那么有钱,应该多要5万元,会费应该提高到15万元。但朱箐认为既然已和祥生集团谈好十万元费用就不应该随意改口,这样做不符合自已做人的准则,且祥生集团为这次会议有很大付出,之后不久由于朱箐在筹办民主与法制社浙江记者站时遇到种种矛盾,如王强华突然让朱箐担任民主与法制社浙江记者站副站长,站长由光明日报社浙江记者站退休站长卢良担任。朱箐未同意,认为这样会有工作上的很多矛盾。由于这些问题无法解决,一直与朱箐有良好合作关系的祥生集团汇给朱箐的10万元会费就没有转付给民主与法制社,也没有退回祥生集团。正是这笔钱成为检察院指控其诈骗罪的依据。

    公诉人指出,尽管朱箐有民主与法制社提供的证件和介绍信等,但没有在杂志社领工资,无法证明是杂志社的正式人员。朱箐当庭称:如果说我不在民主与法制社领工资,不是民主与法制的正式在编人员,不能称为本社记者的话,时任被聘总编王强华工资关系也不在杂志社,那么你能说王强华不是民主与法制社的人吗?中国法学会原会长任建新工资关系也不在法学会,那么你能说他也是假冒的吗?

    公诉人称:尽管民主与法制社曾任命朱箐为浙江记者站筹备负责人,但他却假冒记者站长。

    被告朱箐当庭辩称:记者站负责人就是记者站长,这在新闻圈是最起码的常识,公诉人提出这个问题匪夷所思。

     

    朱箐诈骗了谁?

        对于10万元钱没有退回祥生集团的原因,朱箐当庭辩称:通过与祥生集团老总陈祥生的多年交往,由于自已对陈国祥的人格魅力和经商才能非常敬佩,十分乐意为陈国祥提供宣传策划及其他服务。

    朱箐的代理人当庭出示了祥生集团委托朱箐暨杭州琥珀企业管理咨询公司为祥生集团所设上海、武汉、诸暨、杭州等地产项目咨询顾问及广告总代理聘书。

    朱箐当庭辩称:我的杭州琥珀企业管理咨询公司与祥生集团有多年的良好合作关系,陈国祥不仅同意这10万元转为劳务费用给了我的公司,还先后分批借给我100余万元,且从未向我提起过还钱的事。为回报祥生集团的对自已的厚爱,我一直积极为其提供各类企业服务,包括曾在自已的老家南陵县牵线达成的一个房地产项目,只是近年来忙于自已的房地产事务,与陈国祥接触渐少。

    朱箐的代理人当庭出示了陈国祥的证言:我不认为朱箐是诈骗我,朱箐是一个能力很强的人,为我也做了很多事,他曾向我借100多万元,我从未向他要过,我认为他也不会赖账的。

    朱箐的代理人当庭指出:朱箐诈骗祥生集团案,祥生集团暨不是报案人,也不承认自己是受害人,而且至今还未向朱箐索要其曾借走的100余万元。如果说朱箐诈骗了祥生集团十万元,那么祥生集团的老总对一个骗子如此信任岂不是天方夜谭。

    参加旁听的一位资深报人苦笑着对本网记者说:祥生集团给朱箐的十万元,连经济纠纷也算不上,怎么能说是诈骗呢。如果说朱箐是诈骗犯,那么朱箐诈骗的对象又是谁?真是一起十分荒唐的“诈骗案”。

    法庭对这些证据均记录在案。一天的庭审结束,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五、朱箐的哥哥向记者指责上城区检察院不该操控“媒体审判”

     

    专家认为公诉人操控“媒体审判”干扰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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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2正义读者   打分:85 分  发表时间:2008-06-02
    · 检察官田涛的行为明显系干扰司法公正,有关部门应着手查一查背后有没有什么交易,查查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回复] 1非天   打分:85 分  发表时间:2008-06-02
    · "还原"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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