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的宝宝接种了人为变质疫苗索赔的申请
山西省卫生厅:
我叫原霞,爱人叫李水,我们的宝宝是2006年 7月30日出生,出生以来身体健康,发育正常,在2006年11月2日已经到了接种百白破疫苗时间,由于传染病医院防保科正在刷家,需推迟一个星期,我们怕耽误时间,就在山西省疾病控制中心购买“精致”白百破疫苗进行注射,于2006年12月7日在传染病医院防保科第二次打了“普通”预防白、百、破疫苗(4人份),12月8日开始体温37.2—37.4,并伴有抽搐症状,每天两次至三次,每次发作2-10分钟,抽搐20余下,跟他说话毫无表情,12月10日体温恢复正常,但抽搐症状仍持续,12月10日晚住进山大一院,开始输液,丙种球蛋白50毫升,钙、益替欣以及糖盐水,输液五天症状未减轻,,在此期间,我们向迎泽区防疫站反映了情况,迎泽区防疫站防保科宋科长及传染病医院防保科接种护士还去山大医院了解情况,亲眼看见我们宝宝抽搐的情况, 但医院并没有查清病因,也没有治好,于12月22日出院.我们四下求医,于2006年12月底带宝宝去北京,2007年1月9日住进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诊断为“婴儿痉挛症”,经医院输注“激素”及口服“德巴金”,于1月15日停止抽搐,2月1日出院返并,遵照医嘱,我们一直每天给儿子口服“德巴金”至今,并经常对孩子进行化学检查及血药浓度检测,停止抽搐满两年后还要去北京复查.
由于宝宝是注射疫苗后引起的疾病,我们虽然在当初已反映给迎泽区防疫站,但时至今日也没有任何赔偿,为给孩子治病,我们花费了五万余元,后续治疗、复查费用及药费都还无法估计,孩子及大人身心都受到了严重的伤害。原霞因照看病儿一直不能工作,宝宝现在还在服药,不知以后对他的身体及发育有什么影响。 近来,老百姓都在传说:山西省的疫苗有问题,高温变质了,接种这样的疫苗不定会得什么样的病,听了这个说法,我们又通过人民监督网上的文章找到了山西疫苗问题的举报人陈涛安的电话,经过联系他告诉我们,确实有疫苗高温暴露导致变质问题。他亲自目睹了省疾控中心个别领导,私自长期雇佣大量的民工、钟点工、临时工、宾馆服务员、无业妇女等,在刚建成还未交工的疾病控制大楼的楼道里,摆开了人海大会战,高温、暴光环境下大批量地往各种疫苗最小包装盒上粘贴“山西疾控专用”标签,造成疫苗高温暴光停放,少则4-5个小时多则十几或几十个小时。
国务院2005年6月1日发布实施的《疫苗流通与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6年3月8日下发的《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以及卫生部下发的《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均对疫苗储存和运输做出了严格的温度要求,并指出没有按照规定冷藏运输的疫苗,就是质量可疑和质量异常疫苗,就地封存不得扩散。
省疾控中心疫苗供应管理者们,却无视国家法规,为了牟取私利,将千万人份质量可疑或异常疫苗供应到山西各地,对老百姓生命健康安全形成了巨大威胁。
我们认为疫苗是生物制品,他们人为高温暴光变质可生成千奇百怪的物质。生物制品高温暴光下发生反应,温度、光度、时间不同,生成的新生化物质各有不同,接种到人体内导致得病也不同。因此,我孩子接种疫苗后得此重病,就是接种了这样的人为变质疫苗,与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忽视疫苗科学管理,疫苗长期高温暴光,有着必然联系,强烈要求作出赔偿!
申请人:李水、原霞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平阳路
电话:13293907757
2008年10月10日
抄送: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民监督网
相关报道:
山西疫苗事件专题
http://www.jdwsy.com/oldweb/article/html/special-00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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