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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舟山市水利围垦局原副局长朱小秋及其情人于涛受贿案,在舟山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朱小秋受贿337万余元,其中与情人于涛共同受贿人民币117万余元。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舟山市检察院指控,2004年至2011年期间,朱小秋利用担任舟山市水利围垦局副局长,舟山市钓浪、钓梁围垦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指挥的职务便利,在工程招投标、工程承接、工程施工、工程款支付等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情人于涛,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37万余元。其中朱小秋单独受贿人民币220万余元,与于涛共同受贿人民币117.85万元。朱小秋当庭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请求法庭考虑到他的认罪态度、专业技能和以往工作业绩从轻判决。于涛当庭声泪俱下,称没想到自己的行为会给家庭、给社会带来这么大的危害,悔不当初。
120余名舟山市级机关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当天的庭审现场旁听,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据悉,朱小秋、于涛受贿案也是舟山市检察机关历年来查办的受贿金额最大的职务犯罪案件。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