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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公安副局长陈旭明家藏赃款上亿 破贪官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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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不平 打分:85 时间:2008-11-25 21:21:59 |
0821:我善良的父母兄弟姐妹,我为你们哭泣 (2008-08-21 17:51:34) 标签:太原 龙潭 拆迁 杂谈 分类:拆迁过程记录
黑夜,或许是因为下雨的原因,更多是因为急切搬走了很多住户,显得那么不同寻常的宁静,宁静的宛如身处荒郊....部分居民楼已经有大约过半没有了灯火,街上,院里不在有往日热闹的景象.搬走的很多人都揣了个五彩斑斓的肥皂泡:三年后可能我会有一个新房子,虽然新房子什么样我压根就不知道....,憧憬也罢希望也罢,都是支撑我们生活下去的东西...我们这些美好愿望不是靠政府,而是靠某个以赢利为第一目的企业来实现的.
中国的老百姓是最善良的了,只要有饭吃,有衣服穿,有房子住,他们就非常地满足了。对生活他们没有过多的奢求,只要不是逼到衣食无着、无路可走、忍无可忍的地步,他们是绝对不会对政府说一个“不”字,更不会象老外那样为了争得各种应得的权力,或是不满意政府的现行政策,或是不满意经济的下滑……,而组织上街示威游 行,或静坐,或向现任首相扔烂蔬菜和臭鸡蛋;当年英国首相布莱尔就曾经被愤怒的民众扔了满身的臭鸡蛋,在非常狼狈的情况下,还得装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想来真是滑稽。
蒙住你的眼睛、堵住你的鼻孔,漠视你细微的抗求....让你在黑暗窒息中挣扎,绝望!
人民的生命财产毫无保障!
人民的苦难诉求无人理会!或者敷衍了事,口是心非,表面文章...
宪法的漂亮词藻由谁来监督落实?
归根结底,老百姓的命运全都攥在了官老爷的手心中!可惜所谓市场经济已经熏黑了太多人的良心.....
附:《一块红布》歌词
一块红布
词/曲/演唱 崔健 专辑/解决
那天是你用一块红布 蒙住我双眼也蒙住了天 你问我看见了什么 我说我看见了幸福 这个感觉真让我舒服 它让我忘掉我没地儿住 你问我还要去何方 我说要上你的路
看不见你也看不见路 我的手也被你攥住 你问我在想什么 我说我要你做主
我感觉,你不是铁 却象铁一样强和烈 我感觉,你身上有血 因为你的手是热乎乎 这个感觉真让我舒服 它让我忘掉我没地儿住 你问我还要去何方 我说要上你的路
我感觉,这不是荒野 却看不见这地已经干裂 我感觉,我要喝点水 可你的嘴将我的嘴堵住
我不能走我也不能哭 因为我身体已经干枯 我要永远这样陪伴着你 因为我最知道你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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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不平 打分:85 时间:2008-11-25 21:17:30 |
网络留言:对龙潭片区拆迁自己的看法 (2008-08-01 17:15:43) 标签:龙潭片区开发 学习精神太差 慎重细致 充分尊重 杂谈 分类:摘录信息
博主按:留言看的出是网友一个很有思想见地的人,分析问题较全面,认真的.从侧面看出老百姓怎么看这个拆迁,虽然他们不了解其中的很多事情,例如10年房子都拆,4年小学要拆....等事实.
