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西丰县派人到《法制日报》社抓记者朱文娜的事件,发生在2008年1月4日(周5),可真正透露出来,却是1月5日下午。原因很可笑:《法制日报》社竟怕得要死,准备私了!
就是在7日和8日,此事件被全国很多报纸及各网站曝光,并引起极大反响,西丰县也开始又检讨又道歉拚命收拾残局时,各媒体(平面媒体和主要网络媒体)竟收到通知,不要炒作此事。我们知道,一般来说,封锁舆论通常是被曝光者攻关的结果。但这次却不是,有消息说,是法制日报向有关方面递送报告,要求媒体不再炒作。当然,9日情况有一点小变化:胜利在握,《法制日报社》发了一个声明,感谢了一下大家,没提不再炒作的事。
这太让人气愤了!
可以告诉大家,这个消息是准确的。这上面的信息来源为:凯迪的泼女依佳伊大侠;著名网络评论人十年砍柴大侠;中国青年报记者刘万永先生;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教授、朱文娜的律师周泽先生。这还不包括国外媒体的报道。
朱文娜女士的文章是记者采访的职务行为,西丰县警察去抓她,《法制日报》社的措施是赶快告诉她躲起来,以至于警察一直呆到下班,并扬言星期一还要来抓她。
这个事件如果换作没权没势的我的老板,一定会说:她所做的,就是职务行为,是我们报社的责任;如果说犯罪,那是我们报社犯罪,与记者本人无关。要抓,可以,抓我好了,抓我的员工,不可能。并且会告诉对方:我们做为法制日报社,我们对我们的报道负责,对我们的员工负责,我们会坚决捍卫法律的尊严和舆论监督的尊严,并会向我们的上级:中国司法部和中央政法委汇报。你们也必须对你们抓人的行为负责!
呵呵,我想那帮家奴孙子不当场尿裤子就不错了。结果呢?是《法制日报》社差点尿了裤子。
可惜啊,《法制日报》社的老板不是我的老板。
《法制日报》社的做法是:叫人躲起来,低三下四地解释和疏导,并封锁这个消息,并打算私了,以至于对法制日报社的消息极为灵通的人士都完全不知道此事件(十年砍柴就是法制日报记者,周泽律师也是朱文娜的原同事),我们在第二天(6日)下午和晚上知道这个事件时几乎都气炸了肺。周泽教授就表示:一定不能这样,一定要推动这个事件的发展,因为这个事件是对中国的法制建设和舆论监督的极大伤害,同时他自告奋勇兼任朱文娜的律师。这样才有了十年砍柴大侠对此事件的网上披露,才有了凯迪依佳伊女侠独自对此事件评论的三十多个小时的坚守,才有了新京报、中国青年报和南方都市报星期一(7日)的报道,才有了全国网络的正义呐喊,才有了《法制日报》社在周一向政法委和司法部的汇报和严正抗议!
真是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
《法制日报》做为宣传法制的中央级唯一的媒体,一方面应该更好地以法律作武器去迎击那些破坏法律的无法无天的逞恶之徒,另一方面应该更好地以舆论监督作武器去保护媒体和员工的合法权益。这可好,除了躲,就知道私了,真不知道这《法制日报》还办个什么劲儿。这还是有中共中央政法委和国家司法部在后面撑着,如果他们只是个小民,还不吓得畏罪自杀去啊?
还有更可气的呢。在全国舆论风起云涌,得知事情可以得到圆满解决后,《法制日报》社在8日竟通过有关方面要求全国对此事件的报道叫停!
如果说西丰县张志国是牛逼得不可思议,这《法制日报》社真是反牛逼得不可思议了。
除了失望,还要感谢:《法制日报》社的做法真是叫我们看到了中国所谓法制的真面目!
引一段中国青年报记者刘万永的话:
我真的要跌倒了。法制日报为什么要干辽宁西丰要干却没有干成的事呢,我将想象力发挥到极致也得不到答案。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被称为史上最牛的县委书记,他应该感谢法制日报——警察进京抓记者惹恼了全国舆论,被羞辱的法制日报却出面帮自己摆平了——法制日报真是活雷锋呀!
《法制日报》社啊,建议你们去好好体会一下胡总书记要求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之后关好大门洗洗睡,睡醒了上街卖红薯算了!
网址:http://club2.cat898.com/newbbs/dispbbs.asp?boardid=1&id=2028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