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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评论
    文章标题 河南温县公安局副政委范永祥驾警车搂抱小姐毙命
    评论情况 共有 21 人参与评价,平均得分:75 分,总得分:1581
    用户名:方富锐  打分:85 时间:2010-09-01 09:02:36 
    这篇文章写得太好了,既批判了恶行,又针砭了时弊。希望上级公安机关及纪监部门,严肃调查死者的恶行,给社会作个教训。
    用户名:sw  打分:85 时间:2010-08-31 13:45:58 
     针对最近网络媒体报道的有关问题,经调查,我局声明如下: 

    1、关于范永祥的身份问题 

    范永祥,男, 1957年10 月出生,汉族,大专文化程度,家住温县温泉镇前东南王村,原任温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纪检书记。2010年6 月,任温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不分管公安业务,专职配合县里乱点整治工作。 

    2、关于同车乘坐人的身份问题 

    2010年8月14 日,与范永祥同车前去修武的共四人,均系女性,全部是温县温泉镇的居民,均在家务农。其中三人为同胞姊妹,大的28岁,小的21 岁,同胞姊妹中的大姐(婆家)系范永祥的街房邻居,另一人为同胞姊妹中大姐的朋友。 

    四名女性不存在是“小姐”的问题。 

    3 、关于死亡二人的问题 

    2010年8月14 日事故发生后,范永祥被送往修武县人民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死亡。四名乘车人被送到修武县公费医院救治,其中三姐妹伤势轻微,于8月15 日出院回家,另一人伤势较重,转至焦作市人民医院治疗,目前伤势已稳定,即将出院。 

    此事故不存在死亡二人的问题。 

    4 、关于醉酒驾驶和违反五条禁令的问题 

    事故发生后,修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及时出警,勘查现场,抢救伤员,修武县人民医院对范永祥的血液进行抽取、固定、检验,经检测,范永祥血液中酒精含量为零。 

    此事故不存在醉酒驾驶和违反五条禁令的问题,但存在外出不请假、公车私用的问题。 

    5 、事故发生后,我局及时向市局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做了报告,有关领导指示做好善后工作。县局党委连夜召开会议,深刻剖析查摆队伍和警车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制订针对性强的措施,确保不再出现任何问题。我局党委已向市局做出深刻检讨。 
    用户名:aa  打分:85 时间:2010-08-31 11:58:29 
    不要没有依据就胡乱发表!一场普通的车祸 ,让传成这样。邻居成小姐,伤者成死者,发帖人完全就是居心不良。逝者需要安息,家属需要平静,不要再这样闹下去了!
    用户名:森可耕地  打分:10 时间:2010-08-31 11:55:38 
    范永祥是我们前东南王村的,他出车祸那天是带着我们村的几个女孩(他邻居)上山了,但是山上还有其他几个男邻居在等他们怎么没人说呀,什么小姐,这是对人的污辱,说死了两个人,其实不是,就死了范永祥一人,什么左搂右抱,谁开车能左搂右抱,给大家做做看。就这内容,竟然都信,我真服了。 
    用户名:321  打分:85 时间:2010-08-31 10:24:50 
    不是大家所说的那样,  当事人应该没喝酒。
    用户名:真理  打分:85 时间:2010-08-30 19:44:11 
    现在的公安公民心目中沒有地位了,公安的作风就是骗,逼供,办人情案,乱抓人法还是他们权大.
    用户名:真理  打分:85 时间:2010-08-30 19:18:56 
    该死.公检法最腐败!
    用户名:wengongban  打分:10 时间:2010-08-30 16:34:01 
    4 、关于醉酒驾驶和违反五条禁令的问题 
    事故发生后,修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及时出警,勘查现场,抢救伤员,修武县人民医院对范永祥的血液进行抽取、固定、检验,经检测,范永祥血液中酒精含量为零。 
    此事故不存在醉酒驾驶和违反五条禁令的问题,但存在外出不请假、公车私用的问题。 
    5 、事故发生后,我局及时向市局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做了报告,有关领导指示做好善后工作。县局党委连夜召开会议,深刻剖析查摆队伍和警车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制订针对性强的措施,确保不再出现任何问题。我局党委已向市局做出深刻检讨。 
    6 、我局党委感谢新闻媒体对温县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监督,并诚恳接受大家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以此为教训,抓队伍促工作,抓管理出效益,保证各项措施的落实,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的稳定,重塑队伍形象。 
    特此说明 
      
      
    温县公安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日 
    用户名:wengongban  打分:1 时间:2010-08-30 16:33:12 
    针对最近网络媒体报道的有关问题,经调查,我局声明如下: 
    1、关于范永祥的身份问题 
    范永祥,男, 1957年10 月出生,汉族,大专文化程度,家住温县温泉镇前东南王村,原任温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纪检书记。2010年6 月,任温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不分管公安业务,专职配合县里乱点整治工作。 
    2、关于同车乘坐人的身份问题 
    2010年8月14 日,与范永祥同车前去修武的共四人,均系女性,全部是温县温泉镇的居民,均在家务农。其中三人为同胞姊妹,大的28岁,小的21 岁,同胞姊妹中的大姐(婆家)系范永祥的街房邻居,另一人为同胞姊妹中大姐的朋友。 
    四名女性不存在是“小姐”的问题。 
     3 、关于死亡二人的问题 
    2010年8月14 日事故发生后,范永祥被送往修武县人民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死亡。四名乘车人被送到修武县公费医院救治,其中三姐妹伤势轻微,于8月15 日出院回家,另一人伤势较重,转至焦作市人民医院治疗,目前伤势已稳定,即将出院。 
    此事故不存在死亡二人的问题。 
    用户名:老天有眼  打分:85 时间:2010-08-30 14:22:52 
    愿那些好吃懒做、日B打炮、贪污受贿、无恶不作、不为人民服务、苛捐杂税的所谓的公务员全都死翘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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