我是太原的居民,对龙潭片区拆迁也有自己的看法。 龙潭片区开发,出发点好,但方法不好。确实如此,由于太原北城地区长期没有一个象样的巨型商业项目,在发展中已经落在南城的后面。用长远的眼光看问题,北城地区发展后劲和潜力都不足,在区域竞争中就会落后。北城地区落后,必定居住在这里的老百姓的利益也会受损,享受不上经济和社会发展比较快带来的成果。比如上海市民和太原市民的生活质量就有很大悬殊。我看这样的逻辑大家能接受。因此选一块开发商愿意投巨资建设的地方,引来外资促进发展,出发点完全对头,从全局的角度看,是好事。 但为什么群众不支持、不拥护、不满意、不买帐?那是方法太简单、太粗糙、太不合适了。具体说来,有几点很值得当局思考: 1、拆迁时机不合适。举国看奥运,唯我要搬家,中国人百年盼来的北京奥运会都不能安安稳稳在家看。就凭这一点,决策上太过轻率,忽视了群众的利益。这个项目必须要在这么个时机搞吗?稍微推后两个月或半年不行吗? 2、项目没有取得群众的认同。在宣传上一是不及时、不普及,二是宣扬什么高档写字楼呀、星级酒店呀、高尚住宅呀等太多,似乎要在这个地方建设一个富人乐园,穷人必须腾地方了。这个理由,必然引起社会舆论的谴责和群众情绪的反弹。 3、征求群众意见不够。动迁之前,应把回迁住宅选址、回迁住宅设计、补偿政策等草案提前几个月印发大家,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反复修改,然后针对不同住户的需求使其有不同的选择。象现在这样群众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勒令3个月搬迁,逾期不搬就要强制拆迁,违背物权法的要义,实施起来也很困难。 4、有关搬迁安置政策比较粗。物权法颁布后,还沿用以前在太原搞拆迁的老办法、老政策解决新问题,是否有关制定政策的人学习精神太差了?
当前形势下,做群众工作应十分慎重细致,对待群众的利益诉求应充分尊重,一旦发现政府工作有问题,应闻过则改,取得群众的理解,恢复群众的信任,千万不能采取硬碰硬的方法进一步激化矛盾。我相信太原的老百姓是通情达理的,呼吁政府深入下来,认真倾听群众意见,慎重处理好龙潭片区拆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维护好太原的形象,同时呀维护好群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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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不平 打分:85 时间:2008-11-25 21:08:39 |
双方支招 住户支招:针对回迁楼出现的各种问题,最着急也最上心的就是这些楼里的住户。 “大伙都想有个专门的部门来管理,不然的话,即使住户们愿意凑在一起商量,也往往因为人多嘴杂,意见不一致,拿不出一个共同认可的方案。” “住的时间长了,各种问题也都出来了,大家很有意见,再看看别的社区,都有物业管理,井井有条,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让物业管理到我们这里来。”
物业支招:某小区的马经理针对回迁楼的现状提出如下建议,回迁楼应该自己建立一个业主委员会,由一个懂物业管理的人士统一组织,这样费用就会少一点,大家也容易接受。
路在何方
随着货币化拆迁的推广,回迁二字将随之消失。回迁楼的许多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将会成为更加棘手的历史问题。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这个问题已经变得越来越迫切。 最近,政府开始着手对“城中村”进行改造,如此之大的动作,让许多专家看到了回迁楼管理的希望,因为无论所涉及的人数,还是问题的复杂程度,“城中村”都比回迁楼有过之而无不及。
第一是“再拆迁”。有专家说,政府在进行城市开发和建设时,选址上可以优先考虑现有的回迁小区,以货币化拆迁的方式迁走这些小区中的住户,然后在原址上规划新的项目,这样的办法,不但有利于城市建设的整体规划,同时也可以消灭一部分回迁小区。
