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焦点网谈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北京海淀区政府回应中西...
  • ››湖北世纪新峰卫辉分公司...
  • ››浙江淳安法官炮制多起冤...
  • ››何兵教授:新加坡商人何...
  • ››熊包的《法制日报》社被...
  • ››民营经济报因发表虚假新...
  • ››蒙牛又往牛奶里乱加东西...
  • ››浙江淳安法官炮制多起冤...
  • ››贫困县西丰要建“世界最...
  • ››别了,国家质检总局李长...
  • ››重庆市金洲大道工程偷工...
  • ››湖北省石首市:何时唤醒重...
  • ››网友曝光医院院长开会时...
  • ››记者报道短信事件竟遭传...
  • ››湖北襄樊:受贿疑犯穿警...
  • ››刘万永:法制日报感动史...
  • ››进京拘记者续:西丰大市...
  • ››【震撼】省级贫困县原阳...
  • ››便衣拔枪:这就是证件!...
  • ››记者报道辽宁西丰官员负...
  • ››群众质疑:省级贫困县原...
  • ››快评:“县委书记派民警...
  • ››张志国为什么还能“当选...
  • ››西丰事件撤案之后法律必...
  • ››进京拘传女记者案不能一...
  • ››法人杂志声明
  • ››北京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
  • ››刘万永:祝贺史上最牛书...
  • ››陕西神木县公安分局收取...
  • ››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外传...
  • ››“两会”期间才收集民意...
  • ››河北滦南县质监局长艾润...
  • ››广州沙东村书记杨锦兴敛...
  • ››【喜讯】张志国当选 200...
  • ››报道涉及县委书记负面 当...
  • ››西丰县委书记因"进...
  • ››谁在纵容重庆金州大道的...
  • ››公安进京抓负面报道记者...
  • ››刘万永:直播朱文娜律师...
  • ››朱文娜律师拿到撤案通知...
  • 相关文章
  • ››熊包的《法制日报》社...
  • 熊包的《法制日报》社被吓得尿了裤子
    作者:道德底线  来源:猫眼看人  发布时间:2008-01-13 10:31:59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辽宁省西丰县派人到《法制日报》社抓记者朱文娜的事件,发生在2008年1月4日(周5),可真正透露出来,却是1月5日下午。原因很可笑:《法制日报》社竟怕得要死,准备私了!

      就是在7日和8日,此事件被全国很多报纸及各网站曝光,并引起极大反响,西丰县也开始又检讨又道歉拚命收拾残局时,各媒体(平面媒体和主要
    网络媒体)竟收到通知,不要炒作此事。我们知道,一般来说,封锁舆论通常是被曝光者攻关的结果。但这次却不是,有消息说,是法制日报向有关方面递送报告,要求媒体不再炒作。当然,9日情况有一点小变化:胜利在握,《法制日报社》发了一个声明,感谢了一下大家,没提不再炒作的事。

      这太让人气愤了!

      可以告诉大家,这个消息是准确的。这上面的信息来源为:凯迪的泼女依佳伊大侠;著名
    网络评论人十年砍柴大侠;中国青年报记者刘万永先生;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教授、朱文娜的律师周泽先生。这还不包括国外媒体的报道。

      朱文娜女士的文章是记者采访的职务行为,西丰县警察去抓她,《法制日报》社的措施是赶快告诉她躲起来,以至于警察一直呆到下班,并扬言星期一还要来抓她。

      这个事件如果换作没权没势的我的老板,一定会说:她所做的,就是职务行为,是我们报社的责任;如果说犯罪,那是我们报社犯罪,与记者本人无关。要抓,可以,抓我好了,抓我的员工,不可能。并且会告诉对方:我们做为法制日报社,我们对我们的报道负责,对我们的员工负责,我们会坚决捍卫法律的尊严和舆论监督的尊严,并会向我们的上级:中国司法部和中央政法委汇报。你们也必须对你们抓人的行为负责!
      呵呵,我想那帮家奴孙子不当场尿裤子就不错了。结果呢?是《法制日报》社差点尿了裤子。

      可惜啊,《法制日报》社的老板不是我的老板。

      《法制日报》社的做法是:叫人躲起来,低三下四地解释和疏导,并封锁这个消息,并打算私了,以至于对法制日报社的消息极为灵通的人士都完全不知道此事件(十年砍柴就是法制日报记者,周泽律师也是朱文娜的原同事),我们在第二天(6日)下午和晚上知道这个事件时几乎都气炸了肺。周泽教授就表示:一定不能这样,一定要推动这个事件的发展,因为这个事件是对中国的法制建设和舆论监督的极大伤害,同时他自告奋勇兼任朱文娜的律师。这样才有了十年砍柴大侠对此事件的网上披露,才有了凯迪依佳伊女侠独自对此事件评论的三十多个小时的坚守,才有了新京报、中国青年报和南方都市报星期一(7日)的报道,才有了全国
    网络的正义呐喊,才有了《法制日报》社在周一向政法委和司法部的汇报和严正抗议!

      真是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

      《法制日报》做为宣传法制的中央级唯一的媒体,一方面应该更好地以法律作武器去迎击那些破坏法律的无法无天的逞恶之徒,另一方面应该更好地以舆论监督作武器去保护媒体和员工的合法权益。这可好,除了躲,就知道私了,真不知道这《法制日报》还办个什么劲儿。这还是有中共中央政法委和国家司法部在后面撑着,如果他们只是个小民,还不吓得畏罪自杀去啊?

      还有更可气的呢。在全国舆论风起云涌,得知事情可以得到圆满解决后,《法制日报》社在8日竟通过有关方面要求全国对此事件的报道叫停!

      如果说西丰县张志国是牛逼得不可思议,这《法制日报》社真是反牛逼得不可思议了。

      除了失望,还要感谢:《法制日报》社的做法真是叫我们看到了中国所谓法制的真面目!

      引一段中国青年报记者刘万永的话:
      我真的要跌倒了。法制日报为什么要干辽宁西丰要干却没有干成的事呢,我将想象力发挥到极致也得不到答案。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被称为史上最牛的县委书记,他应该感谢法制日报——警察进京抓记者惹恼了全国舆论,被羞辱的法制日报却出面帮自己摆平了——法制日报真是活雷锋呀!

      《法制日报》社啊,建议你们去好好体会一下胡总书记要求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之后关好大门洗洗睡,睡醒了上街卖红薯算了!

    网址:http://club2.cat898.com/newbbs/dispbbs.asp?boardid=1&id=2028230


    Tags: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2 条,得分 200 分,平均 10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回复] 2正义呼声   打分:100 分  发表时间:2009-07-20
    · 县委书记太牛了,牛的无法无天了了
    [回复] 1不敢瞎说   打分:100 分  发表时间:2008-02-11
    · 一个县委书记能把<法制日报>吓尿裤子?说出后台老板能把司法部吓尿裤子!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新闻出版传媒集团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