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昨日,广州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下属拆迁公司管线处原副处长叶旭阳及其下属张凌海因涉嫌在地铁和BRT管线迁改等项目中收受施工方贿赂,双双在广州市越秀区法院受审。检方指控两人分别受贿51万元和87万元。
今年53岁的叶旭阳,从上世纪80年代就在广州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简称扩建办)工作。自2003年至2012年,时任扩建办管线处办事员、处长助理、副处长及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下属拆迁公司管线部部长、副总经理的叶旭阳,利用负责市政工程管线拆迁工程合同呈批、现场协调、工程款支付资料送审的职务便利,在与相关人员的业务往来过程中,先后收受好处费共51万元。
作为叶旭阳的下属张凌海也先后12次受贿,不过他收的钱比上司多。检方指控,2000年至2012年,张凌海在先后担任扩建办征地拆迁处、管线处经办人及其下属广州市建设工程拆迁有限公司管线部副部长、管线一部部长期间,非法收受陈伟雄等共计12名承保施工单位人员贿送的现金及购物卡共计价值人民币87.8万元。其中,多与地铁管线施工有关。
今年4月,叶旭阳和张凌海到越秀区检察院投案自首。叶旭阳说,自己收钱后心里一直不安,又看到媒体上天天都在报道受贿的人落马,承受不住心理压力的他选择了自首。案发后,他已经退了9.4万元赃款。张凌海在投案后曾交代自己受贿170余万元,检方取证后本着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最终认定了87万余元。
|
庭上,叶旭阳和张凌海都表示非常后悔,他们也希望法庭能轻判,给予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