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法治播报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人民监督网曝光的浙江淳...
  • ››江西高级法院副院长郭兵...
  • ››肖扬:最让我牵肠挂肚、...
  • ››中央决定开除陈良宇党籍...
  • ››老妇将“三鹿明星”倪萍...
  • ››成都醉驾撞死4人司机被判...
  • ››海南航空:20名飞行员担心...
  • ››海南航空近20名辞职飞行...
  • ››最高人民法院御用媒体再...
  • ››湖北襄南监狱一级警督受...
  • ››潍坊中院枉法裁判 受害人...
  • ››人民的法院为何戒备森严...
  • ››石家庄市长冀纯堂被提请...
  • ››丁海玉:行贿12名厅官 2...
  • ››仨“裘实”声讨江西高院...
  • ››河北蔚县县委书记县长因...
  • ››邢台市政府官员:中央不...
  • ››信访成难题因制度设计无...
  • ››中纪委严查11类发国难财...
  • ››江西余干县检察院为“创...
  • ››湖北襄南监狱张德勇警官...
  • ››中国青年报:不敢赢的官...
  • ››郑州市人大代表王建国制...
  • ››山西临汾市委原书记夏振...
  • ››网站所有人因审查问题起...
  • ››朱永曦:嘉湖閣人之新年...
  • ››郑州市人大代表王建国制...
  • ››周正龙签名“周正尤”
  • ››两情妇联手扳倒京城巨贪...
  • ››警方侦破导致部分省份网...
  • ››江西余干县两法官冤案后...
  • ››河南法院不执行国家法律...
  • ››青岛法院副院长刘青峰和...
  • ››中国公布外国常驻新闻机...
  • ››南方周末:被关停网站告...
  • ››网友曝陕西官员戴52万元...
  • ››云南晋宁县公安副局长因...
  • ››外交部:希望加拿大尽快...
  • ››八农民以寻宝为名骗走纪...
  • ››袭警杨佳26日上午在上海...
  • 相关文章
  • ››公正的法院不该怕记者...
  • 公正的法院不该怕记者 审判应展现在阳光下
    作者:高一飞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时间:2008-08-28 12:48:23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近日,河南省高级法院院长张立勇在诚邀新闻媒体记者监督法院系统时对媒体说:“法院系统不应该害怕记者,而应当欢迎记者监督,因为记者和法官的工作从本质上来说是一致的,都是为百姓主持公平!”(>>详细报道: 河南省高院院长:诚邀新闻媒体记者监督法院系统)这说出了法院和媒体关系的真谛。

        确实,“记者和法官的工作从本质上来说是一致的”。在人类社会的历史上虽然曾经有过法院限制媒体的做法,但是在现代,国际人权规则和各国法律都不是通过限制媒体而是通过法院自身的“程序封闭”和“必要的沉默”,来实现防止媒体影响司法独立的。

        对司法进行报道是审判公开的通常形式,旨在维护司法公正。已故英国著名大法官丹宁勋爵在英国高等法院律师协会演讲时说:“在黑暗和神秘的地方,公正司法是没有一席之地的。当一个法官审理案件时,他自己亦在被别人审理。如果他出现任何错误,或存有偏见,那么就有记者在盯着他。”

        在我国,一些地方曾经出现过法院封杀某些作过批评报道的媒体、限制记者旁听等事件。其原因就是“害怕记者”,之所以害怕,就是对案件审理的程序或者实体操作不自信。但如果审判不能展现在阳光下,将难以让当事人服判,也影响人民群众对司法权威的认可和信仰。

        公正的司法是欢迎记者监督的,国际刑法学会制定的《媒体与司法关系的马德里规则》要求:各国立法“应当鼓励法官提供牵涉到公共事务的案件的判决书的简写本或者以其他形式向媒体提供信息。”我国有些地区实施的庭审网上直播、举行新闻发布会、网上发布判决书的做法是非常明智而必要的,最高法院可以将其制度化推广。“民主法治”的和谐社会,需要媒体与司法的良性关系。


    Tags: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1 条,得分 85 分,平均 85 分) 查看完整评论
    [回复] 1KAN622   打分:85 分  发表时间:2008-09-09
    · 媒体介入能够维护司法独立,树立法官良好形象。能够促进司法公正。可是,媒体介入难,记者参加庭审,录音录象必须由庭长允许,新闻媒体暴光必须经过审批,这一切都是实现公开透明的障碍。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传媒集团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注册证号码:1133595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登记证号码:37954919-000-05-14-5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