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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院不执行国家法律 胥敬祥赔偿遥遥无期 |
评论情况 |
共有 10 人参与评价,平均得分:86 分,总得分:865 分 |
用户名:无辜冤民 打分:85 时间:2013-06-02 21:46:55 |
没有亲历广西桂林全州三级法院里的黑暗和法官的邪恶。对广西的司法腐败祸国殃民就不会有透骨的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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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将荣归 打分:85 时间:2013-02-07 04:48:50 |
人民监督什么时候才能成为现实?!监督体制什么时候完善和到位?法制还是离我们很遥远。有钱、有权相对还有法,普通人除了不缺理什么都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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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三水河边人家 打分:100 时间:2010-09-04 08:58:37 |
举 报 信 姜堰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违法审理,枉法裁判,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特将具体事实向各位领导作一反映,请求各位领导依法监督姜堰市人民法院的审判行为,严格依法审理,保护我的合法权益,同时严肃查处不依法审判,有损法院形象,破坏法律尊严的法官。 原告钱忠林、钱忠海、钱爱华、杨巧凤,与被告姜堰市建设局就违法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一案提起行政诉讼。姜堰市人民法院行政庭于2010年4月14日立案(2010泰姜行初字第0018号),5月21日进行了一审开庭审理,可姜堰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却在过了一审法院审判期限的情况下,于7月20日下午进行了二次审理,对被告的诸多违法事实和证据视而不见,并下达了行政判决书,进行了枉法裁判。 案件的事实: 一、姜堰市建设局在没有《国务院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五项法定文件的情况下,违法向江苏中天华玥置业有限公司发放(2008)第01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原告依法对姜堰市建设局提起行政诉讼,姜堰市人民法院行政庭于2010年4月14日立案。 二、姜堰市人民法院行政庭于2010年5月21日进行了公开审理,原告就被告违法的若干事实及证据进行了驳斥,法庭没有当庭宣判,宣布经合议庭研究后择日通知重新开庭。 三、时至2010年7月20日,也就是过了一审法院审判期限七天后,姜堰市人民法院 行政庭才进行了二次开庭,并下达了行政判决书,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当事人:钱忠林、钱忠海、钱爱华、杨巧凤 联系电话:13852658580 201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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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李海永 打分:85 时间:2009-09-15 10:58:56 |
河南法治环境有待进一步规范也治理。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刑事申诉案件都有半年了,一点儿信也没有,当事人急呀。不知道到什么时候才有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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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cjl081410 打分:85 时间:2009-08-29 21:47:57 |
现在老百姓打官司真的好难,因为我们许多的法官大人可以拿着你的证据和事实视而不见。许多的对法官和公检法机关工作的监督制度的缺失是我国法制建设的道路还是很漫长。 老百姓维权的道路走起来好艰难。而为他们正常的维权和申诉控告的部门却往往形如虚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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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civci 打分:85 时间:2009-08-15 19:49:57 |
这是2007年的报导,近年来,自张立勇出任河南省高级法院院长以来,河南省法院工作,有许多创新,如:“带案回访”,“判决书上网”等都是全国闻名的。现在河南省政法委又推出“两查一访一满意”开创全国先河。胥敬祥的赔偿案有无新的进展?希望网站有个新的报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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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要刀客 打分:85 时间:2009-06-26 16:39:19 |
这说明刀客是被逼出来的.真是不见棺才不落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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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角落人 打分:85 时间:2009-04-23 23:53:46 |
现在的法院真的是难进,真正为老百姓说真话办实事的更是少之又少。更多的是为了保住自己的位子,不惜拿老百姓的权益当儿戏。官官相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拿着老百姓的薪金祸害着老百姓。难道草民的命运就可以随意被践踏。老百姓申诉和委屈咋就怎么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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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一滴雾水 打分:85 时间:2009-02-12 12:36:57 |
法律是有权力人士的武器 是咱们老百姓的牢笼(考公务员叫国考,权力的诱惑多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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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wym1230 打分:85 时间:2008-08-25 22:16:40 |
官僚腐渎 法律公正不等于诉讼公正
法:被一叶障目!诉:被暗渡陈仓!讼:被一手遮天!
官是人做的,有的不是人类产生的?如牛吃草,有的牛不用人看管即不吃农民的桩稼!有的牛尽管是专人看守却偷吃桩稼!中国目前缺泛之法律不及权力! 存在.大权独揽!小权滥用! 具体说,与电视剧<狸猫换太子>一样,皇宫内外均被郭槐一个太监炒作得天翻地复!见原件 http://1019513419.photo.qq.com http://user.qzone.qq.com/1019513419/blog/1217500235 雅wym20080711@yahoo.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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