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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法官姚春妹未被法办却再次升官 |
评论情况 |
共有 14 人参与评价,平均得分:61 分,总得分:854 分 |
用户名:不得不说 打分:1 时间:2010-09-14 22:05:08 |
事实还原:吴燕青因犯妨害公务罪于2003年12月3日被临安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吴燕青不服,提出上诉,杭州市中院经审理后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之后吴燕青申诉,经杭州市检察院立案复查,认为原判决并无不当,不符合抗诉条件,决定不予抗诉。嗣后,吴燕青一直信访投诉,并再次向杭州市中院提出申诉,请求再审宣告无罪,杭州市中院经复查后认为,原审法院审判程序合法,所作判决认定事实正确,证据确凿充分,量刑亦无不当,遂于2008年9月作出书面驳回申诉通知。吴燕青仍然不服,继续投诉。 世人往往同情弱者,但需要提醒的是,吴燕青所涉及的是一起涉法涉讼案件,按理当事人应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在原判决和裁定结论未作出撤销或改变之前,任何人任何单位都应当尊重司法判决和裁定认定事实及作出结论,而不是凭个人主观臆断,歪曲篡改事实,并以此为由对他人及有关单位进行攻击和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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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沙洲流浪汉 打分:1 时间:2010-09-14 21:44:38 |
据我所知,吴燕青因犯妨害公务罪被法院判刑之后,该案已经杭州市中院、杭州市检察院等多次复查,认为原审法院审判程序合法,认定事实正确,证据确凿充分,量刑亦无不当。个人认为,案件当事人理应按照法律规定程序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是通过人身攻击、诬陷等方式来中伤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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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上虞人 打分:85 时间:2010-09-13 21:13:19 |
强力支持被害人吴燕青.司法腐败.反腐的非常时期.将腐败分子姚春妹清离岀司法机关.打人法官不配做人民的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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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网友 打分:85 时间:2010-09-13 12:00:31 |
离开安全带往上爬,爬得越高,摔得越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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