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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疆巴楚原县委书记夫妇共同受贿 “贪内助”催化贪官腐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11-04-12 09: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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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陷囹圄的刘喀生

    刘喀生之妻邱小梅 

           3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对喀什地区人大工委原副主任(副厅级)、巴楚县委原书记刘喀生及其妻子邱小梅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刘喀生被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邱小梅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二人受贿所得678.14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一审判决后,刘喀生及邱小梅均提出上诉。 

      法院审理查明,刘喀生自2002年至2010年春节,利用职务便利,以提拔、调整干部的方式,为倪某等28人在工作调整、职务升迁中谋取利益,以干涉公司经营的方式,为7家公司在工程建设、棉花收购、生产经营中谋取利益,与其妻邱小梅共同非法收受、索取多人贿赂共计567.78万元及价值1.86万元的笔记本电脑一台。刘喀生还单独收受5人贿赂共计108.5万元。 

      关于邱小梅,当地人对她还有一个称呼——“老佛爷”,因为,她在巴楚县委大院里说一不二。 

      1.交代妻子“县里的干部送钱可以收” 

      “我是县委书记,爱面子,虚荣心也特别强,不愿意亲自收部下的钱,也不愿意让他们当着我的面给我家属送钱,所以我在家时,如果有人来了,我一般都要回避。县里的干部们都知道,我这个人不收钱。送钱的人,专门趁我不在家时才来。我也给妻子立下规矩:县里的干部送钱来可以收,如果是老板或不认识的人送钱不要随便收,要因人而异。”这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楚县委原书记刘喀生在向检察机关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时说的话,也是他利欲熏心的自我表白。 

      刘喀生看钱用人,在巴楚县是一个公开的秘密。办案检察官介绍说,巴楚县有11名乡镇党委书记给刘喀生送过钱。 

      巴楚县某乡党委书记高某总想再上一个台阶,自然要与县委书记刘喀生拉关系。2006年3月的一天,高某趁刘喀生不在家的时候来到他家,把一个装有4万元的信封送给了刘喀生的妻子邱小梅。当晚,邱小梅把高某送钱的事告诉了刘喀生。2007年3月的一天,高某以拜晚年的名义,再次送给邱小梅4万元。 

      高某的“香”没有白烧。2007年7月,在刘喀生的极力推荐下,高某从乡党委书记调整到另一个县,由正科级变成了副县级。高某怕刘喀生骂他忘本,后来又分3次送给邱小梅5万元。 

      倪某在巴楚县某镇任党委副书记,他做梦都想“扶”正。2006年,刘喀生把他提拔到另一个镇当党委书记。这年10月,倪某来到刘喀生家,当时只有“老佛爷”邱小梅一个人在。倪某说:“嫂子,听说刘书记快过生日了,这是我的一点心意。”说完把一个装有5万元现金的手提袋递给了邱小梅。 

      一年多后,刘喀生把倪某安排到一个大乡任党委书记。2008年大年初二,倪某来给刘喀生拜年,把一个手提袋交给邱小梅。刘喀生回家后,邱小梅对他说:“倪某来看你了,还送来10万元,他怎么一下子给这么多的钱?”刘喀生回答说:“你不知道,我让他到一个大乡当党委书记了,这是全县最大的乡,乡财政有钱,也容易出成绩,这小子肯定得好好谢谢我呀。”2009年和2010年春节,倪某又分别给邱小梅送去10万元和5万元。 

      某乡党委副书记陈某为了当上“一把手”,先后5次给“老佛爷”邱小梅送了35万元。后来,刘喀生把他提拔到另一个乡任党委书记。 

      某乡党委书记罗某为了感谢刘喀生对自己的重用,分10次给刘喀生家送去54万元。 

      刘喀生把丁某从一个比较贫穷的乡调整到一个富裕乡担任党委书记。从2005年至2010年,丁某先后21次送给刘喀生65.5万元。刘喀生承认:“我为丁某调整岗位一事说了不少好话,要是没有我的关照和提携,丁某很难被调整到现在这个岗位,所以他才借着逢年过节来给我送钱。” 