第二是“三三制”。对另一部分基础设施较好的回迁小区,不妨通过住户集一部分、政府筹一部分、物业垫一部分的办法,动员各方力量,对回迁楼进行较为彻底的改造,然后引入正规化的物业管理,使其步入正轨。
博主提醒:
1。别说政府说了回迁房有限,不能全部回迁,就是告诉你可以回迁,你去看下西三道巷内平民小区7-10号楼,什么格局的房子?所以如果有看得见的房子最好
2。回迁后的相关配套设施、管理从上文看的见,哪个苦啊。。。。回迁住宅基本成了脏乱差代名词了
3。五一广场边的264医院附近的拆迁户,承诺也是3年回迁,现在9年了依旧没有影子。。。据说开发商换了一拨又一拨,回迁户眼睛都绿了。。。。
已投稿到: 排行榜 圈子 评论(9)| 阅读 (723) | 收藏 (0) | 分享 | 打印 | 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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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不平 打分:85 时间:2008-11-25 21:05:57 |
太原回迁楼的现状。。。 (2008-07-24 15:36:58) 标签:太原 龙潭 拆迁 地产 杂谈 分类:摘录信息
以下文章原文摘录自http://news.ty.soufun.com/2004-04-30/270058.htm www.soufun.com 房地产门户-搜房网 2004年04月30日17:24 来源:太原晚报 贺娟芳 宋鹏伟
南起南内环街,北到北大街,东自建设路,西至滨河路,在市中心这块长方形的土地上,聚集了太原市90%以上的回迁楼,具体的数量有多少,至今没有一个准确的数字。
近段时期,许多市民拨打本报热线,所反映出的问题令人深思:停电停水、没暖没气、房屋漏水、垃圾成山……仔细一问,都是回迁楼。更重要的是,这些问题并非个别存在,它的背后,隐藏着回迁楼管理面临的尴尬现状。
问题扫描
场景一桥东街新生里小区规划无序:一进小区,就有一种耳晕目眩之感,整个小区的规划几近一张八卦图,小区内违章搭建现象严重,车辆乱停乱放,活脱脱一个集贸市场。一个14号楼,足足让记者问了仨大爷两大妈,拐了七八个弯才找到。14、15两栋楼之间有一道独特的人工风景线:狭窄的过道只容一个人通过,站在两楼之间向上望去,不由让人想到高山峻岭中的一线天。
吃水困难:13号楼2单元七层的李先生说,这个小区4层以上白天没水,晚上10时以后才来水,而且水费还偏贵,每吨三块六。11号楼前,记者看到两条通知,左扇门上面是:“11楼5单元的住户,限你单元住户于本月15号前选出代表,并将水费交齐,逾期停止供水。”右扇门上面是:“告五单元,因本人工作忙,不能收水费,请另选他人。”
据了解,因为水费收不上来,这个单元已停水很久了,住户只好从别的单元借水吃。
吃水困难,水价偏高,许多人开始拒交水费;由于部分人不交费,其他人分摊的基数就更大,水费进一步上涨;于是越来越多
半坡西街10号楼三层的一位住户说,1992年搬进来时就没有暖气,看着摆设一样的暖气片就来气,每年都得靠蜂窝煤过冬,多次反映,始终没有人来过问。
水价惊人:半坡西街12号楼二层的一位住户,负责收取全单元的水费,她说每个月收费的时候都得吃几颗润喉片,前几个月水费一直飚升,上个月竟达到了每吨8元,水费更加难收,其中的原因,可能是水表“超期服役”所致。
场景三水西门66幢停电月余:四单元51号的胡女士说,楼里178户都是南海街和水西关的老住户,1990年回迁到这里,所谓的物业,根本就起不到管理的作用,而且变得越来越差,暖气不给送,大家只好各想各的办法,电暖气、电炉子,本已老化的线路不堪重负,平时就经常断电,如今又加上这么多的电器,今年正月十五,楼里的总电表终于出现故障,线路烧得一塌糊涂,全楼一片漆黑。
垃圾成堆:住在一层的王先生说,“他们的房子已经被外面的垃圾山包围了,窗户根本不敢开,否则外面的垃圾都能挤进家。从窗户向外望去,满眼都是垃圾,天井中垃圾的‘水位’已经上升到二楼,根本没人管。有的住户下水道经常不通,就把大小便放在塑料袋里往天井中扔,你说说,这环境多恶劣!这个夏天让人怎么过?”
