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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淳安县官员董贤泽、王新华霸占公民物权 |
评论情况 |
共有 145 人参与评价,平均得分:84 分,总得分:12242 分 |
用户名:uivuio 打分:85 时间:2008-05-04 00:00:35 |
无法无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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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找到成因 打分:85 时间:2008-05-03 23:07:12 |
我找到了淳安县司法腐败的成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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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历吏 打分:85 时间:2008-05-03 17:13:11 |
在淳安,人民的监督和意见似乎成了没用的东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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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打倒官官相互 打分:85 时间:2008-05-03 17:01:24 |
淳安县腐败之极,公然提拔使用违法犯罪分子姚春妹、郑红进为法院庭长。有关提拔使用违法犯罪分子的责任人员必须为此承担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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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民声 打分:85 时间:2008-05-03 12:07:54 |
现在有很多地方确实不把政策与法律放在眼里,你有正策他有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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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网民 打分:85 时间:2008-05-03 10:24:02 |
上访不如上网 不如建议罢免官员
中国监督网首席记者 邓复华 来源:中国监督网 最近,记者亲眼目睹或多次听到反映,老百姓上访难,直接向官员反映诉求更难。有的人千里迢迢跑到省城、京城,花了不少路费、浪费不少精力,效果却不佳,有的人在上访过程中甚至遭到保安打手和警察的驱逐,受尽屈辱和凌辱。 为此,记者建议: 广大冤民和访民不妨先买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单行本,认真学学《宪法》,然后用足、用好、用活《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权利。这里推崇一位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很强的公民,他就是湖北省武汉市的张国学,他的经验是,与其走上艰难的上访之路, 不如用大字报建议罢免不作为或不称职的官员。 2007年8月3日,张国学为了表示对不作为官员的强烈不满,在武汉市江岸区江大路51号九万方车站附近,贴出了罢免武汉市江岸区公安局局长刘汉文、江岸区法院院长李进和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可洁的建议书,此惊人独创之举引来了众多行人驻足观看和评论。 当日深夜, 武汉市江岸区花桥派出所出动两辆警车和数名警察,气势凶凶地找到张国学家,要求张国学将大字报式的《罢免建议书》摘下来。人民警察不仅夜半扰民,而且对张国学威胁扬言:你不摘下罢免大字报, 就砸开你家的门! 在现场, 警察声称张国学的行为过激,扬言要制裁张国学, 甚至有的警察认为张国学违法了,要拘留张国学。 张国学并没有被警察的威胁吓倒,他镇定自若、不慌不忙, 他慢条斯理地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建议权、批评权,有出版和言论自由权。公安局,请你不要威胁我! 请你们不要侵犯宪法给我的权利,你们不要践踏法律! 他语气义正辞严: 我没有违法,你们警察为什么半夜三更来找我?他要求公安局人员写明违法之处,同时要求警察出示和送达公安机关的书面文件。在场的警察顿时不知所措, 表现十分尴尬。 此事在中国监督网及时披露以后,在广大网民、读者的关注和支持下, 张国学的诉求终于得到了重视,被建议罢免的法院院长和公安局长多次前往张国学住处听取意见, 争取谅解。 由于张国学提出了罢免官员的建议,加之中国监督网上网监督,官员便坐不住了,由张国学上访突然变成了官员“下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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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哈哈! 打分:85 时间:2008-05-03 09:46:18 |
见怪不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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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我已麻木了! 打分:85 时间:2008-05-03 09:43:39 |
姚春妹当然升啊!下步董贤泽还升呢!!!是个县长候选人都不一定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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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不算什么 打分:85 时间:2008-05-03 09:38:29 |
姚春妹升了?天了?这是什么世道,还要不要法律?作为淳安县最高权力机构县人大做事如此不考虑后果,这是伤害人民群众与人大的感情,这叫我们以后还怎么相信人大相信法律?权力人士可能会说,不是你们说姚春妹违法就违法了,不是你们说要处理姚春妹就处理姚春妹的。是呀,是你们说了算,你们说姚春妹没违法就没违法!因为你们有权!这个世道有权说了算。真理算什么?事实算什么?老百姓算什么?我说,不算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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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冤民呼声 打分:85 时间:2008-05-03 09:01:26 |
淳安人大是腐败分子郑红进姚春妹的保护伞,对郑红进姚春妹的违法乱纪行为不追究不处理,反而提拔使用?这天还是不是共产党的天?这地还是不是中国人民的地?人大的职责是什么?为什么保护腐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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