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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评论
    文章标题 最高法副院长:中国公民有自由表达意愿权利
    评论情况 共有 45 人参与评价,平均得分:85 分,总得分:3855
    用户名:好样  打分:85 时间:2007-07-01 22:04:13 
    至少说明浙江高院是好样的
    用户名:正义之士  打分:85 时间:2007-06-30 23:29:11 
    正义之声,淳安法院顶着不办!
    用户名:受害者  打分:85 时间:2007-06-29 20:49:05 
    强烈抗议淳安县法院法官的违法乱纪行为,坚决要求对违法乱纪行为者进行处理
    用户名:老八路  打分:85 时间:2007-06-22 10:26:55 
    抗战八年,鬼子投降了.
    用户名:结局  打分:85 时间:2007-06-21 00:59:32 
    封杀网站,封杀文章,其结局只有徒劳
    用户名:请问  打分:85 时间:2007-05-29 16:42:12 
    淳安县什么鬼地方,法院尽办冤案
    用户名:淳安法院成了滥用暴力和职权的处  打分:85 时间:2007-05-29 12:25:56 
    法院是一个神圣的申张正义的地方,而在淳安县,却成了滥用暴力和职权的处所,法院执行人员的行为已明显地违法犯罪,但违法者至今仍然逍遥法外。吴燕青作为一个普通百姓,面对法院执行人员的暴力时,明显处于弱势地位,有理没处说,有法不可依,因为淳安的司法权被毒打她的人所掌控着。法官执法犯法,胡作非为,岂不让百姓心寒,老百姓还有说理的地方吗?                   
    用户名:大叫  打分:85 时间:2007-05-28 23:21:52 
    都说邪不压正,邪气盛行,正义在哪?我说是法不压权,有权就有一切.什么法律,见鬼吧!
    用户名:疾呼  打分:85 时间:2007-05-28 09:34:28 
    贪官污吏大逆不道,损害人民的利益
    用户名:哲理  打分:85 时间:2007-05-27 11:56:01 
    生命在于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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