原因透析
以上仅仅是几处较为典型的回迁楼,就记者所知,全市这样的情况并不在少数。那么,其中的原因究竟是什么? 市房地局的刘先生说:“回迁楼的问题都是多年沉积的老问题,规范化物业管理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出路,但目前还存在一定难度,因为许多回迁楼建房时就没有配套的物业,各种各样的问题暴露出来后,也没有相应的部门去及时解决,许多都成了历史问题,解决起来千头万绪,很难下手。同时,居民自身也有原因,没水没电没暖气了,他们着急,交房租的时候,往往连人影都找不到。” 回迁小区引入正规化物业管理,业内人士信心如何?漪汾苑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员说,回迁楼的配套设施往往很差,而且住户素质参差不齐,引入正规化的物业管理,必须首先进行一系列的环境和设施改造,成本高、风险大,所以许多物业公司都望而却步。再有,回迁楼固然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但真正给他们解决的时候,却总有一些人不积极配合,他们认为一旦实行了企业化运作的物业管理,就得自己掏钱,因而会产生抵触情绪,这是正规化物业管理进入回迁楼的另一大阻力。
一方面,有些住户不愿意接受物业管理,另一方面,物业管理也不愿意轻易涉足回迁楼,由此看来,回迁楼的管理还真成了大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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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不平 打分:85 时间:2008-11-25 20:59:17 |
安装公司、工具厂、园林局、规划设计院居民意见 (2008-07-24 17:20:10) 标签:太原 龙潭 拆迁 地产 和谐 奥运 亮剑 杂谈 分类:摘录信息
本文摘自 http://bbs.city.tianya.cn/new/TianyaCity/Content.asp?idWriter=0&Key=0&idItem=269&idArticle=5694&page_num=1
依法维权,坚决反对非法拆迁
一、“亮剑“动员会? 正当全国人民喜迎北京奥运,欢欣鼓舞之际,7月 18日下午4点太原电视台播放了“龙潭公园片区改造拆迁动员大会“实况:号令片区内6600多户居民(90多座楼房)务必在7月21——10月31日内全部搬迁完毕,过期强制拆迁,并要求拆迁人员“敢于亮剑,敢打硬仗”“保证按期完成任务”“保证零上访”等等。 看完电视后,一片哗然,议论纷纷,有人惊慌失措,有人愤怒骂娘,老人一筹莫展,人心惶惶。 胡锦涛总书记讲,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都要和群众商量,看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你们和群众商量过吗? 这个动员大会毫无群众基础,是脱离群众的大会,干扰北京奥运的大会,不负责任的大会,注定失败的大会! 二、依法施政? 大面积拆迁是否合法: 1《城乡规划法》明确指出:旧城改造,严禁贪大求洋,急功近利,大拆大建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把90年代以后新建的楼房(设施齐全)全部拆除重建高档商品房,这符合“旧城改造“的宗旨吗? 2、根据《宪法》第13条《物权法》第四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未经同意,就把我们的房子卖给开发商?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就强制拆迁?完全违反国家法律? 3、《宪法》13条同时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公民的私有财产进行征收和征用并给予补偿。 什么是“公共利益”的需要?本片区不修道路桥梁,不建机场码头,没有重大工程项目,仅仅为了建造高层商品房就可以征收合法的经济适用房吗?这是“公共利益需要”吗? 4、为解决群众住房困难,党中央国务院正大力推行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你们适得其反:要全部推倒适用房而建高档商品房,这是为大多数低收入群众着想吗?这是“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建设和谐社会吗”?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2004年6月6日,国办发[2004]46号摘抄如下: (1)凡拆迁矛盾和纠纷比较集中的地区,除保证能源、交通、水利、城市重大公共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以及重大社会发展项目,危房改造,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项目之外,一律停止拆迁,集中力量解决拆迁遗留门题。(注:通知中要保证经济适用房,而我们这里要拆除经济适用房,和国务院通知相反!) (2)拆迁人及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严禁野蛮拆迁,违规拆迁,严禁采取停水、停电、停气、停暖、阻断交通等手断,强迫被拆迁居民搬迁。 综上所述:这次大面积拆迁与国家法律处处相悖,严重侵害居民合法利益,群众绝不会答应。 