      值得一提的是,送钱给刘喀生的11名乡镇党委书记,大都是采取虚开修理汽车费、汽油费、树苗费、饲料费、招待费、买煤款等,在乡镇的财务账上报销了,个人掏腰包的很少。 

      2.公开批评干部背后有玄机 

      刘喀生在巴楚县担任县委书记,批评干部一点情面都不留。在一般人眼里,刘喀生是为工作铁面无私。其实不然,与刘喀生打过交道的巴楚县干部们都知道,凡是挨刘喀生批评的,肯定没有去过他家,没有给“老佛爷”送过钱。刘喀生公开批评干部,就是对那些没有“眼色”的干部“敲山震虎”。 

      李某在巴楚县某局当了8年局长,她原本为人耿直,不善于溜须拍马。刘喀生多次在不同场合讲,要把她换掉,理由是她的工作思路不灵活。李某害怕了,为了保住“乌纱帽”,开始与刘喀生套近乎。 

      2008年春节,李某到刘喀生家拜年,送给“老佛爷”邱小梅5000元,给了她女儿3000元压岁钱。同年5月,得知刘喀生要出差的消息后,李某主动到刘喀生家给了邱小梅1万元;8月,又给放暑假回家的刘喀生女儿1万元。 

      李某虽然几次送钱金额不多,但“老佛爷”开始对她有了好感,在刘喀生面前没少说好话。刘喀生的态度有了大转弯,再也不提要换掉李某的事,还表扬她工作有能力有魄力。 

      2009年3月,邱小梅交给李某厚厚一叠发票,说:“这是我家老刘请人吃饭的餐票,大概是2万元,你看着处理一下。”李某二话没说,拿回单位报销后很快把钱送到邱小梅手里。同年12月,邱小梅又把自己购买私人物品攒下的3.3万元发票交给李某报销。因发票大都是外地的,也不正规,拿到局里不好处理,李某就给某乡党委书记罗某打电话,请他帮忙处理。之后,把这些钱亲自送到刘喀生家里…… 

      某乡党委书记陈某是刘喀生提拔起来的,他在工作中犯过几次错误,最为严重的是酗酒后闹事。刘喀生很生气,严厉地批评过他。陈某被批评后心里犯起了嘀咕,害怕刘喀生撤他的职,因为他清楚,县里的干部任用,刘喀生说了算。 

      2009年3月的一天,陈某来到刘喀生家,带了一只羊和一些鸡蛋。临走,他把一个信封递到邱小梅手里说:“嫂子,我和别人打架了,你给刘书记好好说说,别生我的气。”陈某走后,邱小梅打开信封发现里面有5万元。刘喀生下班回家后,邱小梅告诉他:“陈书记到家里来送钱,说他知道错了,你就不要再处理他了。”刘喀生回答说:“行吧。”同年中秋节和2010年春节前,陈某又分别送给邱小梅5万元和10万元。 

      后来,邱小梅向陈某索要一台索尼笔记本电脑。陈某不仅送了一台价值1.86万元的笔记本电脑,还送了5万元。 

      3.为企业协调关系雁过拔毛 

      刘喀生作为巴楚县委书记,不仅拥有绝对的人事权,工程建筑、棉花收购、生产经营上的事,也是他说了算。在这方面,夫妻俩还是老规矩:刘喀生出面打招呼,邱小梅伸手拿红包。 

      巴楚县神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荣为了能在工程建筑市场站稳脚跟,想方设法与刘喀生拉上关系。张荣第一次到刘喀生家就给了邱小梅2万元,算是“投石问路”。很快,他就得到刘喀生的关照,拿到了挣钱的建筑项目。 

      2007年9月,邱小梅在西安看望女儿,她赤裸裸地给张荣打电话说:“你给我汇点钱过来。”张荣问:“汇多少?”邱小梅回答:“20万元吧。”收到张荣的20万元汇款后,邱小梅有些担心,20万元不是一个小数目,如果张荣留着这20万元的汇款单收据,那就是证据,以后会对刘喀生不利。于是,她又打电话给张荣,让张荣把汇款单收据交给她的父亲。她从西安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找父亲要这张收据,然后把它撕碎扔进了马桶里。 

