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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慈善总会副会长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捕
    作者:佚名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发布时间:2011-05-04 10: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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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高调“慈善家”到非法吸储嫌疑人

    2010年9月到2011年1月,黄埔露灵滋生物公司打着爱心捐助的旗号,以做慈善为借口,动员不特定对象,通过购买4种产品成为该公司不同级别的4种爱心使者会员——爱心仁者、爱心行者、爱心达者、爱心尊者,再通过实施联爱计划,即以23%的高息引诱,购买公司产品分红投资方式,非法吸储400万元。该公司一位部门经理向警方交代,他每月工资6000元,月底必须捐助1000元做善款。

    中国优秀民营企业家、南京市慈善总会副会长潘锴红,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近日被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检察院批准逮捕。255人报案、288名被害人,涉案金额400万元,这位昔日高调行善的慈善家背后,到底有什么秘密?

    卖冰棍起家的民营企业家

    潘锴红1968年出生于江苏省射阳县。南京一家媒体早前曾这样报道潘锴红:13岁时母亲过世让他家的生活变得越加艰难,也让他过早承担起家庭的重担。“被迫”之下,他很早便显示出敏锐的商业头脑。“读初中时,我从一个废品站购买废弃自行车零件,做了一辆自行车,骑着它到处卖冰棍。”潘锴红回忆说。当时农村晚上经常放露天电影,为了多赚几分钱,他总是趁这个时候摸黑卖冰棍。

    初中毕业后,潘锴红进入一家化工厂从事推销工作,一干就是9年,连年荣获销售状元。他说“当时最高销售业绩突破千万元,且资金回笼100%”。1988年,潘锴红获得江苏省供销系统“青年突击手”称号。1994年,潘锴红离开化工厂,自筹资金创办了冷饮厂,2008年来到南京进入化妆品行业,创建了南京黄埔灵露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下称黄埔灵露滋生物公司),主要从事美容化妆品及日用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借助南京这个平台,凭借着敏锐的商业触觉和一股执拗劲儿,潘锴红的公司很快进入正轨,迅速打响企业品牌。该公司产品先后被评为“中国化妆品行业十大质量品牌”、“全国消费者满意重点推广品牌”、“全国行业质量重点保证十强企业”、“中国优质名牌产品”、“中国化妆品行业十大美丽领军品牌”等。

    认捐3000万元的慈善之路

    让潘锴红声名鹊起的是他近几年的高调慈善行为。

    据一家媒体报道,仅去年12月,潘锴红及其员工就有10多次慈善义举。而之前的10月,潘锴红一次性向南京市慈善总会认捐慈善冠名基金(即企业认捐一定数额的资金,每年捐出这笔钱的利息,直到捐满认捐的数额)3000万元,这是该市慈善总会有史以来数额最大的单笔冠名基金(至案发,已捐出120万元)。这在当时曾是颇为轰动的新闻。因为这一善举,潘锴红随后当选为南京市慈善总会副会长。今年1月15日,南京市慈善总会举行“情暖金陵”春节救助款物发放仪式,潘锴红当场捐献善款物共计50万元。

    潘锴红对媒体自述他的慈善动机来自于国内一位知名慈善家。一篇报道中这样写道:2008年,潘锴红通过媒体认识了这位慈善家,了解了对方的感人事迹,潘锴红的心灵受到深深的震撼,此前他从来没想到慈善事业能有如此大的神奇力量。

    潘锴红曾跟随这位慈善家前往四川绵阳、江油等地奉献爱心。“一路所见所闻,印象极为深刻。灾难毁坏房屋,破坏农田,让人绝望。但是当看到一袋袋大米、一顶顶帐篷、一桶桶食用油交到那些受灾群众手里时,他们喜悦的眼神令我至今难以忘怀……这些经历让我的灵魂得到了洗礼,对慈善事业有了全新的认识。”

    潘锴红从此将这位慈善家奉为榜样,全身心地投入到慈善事业中,将其作为企业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将公司的名称改为“黄埔露灵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下称黄埔露灵滋生物公司)”。他决定将公司每年利润的20%至30%用做慈善事业,还把每月最后一天定为“爱心捐赠日”,号召员工捐赠善款,所得善款全部移交南京市慈善总会保管。2010年12月29日,该公司在年终总结大会上进行了募捐活动,所有员工都捐了款。活动一结束,捐款人员名单、善款金额就出现在公司网站上。

    潘锴红这样做,他的员工能理解吗?潘锴红的回答是:“我鼓励员工和我一起献爱心,但从不强迫员工捐款,所有员工参加募捐全是自觉行为。”

    从“慈善家”到嫌疑人的背后

    一个“慈善家”怎么会变成犯罪嫌疑人?南京市白下区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书显示:潘锴红,又名潘凯红,2006年12月曾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后创立黄埔露灵滋生物公司,在该公司网站上,“慈善”一直是宣传重点。

    消费者购买该公司产品时,工作人员先解释说,购买产品前每个客户至少先要捐20元,多则不限,善款将直接捐给南京市慈善总会,公司颁给客户捐款证书,上面写着:“感谢你参加黄埔露灵滋爱心团队,自愿捐赠黄埔露灵滋资金……你的捐赠可以登录公司网站查询。”接着,工作人员就给客户推荐该公司的定额购买返利两成产品。

    该公司一位客户介绍说:“黄埔露灵滋生物公司的产品分单位,每个单位价格880元、2460元、5280元和8800元不等,一般每个客户一次至少购买10个单位,公司则返还20%回扣,但需从中抽取善款、手续费、税费等。客户如发展新客户还有提成。”

    警方侦查材料显示:2010年9月到2011年1月,黄埔露灵滋生物公司打着爱心捐助的旗号,以做慈善为借口,动员不特定对象,通过购买4种产品成为该公司不同级别的4种爱心使者会员———爱心仁者、爱心行者、爱心达者、爱心尊者,再通过实施联爱计划,即以23%的高息引诱,购买公司产品分红投资方式,非法吸储400万元。

    潘锴红所谓的不强迫员工捐款也是谎言。该公司一位部门经理向警方交代,他每月工资6000元,月底必须捐助1000元做善款。

    南京市白下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薛薇说,从今年开始不断有被害人举报潘锴红,南京警方随即对其立案侦查,后检察机关对其批准逮捕。“为尽量将被害人的损失降到最小,在批捕环节我们及时追缴涉案赃款,与警方一起到江苏省泰州市,冻结了一块潘锴红即将转手卖出的土地,该土地价值800万元。”慈善事业亟待规范

    近年来,我国慈善事业有了长足发展,但早在2007年4月,一篇题为《官方审计揭示“中国母亲”真相》的报道,戳破了一度被视为中国民间慈善象征,在中央电视台公益广告上被称为“中国母亲”胡曼莉的形象。

    慈善事业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继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之后的“第三次社会大分配”,慈善事业的发达程度是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但我国慈善事业正处于起步阶段,无论是在制度建设层面还是在规模方面,都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将严重制约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南京从事慈善事业多年的一位人士说。

    该人士认为,我国缺少一部规范慈善事业的法律,很多方面无法可依。慈善事业要获得发展,决不能一味停留在道德层面的说教上,必须动用政策和法律调控机制,制定专门的慈善事业法或慈善机构法,明确其公益性质、使命及其管理、运行准则,进一步规范慈善行为和慈善事业,防止借慈善之名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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