这场拆迁与反拆迁的斗争,是权与法的斗争,我们坚信:依法者必胜,违法者必败!不能以权代法,因为我们是法冶国家。 三、3年后回迁? 既无安置房又无过渡房,让6000多房居民迁到何处去? 安置房子在哪里?连影子都看不到,3年后能回迁吗?根据以往经验:5年、7年、8年、10年的都有,这中间不知有多大变化:官员换了,开发商散了,“城市规化”变了,老百姓的实际困难去找谁? 出租房子好找吗?房租费由政府决定还是房主决定?房主要涨价政府管不管?房主中途变卦,我们再次搬家?生活设施是否齐全?小孩子上学怎么办?家当往哪儿放?几经折腾,许多老年人有去无回,家破人亡。这诸多困难你们想过没有? 总之一句话:老百姓用血汗铸成的家园绝不会轻易离开,离开它就要重走“长征路”,千难万阻永无尽头。 四、两点建议: 1、“太原名片”应在汾河两岸,而不在龙潭公园; 汾河:“一条玉带穿南北,五座飞桥跨东西,东西两条高速路,两岸高楼竖立如林,容纳居民上百万,中间游人乐开怀”在那里“建功立业”是大有作为的。 龙潭:周围布满高档楼房,把公园变成天井,破坏古城风貌,大扫旅人兴致。把公园变成富人的后花园,“公园不公”,广大市民横眉冷对。规划思想严重错误。 2、建议政府官员重新学习中共十七大报告,领会精神实质,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多为群从办好事、办实事”,不要做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事。为人民办好事,官运亨通,损害群众合法利益,官运不通。温总理讲:“水可以载舟,也可以覆舟”。 安装公司、工具厂、园林局、规划设计院居民 二○○八年七月十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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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不平 打分:85 时间:2008-11-25 20:56:38 |
摘录:山西省太原市要一次性拆七千户产权住房。。。 (2008-07-24 09:09:19) 标签:太原市龙潭 拆迁 房地产 房产 分类:拆迁政策解读
以下文字摘录自:http://msn.myspace.cn/t/3826473.html ,部门内容敏感进行删除。
自7月20日晚间开始, 太原市解放路杏花岭区政府门前突然聚集大量民众, 抗议政府未经事先征询和听证,强制命令该区6700户, 涉及近5万人口实施搬迁的行径。
7月21日上午9时左右至下午5点左右,该地区涌现更多群众并递交请愿书或讨论报告,要求杏花岭区政府领导出面解释和答复有关问题。为防止局势出现失控,政府采取应急措施,区政府办公大楼门前设置四层安保岗,并派出大量配备武器的警力予以干涉和维护局面。在群众强烈要求下,该区政府工作人员出面答复说,区长外出不在,无法安排接见。此后一名姓白的副区长出现在现场,令人震惊和匪夷所思的是,该副区长竟然公开声称必要时要向群众“亮剑”!不知他所说的“亮剑”究竟是什么意思!稍后不久,见有一军车开向聚集人群,被一些老人拦下,在抗议声中,该军车缓慢原路倒车推出聚集现场……
事件回放:7月18日上午,太原市解放路龙潭片区(归属太原市杏花岭区政府管辖)接到通知,要求该地区居民于18日下午4点集中坐家收看太原市政府及杏花岭区政府共同召开的龙潭片区拆迁改造电视会议。出席电视会议的分别是太原市某副市长、太原市杏花岭区政府某副区长等六、七名有关领导,令人奇怪的是,该电视会议居然无一正职官员到场。 会议说,这次拆迁改造是响应广大群众的呼声,根据大多数群众的意愿进行的!!!这种说法的依据不知从何而来!会议要求涉及拆迁居民于十日内持合法证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登记,办理拆迁有关事宜。 此次涉及拆迁面积500余亩,住户6700余户,人口近5万,既有棚户区、回迁户,也有学校、商业区以及银行、冶金、地质、商检、山纺等大型国有企事业单位宿舍区,还有新建刚售出的楼盘等等,其中一所投资3000万的小学校新建才不到三年,也在拆迁区域内,数千孩子的就学问题非常令人担忧。很多楼群和住房属近几年太原市规划局、太原市城建局批准新建住宅楼。拆迁安置房源没有落实。拆迁改造突如其来,事先不征求居民意见,不开听证会,单方面举行电视会议发布强制性命令,限期搬迁,同时不正视现实,对该地区6700户(5万人口)搞一刀切政策,不分青红皂白一律拆除,更甚的是没有落实好安置房源,拆迁补偿措施不到位,并且属于大拆大建行为,引起群众强烈反感和不满。另外,此次拆迁与不久前太原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放地局《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实施意见》中的有关内容自相矛盾,也引发了群众更多疑惑和争议;对于目前太原市房地产规划和发展方向也容易产生负面影响。龙潭片区住户离退休、下岗职工、孤寡老人为数众多,经济收入有限,尤其是工薪阶层将其毕生积蓄营建的住宅拆除,一生血汗付之东流,无论从财力、物力、精力及精神上都是难以承受和接受的。强行拆迁,将会使该地区人民群众生活陷入困境,给社会带来不和谐因素。
我说:单方给定补偿价格是强买,单方给定买入价格是强卖!群众的利益你不述求,是没有人主动给你的。例如装修补偿,例如临时安置费--临时安置费是采用静态的,不变的思想认为我们太原的房屋租赁市场保持10元每平米至少3年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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