      2008年和2009年春节,张荣都去“孝敬”刘喀生,每次2万元。张荣告诉办案检察官:“刘喀生是县委书记,我长期在巴楚县搞工程,就必须和他搞好关系,否则就拿不到项目。” 

      新疆某道路桥梁工程公司总工程师王某是刘喀生的高中同学,二人关系非常好,王某所在公司中标巴楚县道路施工工程,刘喀生在承揽工程和工程款结算上帮了不少忙。 

      2007年7月的一天,王某给邱小梅打电话说:“县财政局和建设局卡得厉害,工程进度款不好结。”几天后,王某给邱小梅打电话说:“我给你卡里打了点钱,你看一下。”邱小梅到银行一查,卡里进了5万元。不久后,王某又送给邱小梅9万元。 

      2009年5月,邱小梅说要在西安给女儿买房子。说者有意,听者有心。过了一阵子,王某给邱小梅的女儿汇去了10万元。邱小梅知道后,立即打电话告诉了刘喀生,让他心里有数。 

      王某先后7次共送给刘喀生49万元。王某说:“刘喀生在我们公司投标中标过程中帮了很多忙,结算工程款也给财政打过招呼,为了表示感谢,我们给刘喀生送钱。送钱还有一个目的,就是要与他继续搞好关系,今后从他主管的地域范围内拿到更多的工程。” 

      2006年8月的一天,巴楚县光大棉业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吴某给刘喀生打电话说:“刘书记,你在哪里?我想到你家坐坐。”刘喀生说:“我在家,你想来就来吧。”吴某临走时,给了刘喀生一个手提袋:“给你带了点礼物。”刘喀生客气地收下了,手提袋里装着两捆现金,一共20万元。 

      吴某为了感谢刘喀生对他们公司在收购棉花、2万锭棉纱生产线建设等方面的关照,也为了取得他的好感和信任,在2008年春节和2009年春节分别送给刘喀生20万元。出乎人们意料的是,吴某几次送的80万元,都是刘喀生自己收的。 

      4.贪官背后大多有“贪内助” 

      近些年来,随着一个个贪官被查处,不难发现,不少贪官的背后都有“贪内助”的身影,或者说,“贪内助”对贪官的腐败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 

      有些“贪内助”或对丈夫的腐败行为视而不见,或同流合污,有的甚至跳到“前台”赤裸裸地索贿受贿。邱小梅可以说就是这样一个跳到前台索贿受贿的“贪内助”。 

      今年55岁的刘喀生,从一个普通干部,一步步走到副厅级领导岗位。但是,他没能经受住金钱的诱惑,人生错位,心灵扭曲,肆无忌惮地进行权钱交易。 

      作为刘喀生的妻子,邱小梅不是对他的违法行为进行提醒、规劝,而是充当了合作者的角色,甚至主动索要贿赂。二人分工明确,凡是跑来买官送钱的乡镇领导,都由邱小梅负责接待,然后再转告刘喀生,刘喀生一般不直接收钱。 

      邱小梅在接受检察机关审讯时说,别人送钱肯定是有事要办,他们用钱来买到各种各样的利益。在巴楚这片土地上,他们需求的各种利益就掌控在刘喀生手里。 

      办案检察官介绍说,纵观本案不难发现,刘喀生和他家的“老佛爷”,脑子特别清晰,两口子收了人家那么多的钱,有的时隔6年之久,但他们对收受的每一笔钱,如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收的,钱是用什么装的,都能说得一清二楚。 

      如果邱小梅能当好“贤内助”,经常提醒、规劝自己的丈夫,也许,刘喀生就不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她自己也不可能被判刑。 

      办案检察官指出,刘喀生、邱小梅受贿案警示我们:防治腐败,首先要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同时也要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的教育、管理。只有双管齐下,才能既可以使领导干部的配偶自觉地坚守清廉,抵御诱惑,又可以有效地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而营造起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Tags:邱小梅 刘喀生 巴楚县委原书记刘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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